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69 天能重工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1-16│ 41.57│ 7.99亿│
├───────────┼───────────┼───────────┼───────────┤
│可转债 │ 2020-10-21│ 100.00│ 6.88亿│
├───────────┼───────────┼───────────┼───────────┤
│增发 │ 2021-07-13│ 8.99│ 9.94亿│
├───────────┼───────────┼───────────┼───────────┤
│增发 │ 2023-06-08│ 7.03│ 14.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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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 5267.79│ ---│ 95.00│ ---│ 391.34│ 人民币│
│百伦风力发电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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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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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武川150MW │ 7.70亿│ 4387.78万│ 6.26亿│ 81.26│ 3305.61万│ 2023-03-18│
│风电项目 │ │ │ │ │ │ │
├─────────┼──────┼─────┼─────┼─────┼─────┼──────┤
│江苏天能海上风电装│ 2.80亿│ 1.22亿│ 1.22亿│ 43.63│ ---│ 2025-09-30│
│备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 1.30亿│ 0.00│ 0.00│ 0.00│ ---│ ---│
│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 │ │ │ │ │ │
│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 8500.00万│ 0.00│ 0.00│ 0.00│ ---│ ---│
│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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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天能塔筒制造生│ 6500.00万│ 0.00│ 0.00│ 0.00│ ---│ ---│
│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
│江苏天能海上风电装│ 0.00│ 1.22亿│ 1.22亿│ 43.63│ ---│ 2025-09-30│
│备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亿│ 0.00│ 4.43亿│ 9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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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5-07 │转让比例(%) │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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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82亿 │转让价格(元)│4.61 │
├──────┼────────────────┼──────┼────────────────┤
│转让股数(股)│6118.0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郑旭 │
├──────┼────────────────────────────────────────┤
│受让方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长安信托·鸿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5-07 │交易金额(元)│2.8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标的类型 │股权 │
│ │通股股份6118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 │ │
│ │5.98%) │ │ │
├──────┼────────────────┴──────┴────────────────┤
│买方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长安信托·鸿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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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郑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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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旭 │
│ │先生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长安信托·鸿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
│ │下简称“长安信托”)于2024年10月25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郑旭先生向长安信│
│ │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118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5.98%)。标的股份转让 │
│ │总价款为人民币282039800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未发生实质转让。公司│
│ │于2025年5月6日收到了郑旭先生的《关于协议转让终止事项的告知函》,因市场环境等原因│
│ │,本次股转协议解除,交易终止,双方之间不存在争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3-3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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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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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00%股权(含下属子公司股权)、│ │ │
│ │广东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含下属子公司股权)、江苏天能海│ │ │
│ │洋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含下属子│ │ │
│ │公司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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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能重工(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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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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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因公司内部产权结构调整,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
│ │全资子公司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中投”)100%股权(含│
│ │下属子公司股权)、广东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能”)100%股权(含下│
│ │属子公司股权)、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能”)100%股权(含下属│
│ │子公司股权)划转至天能重工(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天能”)。(│
│ │以下简称“本次划转”),本次股权划转采取无偿划转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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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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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阿巴嘎旗鑫│ 6.3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昇新能源投│ │ │ │ │保证 │ │ │
│公司 │资建设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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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德州新天能│ 5.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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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长子远景汇│ 3.5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合风电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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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靖边县风润│ 2.9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风电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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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大安市天润│ 2.36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大安│ │ │ │ │ │ │ │
│ │绿能新能源│ │ │ │ │ │ │ │
│ │开发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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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共和协和新│ 1.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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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兴海县协和│ 1.3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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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广东天能海│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洋重工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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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贵南县协和│ 6587.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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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江苏天能海│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洋重工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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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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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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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参与天能重工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郑旭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40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0%(计算比例以公司
总股本102271062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9894859股后的数量1002815761股为基
数);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
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
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天能重工首发前股
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7月7日。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郑旭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郑
旭持有天能重工股份比例超过5%。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0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0%,转让原因为自身
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
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7月7日,含当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即3.91元/股)。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
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401600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4016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
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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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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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出售的情况)。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金额为2,500万-5,000
万,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出售的情况)的计划金额为2,500万-5,000万。公司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47)。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本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300股,占截至公司2024年10月30日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5.24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5.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82,26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
月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回购期间,公司每月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
年9月3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7
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7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3、2024-060、2024-068、2024-073、2025-001、2025-010、2025-028、2025-032
、2025-050)。
截至2025年5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9,894,8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453%,最高成交价为5.7
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8元/股,成交金额为99,991,583.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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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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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郑
旭先生的《关于协议转让终止事项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25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旭
先生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长安信托·鸿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
简称“长安信托”)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郑旭先生向长安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1,18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5.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
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年11月14日,郑旭与长安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原定的第6.
3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期限重新进行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4年12月5日,郑旭与长安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删除了原定的
第6.2条关于本次交易前提条件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
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未发生实质转让。公司于
2025年5月6日收到了郑旭先生的《关于协议转让终止事项的告知函》,因市场环境等原因,本
次股转协议解除,交易终止,双方之间不存在争议。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旭先生持有本公司89,279,6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3%。本
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
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终止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郑旭)》《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鸿瑞1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同时作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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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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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
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
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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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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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
一年内)保本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
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
。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一年期以内的
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保本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
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
(四)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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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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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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