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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博设计(30056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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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64 筑博设计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59000.00│ ---│ ---│ 62500.00│ ---│ 人民币│ ├─────────┼─────┼─────┼─────┼─────┼──────┼──────┤ │其他2 │ 618.46│ ---│ ---│ 697.67│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 1.75亿│ ---│ 1.75亿│ 100.00│ ---│ 2023-08-11│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4732.13万│ 4732.13万│ 4732.13万│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4656.46万│ 4656.46万│ 4656.46万│ 100.00│ ---│ ---│ ├─────────┼──────┼─────┼─────┼─────┼─────┼──────┤ │装配式建筑与BIM业 │ 6227.22万│ 1006.62万│ 1767.85万│ 28.39│ ---│ 2025-12-31│ │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深圳│ 1.19亿│ 653.12万│ 6813.14万│ 57.26│ ---│ 2025-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高原建筑研究中心建│ 5055.27万│ 17.94万│ 323.14万│ 6.39│ ---│ ---│ │设项目 │ │ │ │ │ │ │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6666.45万│ 18.26万│ 2009.99万│ 30.1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768.48万│ ---│ 3768.48万│ 100.00│ ---│ 2020-12-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7-20 │交易金额(元)│8643.5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上海市俞泾港路11号的房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钱俊杰、汪丹云等6名自然人 │ ├──────┼────────────────────────────────────────┤ │卖方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计划将坐落于上海市俞泾港路11号的房产出售给钱俊杰、汪丹云等6名自然人,该房产总 │ │ │建筑面积为2286.65平方米。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价值总计为人民 │ │ │币8591.86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拟以人民币8643.537万元 │ │ │进行出售。 │ │ │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并重新审议公司出售房产事项。2024年7月19日,公 │ │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重新审议公司出售房产的议案》│ │ │。公司拟于近日与原买受方签署《房地产买卖确认书终止协议》。 │ └──────┴────────────────────────────────────────┘ ┌──────┬────────────────┬──────┬────────────────┐ │公告日期 │2024-07-20 │交易金额(元)│9146.6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市俞泾港路11号共26处房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缪世华、牛世杰等5名自然人 │ ├──────┼────────────────────────────────────────┤ │卖方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标的房产概况 │ │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俞泾港路11号共26 │ │ │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286.6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公司取得该房产的时间为201│ │ │3年8月,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价格为7395.40万元,目前正常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 │ │该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 │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 │ │ 2、标的房产的主要财务信息 │ │ │ 截止2024年3月31日,上述交易标的账面原值为7395.40万元,已计提的折旧3,717.73万│ │ │元,账面净值3677.67万元。 │ │ │ 3、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处 │ │ │置部分固定资产涉及的俞泾港路11号办公楼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 │ │评报字SHOYXFC[2024]0122ZJSC),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评估│ │ │结论为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涉及的俞泾港路11号办公楼房地产市场价值为8591.86万元 │ │ │(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玖拾壹万捌仟陆佰元整)。 │ │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买受方缪世华、牛世杰等5名自然人(以下统称“乙方”)自愿按照本确认书约定条件 │ │ │购买出售方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房地产,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 │ │如下条款。 │ │ │ 1、交易价格 │ │ │ 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总价(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人民币玖仟壹佰肆│ │ │拾陆万陆仟元整(RMB91466000.00)。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4│其他事项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 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 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 失。 公司2024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877436.57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22570463. 30元。 ──────┬────────────────────────────────── 2024-08-30│其他事项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 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 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 失。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7370842.20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15552103 .83元。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 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无代为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8-05│其他事项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8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115200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2883200股变更为162768000股,注册资本将由1628 83200元减少至16276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 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5日起45天内。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0755-83238308 传真号码:0755-83238308 电子邮箱:zbdb@zhubo.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7-20│资产出售 ──────┴────────────────────────────────── 一、终止并重新出售房产的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房产的议 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出售房产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5)。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取消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并重新审议公司出售房产事项。2024年7月19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重新审议公司出售房产的议案》。公 司拟于近日与原买受方签署《房地产买卖确认书终止协议》。经公司审慎研究考虑,为提高经 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压力,公司拟与缪世华、牛世杰等5名自然人签署《房地产买卖确认书 》,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原闸北区)俞泾港路11号的房产(建筑面积2286.65平方米)进行 出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缪世华、牛世杰等5名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由于本次房产出售需签署26份《上 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根据《房地产买卖确认书》的约定,各份买卖合同的实际买受方可以 由交易对方按照确认书的约定来进行指定。若交易实施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 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房产概况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俞泾港路11号共26处房产,建筑面积合 计2286.6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公司取得该房产的时间为2013年8月,取得方式为出 让,取得价格为7395.40万元,目前正常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较好。该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2、标的房产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止2024年3月31日,上述交易标的账面原值为7395.40万元,已计提的折旧3, 717.73万元,账面净值3677.67万元。 3、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 部分固定资产涉及的俞泾港路11号办公楼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 字SHOYXFC[2024]0122ZJSC),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评估结论为 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涉及的俞泾港路11号办公楼房地产市场价值为8591.86万元(大写人 民币捌仟伍佰玖拾壹万捌仟陆佰元整)。 ──────┬────────────────────────────────── 2024-07-20│股权回购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200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 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 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 3月16日至2021年3月27日。监事会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筑博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 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4、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 21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1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68名激励 对象授予293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37元/股。 6、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详 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4-06-14│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共涉及63名激励对象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008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9130%。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 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4384000股减少至162883200股,注册资本由164 384000.00元人民币减少至162883200.00元人民币。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2024年2月5日,鉴于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8800股进行回购 注销。 2024年4月18日,鉴于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000股。根据经 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5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76000股。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500800股,占回购 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164384000股的0.9130%。 2、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如下: (1)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回购价格为7.73125元/股(调整后); (2)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离职:回购价格为7.73125元/股(调整后),并支付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回购价格为7.73125元/股(调整后), 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回购金额合计11603060.00元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3、减资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和2024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 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048)。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4384000股减少至162883200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 4SZAA2B0215的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截至2024年5月20日止,贵公司已减少63名激励对象的 出资合计人民币11603060.00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15008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101 02260.00元。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事项已经完成。 ──────┬────────────────────────────────── 2024-05-13│其他事项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5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 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 购注销5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2000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4115200股减少至1628832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 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起45天内。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0755-83238308 传真号码:0755-83238308 电子邮箱:zbdb@zhu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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