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69 天能重工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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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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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能重工有限公│ 18527.47│ ---│ 100.00│ ---│ 7705.42│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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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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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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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武川150MW │ 7.70亿│ 0.00│ 0.00│ 0.00│ 777.49万│ 2023-03-18│
│风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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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 1.30亿│ 0.00│ 0.00│ 0.00│ ---│ 2024-09-01│
│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 │ │ │ │ │ │
│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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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上风电装备制│ 8500.00万│ 0.00│ 0.00│ 0.00│ ---│ 2024-09-01│
│造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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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天能塔筒制造生│ 6500.00万│ 0.00│ 0.00│ 0.00│ ---│ 2023-12-01│
│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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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50亿│ 4.43亿│ 4.43亿│ 9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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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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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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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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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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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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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重工”)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召│
│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
│ │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公司拟与珠│
│ │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瑞保理”)签订《保理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
│ │与港瑞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 │ (二)关联关系概述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港瑞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 │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
│ │)》相关规定,港瑞保理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
│ │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
│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
│ │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BR7L8R │
│ │ 3.法定代表人:万博文 │
│ │ 4.成立日期:2018年10月9日 │
│ │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6.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一路128号3515办公之一 │
│ │ 7.注册资本:25000万元 │
│ │ 8.主营业务: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
│ │;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
│ │;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
│ │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港集团持股100%。港瑞保理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
│ │委。 │
│ │ 10.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9792.98万元,净利润为2076.30万元;截至2│
│ │022年末,总资产为171915.61万元,净资产为29744.4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8163│
│ │.76万元,净利润为1782.31万元。截至2023年9月底,总资产为170443.98万元,净资产为31│
│ │526.8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 11.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港瑞保理成立于2018年10月9日,为珠海港│
│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近三年经营情况正常。 │
│ │ 12.与公司关联关系:港瑞保理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为同 │
│ │一实际控制人。 │
│ │ 13.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
│ │日,港瑞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以同│
│ │期相应期限的央行LPR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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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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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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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阿巴嘎旗鑫│ 6.35亿│人民币 │2020-06-17│2035-06-17│---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昇新能源投│ │ │ │ │ │ │ │
│公司 │资建设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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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德州新天能│ 5.50亿│人民币 │2021-03-31│2033-03-31│---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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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长子远景汇│ 3.58亿│人民币 │2019-07-19│2031-07-19│---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合风电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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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靖边县风润│ 2.92亿│人民币 │2022-07-05│2035-07-05│---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风电有限公│ │ │ │ │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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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大安市天润│ 2.36亿│人民币 │2022-12-07│2034-12-07│---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大安│ │ │ │ │ │ │ │
│ │绿能新能源│ │ │ │ │ │ │ │
│ │开发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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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共和协和新│ 1.40亿│人民币 │2021-12-17│2031-12-17│---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能源有限公│ │ │ │ │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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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兴海县协和│ 1.36亿│人民币 │2021-12-17│2031-12-17│---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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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贵南县协和│ 6587.14万│人民币 │2021-12-17│2031-12-17│---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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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广东天能海│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5-25│2024-05-25│---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洋重工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青岛天能重│江苏天能海│ 0.0000│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洋重工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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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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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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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1097296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3%)的股东郑旭先生计划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453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减持期间为: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
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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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其他事项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重工”)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
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公司拟与珠海
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瑞保理”)签订《保理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港
瑞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港瑞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
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相关规定,港瑞保理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对
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并
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BR7L8R
3.法定代表人:万博文
4.成立日期:2018年10月9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一路128号3515办公之一
7.注册资本:25000万元
8.主营业务: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
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
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港集团持股100%。港瑞保理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
10.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9792.98万元,净利润为2076.30万元;截至202
2年末,总资产为171915.61万元,净资产为29744.4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8163.76
万元,净利润为1782.31万元。截至2023年9月底,总资产为170443.98万元,净资产为31526.8
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港瑞保理成立于2018年10月9日,为珠海港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为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近三年经营情况正常。
12.与公司关联关系:港瑞保理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
实际控制人。
13.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港瑞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以同期
相应期限的央行LPR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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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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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或“和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
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业务结构、子公司数量及其
分散程度等情况,为确保审计业务质量,同时为了进一步满足对提高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
质量、业务资质、审计团队配备等要求,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8.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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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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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情况说明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9)。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3,693,851元,变更为人
民币1,022,673,484元,并取得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83729243W
2、名称: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黄文峰
6、注册资本:壹拾亿零贰仟贰佰陆拾柒万叁仟肆佰捌拾肆元整
7、经营范围:金属结构、风力发电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以上不
含特种设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发电、电能销售;风力发电场、光伏发
电站、生物质能源电站建设、运行和维护;海上风电基础管桩、塔筒和海外出口海工装备、安
装、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无运输工具承运陆路、海路运输业务;经营本企业
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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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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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状况,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合计28059833.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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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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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现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职务包括: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
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3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
给予调整,确保2023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于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
议通过时终止。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
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3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
予调整,确保2023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该方案于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三、薪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高管的工作绩效,避免非
客观因素影响。
2、突出重点原则: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3、分类考核原则:按照高管分管的业务和岗位特点,分别考核。
4、定量定性结合原则: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
的,实行定性评价。
5、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
责权利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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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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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实现,充分调动和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业绩成果与薪酬分配相匹配的现代企业激励机制,科学合理
确定高管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时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职务包括: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
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3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
给予调整,确保2023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于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
议通过时终止。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
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3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
予调整,确保2023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于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重
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三、薪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高管的工作绩效,避免非
客观因素影响。
2、突出重点原则: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3、分类考核原则:按照高管分管的业务和岗位特点,分别考核。
4、定量定性结合原则: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
的,实行定性评价。
5、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
责权利相统一。
四、薪酬方案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
绩效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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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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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
董责险”)。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
1、投保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6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
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
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1.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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