资本运作☆ ◇300563 神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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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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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1-02│ 8.84│ 1.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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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0-05-12│ 24.01│ 3.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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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6│ 7.38│ 58.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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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8│ 6.39│ 563.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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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8│ 6.39│ 553.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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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5-12-11│ 100.00│ 4.9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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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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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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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 │ 20.01│ ---│ ---│ 0.00│ -18.5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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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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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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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万千米5G通信│ 3.50亿│ 8163.86万│ 3.13亿│ 93.90│ 1277.82万│ 2022-12-31│
│、航空航天用高速高│ │ │ │ │ │ │
│稳定性射频同轴电缆│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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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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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2 │交易金额(元)│2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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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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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SHEN YU (VIETNAM) COMPANY LIMITE│标的类型 │股权 │
│ │D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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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Shenyu (Hong Kong) Co.,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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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SHEN YU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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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香港子公司向越南孙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 │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把握市场机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Shenyu(HongKong)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神 │
│ │宇”,注册地:香港)向越南全资孙公司SHENYU(VIETNAM)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
│ │神宇”)增资280万美元,用于加大生产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增 │
│ │资的境外投资手续。此次增资完成后,越南神宇的注册资本拟增至300万美元,具体以相关 │
│ │部门核准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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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交易金额(元)│224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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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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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地块编号为澄地2025-G-C-003号的国│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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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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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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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近日在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江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经│
│ │公开竞价,以人民币2,241.00万元的成交价竞得地块编号为澄地2025-G-C-003号的国有建设│
│ │用地使用权,并与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4月15日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
│ │ 一、《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
│ │ 1、出让人: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2、受让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
│ │ 3、宗地编号:澄地2025-G-C-003号 │
│ │ 4、宗地位置:江阴市城东街道石牌港东、梭子河南、凤定路西。 │
│ │ 5、出让土地面积:66,708平方米 │
│ │ 6、宗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
│ │ 7、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
│ │ 8、出让价款:2,241.00万元人民币,即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5年5月7 日前一次性│
│ │付清全部出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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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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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650.00万 8.13 --- 2018-04-26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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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50.00万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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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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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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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七天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8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
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
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型理财产品、七天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
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
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六)资金来源及收益分配方式
来源于公司(含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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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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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高新区长山大道22号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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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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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9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6人,预留授予部分6人(其中3
人同时系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270.6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1%。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7.1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0%;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3.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归属价格(含预留):6.15元/股(调整后)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神宇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共计39名激励对象办理27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34.00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819.25万股的
4.6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8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17819.25万股的3.8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01%;预留1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819.25万股的0.84%,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99%
。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75元/
股(调整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在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
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5、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其中3人同
时系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
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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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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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77682526股,增加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合计已归属的1748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904150股后的总股本17
6526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35305275.20元(含税)。相关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3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943052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04150股后的1
76526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7061055.04元(含税)。相关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
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
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如下:P=P0-V=6.39-0.20-0.04
=6.15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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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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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0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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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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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409号文同意注册。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神宇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26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0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0000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
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2月11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总计286303600.00元,即2863036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7.26%。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5年12月15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
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本次可转
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11242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112427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453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453300.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
商包销。此外,《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
行余额4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24537张,包销金额为2453
700.00元,包销比例为0.49%。
2025年12月17日(T+4日),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0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七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83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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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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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神宇通信科
技股份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2月12日(T+1日)主持了神宇通信科
技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
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凡参与神宇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213696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1000元)神宇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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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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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神宇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398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神宇转债
”或“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T-1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
定。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2月15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
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
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
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5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
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
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神宇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2025年12月11日(
T日)结束。根据2025年12月9日(T-2日)公布的《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
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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