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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30056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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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65 科信技术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1-10│ 8.78│ 3.15亿│ ├───────────┼───────────┼───────────┼───────────┤ │增发 │ 2023-12-29│ 12.56│ 5.1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泰鑫时代新能源│ ---│ ---│ 35.94│ ---│ 0.00│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 3.61亿│ 0.00│ 0.00│ ---│ 0.00│ 2026-01-08│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 3.66亿│ 553.86万│ 553.86万│ 1.51│ 0.00│ 2028-08-18│ │术改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1.55亿│ 0.00│ 1.55亿│ 100.00│ 0.00│ ---│ │银行借款 │ │ │ │ │ │ │ ├─────────┼──────┼─────┼─────┼─────┼─────┼──────┤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 ---│ 553.86万│ 553.86万│ 1.51│ 0.00│ 2028-08-18│ │术改造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24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惠州市源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惠州市源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 │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 │ │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 │ │司惠州市源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源科”)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 │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曾宪琦 442.00万 2.13 82.83 2023-06-30 ───────────────────────────────────────────────── 合计 442.00万 2.1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科信│广东科信网│ 2.8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技术股│络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苗新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茵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苗新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苗新民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 事和其他职务。 李茵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茵女士不再担任 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苗新民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和李茵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苗新民先生和李茵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苗新民先生和李茵女 士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苗新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苗新民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苗新民先生和李茵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苗新民先生和李茵 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少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 2026-04-24│对外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且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前述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广东科信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网络”)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 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目前 及未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含类金融企业,下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续期或续约),申请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 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 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 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16亿元或等值外币。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 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预计事项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主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事 项的续期或续约),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及审批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 行担保额度调剂,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以调剂至资产负债 率70%以下的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 %及以上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 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业务 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对科信网络的担保外,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 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对科信网络的担保为额度续 期,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于2026年4月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6)进行了披露。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以及离职等原因 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公司将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不含离职人员)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5.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 (二)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 本归属期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2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激 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自 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上述21名 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5万股作废失效 。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0.4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 2026-04-24│委托理财 ──────┴──────────────────────────────────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 、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 证券及其衍生品。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投资期限 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及审批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 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 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李茵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茵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职务,辞职后李茵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李茵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茵女士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茵女士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 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李茵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茵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 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关于李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登志先生提名,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 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杨悦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杨悦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具备履行所任岗位职责相 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9893456-81300 传真号码:0755-29895093 电子邮箱:ir@szkexin.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汇率、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 造成不利影响,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种类: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 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仅限于从事与公司 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品种(如钢材、碳酸锂等),场内期权等衍生品 工具。 3、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开展滚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 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滚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4、审议程序: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违约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大宗商品采购,为有效规避外汇汇率、原材料 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上述套 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 财务部、审计部、各子公司等按职责对套期保值产品交易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督查,公司 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滚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 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 ,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拟开展滚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 业务最高持仓数量将不超过公司实际需要的采购量,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 。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从事与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品种(如钢材、碳酸锂等),或场内期权等 衍生品工具。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在审批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相关授权 为确保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陈登志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 投保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权限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 ;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 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 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 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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