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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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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80 贝斯特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2-30│ 9.59│ 4.42亿│ ├───────────┼───────────┼───────────┼───────────┤ │可转债 │ 2020-11-02│ 100.00│ 5.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30│ 5.87│ 457.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06│ 3.83│ 113.1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02│ 3.83│ 419.2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73160.10│ ---│ ---│ 54481.02│ ---│ 人民币│ ├─────────┼─────┼─────┼─────┼─────┼──────┼──────┤ │其他2 │ 8723.33│ ---│ ---│ 9644.4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700万件新能源 │ 5.30亿│ 8188.42万│ 5.36亿│ 101.05│ 3011.42万│ 2022-03-25│ │汽车功能部件及涡轮│ │ │ │ │ │ │ │增压器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0.00│ 7000.00万│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无锡贝斯特│安徽贝斯特│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精机股份有│新能源汽车│ │ │ │ │ │ │ │ │限公司 │零部件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无锡贝斯特│无锡宇华精│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精机股份有│机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1-01│其他事项 ──────┴────────────────────────────────── 一、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改革,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责。监事华刚先生、唐美红女士、尤佳怡女士因公司治 理结构调整,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离任监事后,华刚先生、唐美红女士、 尤佳怡女士仍在本公司任职。监事华刚先生、唐美红女士、尤佳怡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4月13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美红女士、尤佳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华刚先生通过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1.3438万股公 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6%,其监事职务自然解除后,华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郭俊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俊新先生因公司治 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易 通轻量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全资子公司安徽贝斯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郭俊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6年4月13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俊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 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俊新先生通过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2.9 975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9%,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去董事 后,郭俊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管 理。 三、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通 过,选举华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华刚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华刚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华刚先生简历 华刚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于1999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无锡县柴油机厂,于2001年1月起在无锡贝斯特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设备设施部总监、安环部部 长;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宇华精机有限公司监事。 华刚先生通过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1.3438万股公司股票,占 公司总股本的0.082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 2026-01-0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公司陆藕东路厂 区4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5-12-16│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于公 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 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 ──────┬────────────────────────────────── 2025-08-15│对外担保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特”)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宇华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宇华精机”)、安徽贝斯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贝斯特”)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宇 华精机、安徽贝斯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 (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 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累计额度有效范围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8-1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 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办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 关事宜。 2、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468688.1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67161053.79元,截至 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16670983.7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139 9792044.5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49826680.2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 为1433110574.84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 供分配利润为1399792044.5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 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经2024年度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总股本50054386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016315.95元(含税)。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 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 份。 ──────┬────────────────────────────────── 2025-04-21│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于公 司陆藕东路厂区408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陆藕东路厂区408会议室 ──────┬────────────────────────────────── 2025-04-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 定。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 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 律处分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毛俊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远东股份(600869)等,具 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乾元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有新锐股份(688257)、贝 斯特(300580)、派克新材(60512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 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公证天 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 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 2025-04-21│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749,689.2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302,924,995.58元, 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38,278,436.62元,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5 2,741,767.53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338,278,436.6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 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00,543,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 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红利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 份。 ──────┬────────────────────────────────── 2025-03-07│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近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 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40505438W 2、名称: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无锡市建筑西路777(A10)-20层(经营场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西路18 号) 5、法定代表人:曹余华 6、注册资本:50054.3865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7年4月1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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