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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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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73 兴齐眼药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温州兴齐眼视光生命│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科学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 1.81亿│ 299.25万│ 7075.62万│ 54.53│ 4540.55万│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 3.92亿│ 6783.46万│ 1.42亿│ 50.55│ ---│ ---│ │研发项目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734.74万│ 1734.74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7亿│ 0.00│ 1.7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43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程人坚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 2025-04-22│银行授信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正常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7.6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 ,分别为:(1)向中国工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额 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贷业务;(2)向华夏银行沈 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 000万元授信额度;(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额 度,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票据、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以 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具体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贷款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授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订 以及根据公司情况修改相关文件、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符 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7524.92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 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情况及发展情况,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8061776.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0767385.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463779700.46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6 6514775.56元,其中股本溢价为778281518.2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2909 15956.5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72536391.50元,其中股本溢价为881303134.1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7524.92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 (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7524924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 送红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45348945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 2025-04-08│其他事项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 2421000348,发证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可连续三年(2024年-2026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2024-11-29│其他事项 ──────┴────────────────────────────────── 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沈阳兴齐 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纳入《医保目录》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共有37个产品继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甲类8个,乙类29个。 环孢素滴眼液(Ⅱ)、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等多种产品继续纳入《国家 医保目录》;本次公司没有产品退出《国家医保目录》。 ──────┬────────────────────────────────── 2024-11-20│其他事项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年5月13日, 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冯蕾女士、戴文捷女士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戴文捷女士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程人坚先生接替戴 文捷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继续为公司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冯蕾女士、程人坚先生。 ──────┬────────────────────────────────── 2024-11-06│其他事项 ──────┴──────────────────────────────────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4年11月11日。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824376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47%,归属人 数为80人。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1日,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 售期。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近日,公司申请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登记工作,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5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98%,不设置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61.02元/股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 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 2024-10-30│其他事项 ──────┴────────────────────────────────── 近日,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 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同意公司撤回马来酸噻吗洛 尔滴眼液的注册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药品名称: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受理号:CYHS2300927 通知书编号:2024L00407 审查结论: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以及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 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仿制药上市注册申请 并获受理,申报适应症为:用于高眼压或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升高的治疗。受政策法规变更 等因素影响,需进一步完善申报资料,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主动撤回本次补充申请。 该药品注册申请的主动撤回并终止对已上市产品及公司研发工作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 司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0-22│其他事项 ──────┴────────────────────────────────── 近日,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 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同意公司撤回盐酸丙美卡因 滴眼液的注册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药品名称: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受理号:CYHS2303373 通知书编号:2024L00402 审查结论: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以及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 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仿制药上市注册申请并 获受理,申报适应症为:用于眼科局部麻醉。受政策法规变更等因素影响,结合市场注册申报 情况及公司研发策略,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主动撤回该注册申请。 该药品注册申请的主动撤回并终止对公司研发工作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 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0-16│其他事项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4974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5日,公司在公司官网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4-10-16│价格调整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予以相应调整。此次调整后,授 予价格由41.34元/股调整为26.89元/股,授予数量由3227000股调整为4517800股。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5日,公司在官网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由99名调整为95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5.50万股调整为238.50万股。同时,认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3 8.50万股,授予价格为61.02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9月16日。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独立董事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61.02元/股调整为59.87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460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就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566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其中包括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作废的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各批次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0000股,以及其他4名激励对象因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 到“良好及以上”而作废的第一个归属期获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00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宜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9.87元/股调整 为41.34元/股,授予数量由2335000股注1调整为3269000股;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办理612080股(调 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就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66920股(调整后)限 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2024-10-16│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0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共计8243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为26.89元/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拟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0名激 励对象办理82437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5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98%,不设置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61.02元/股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 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 2024-09-04│其他事项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的SQ-22031滴眼液于近日完成了“ 评估SQ-22031滴眼液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单中心 、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入组,正式进入该临床试验。现将有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SQ-22031滴眼液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剂型:滴眼剂 适应症:神经营养性角膜炎 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编号:2024LP01687、2024LP01688、2024LP01689、2024LP01690 临床试验分期:Ⅰ期 申办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神经营养性角膜炎(NeurotrophicKeratitis,NK)是由三叉神经损伤引起的角膜退行性 疾病。本病特征是角膜知觉减退或缺失,出现干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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