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80 贝斯特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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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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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73160.10│ ---│ ---│ 54481.0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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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8723.33│ ---│ ---│ 9644.4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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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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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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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0万件新能源 │ 5.30亿│ 8188.42万│ 5.36亿│ 101.05│ 3011.42万│ 2022-03-25│
│汽车功能部件及涡轮│ │ │ │ │ │ │
│增压器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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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0.00│ 70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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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无锡贝斯特│无锡宇华精│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精机股份有│机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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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安徽贝斯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精机股份有│新能源汽车│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零部件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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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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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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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权益分派调整后):138.995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09.46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9.5323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85%。
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人数:119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为105人;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7人,上述首次
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3名重合,剔除3名激励对象重合的因素后,本次归属总人数为11
9人)。
本次归属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3.83元/股。
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2月24日,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不设限售期。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
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前):9.2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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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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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9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为105人;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7人,上述首次授予
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权益分派调整后):138.995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09.46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9.5323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8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票。
归属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3.83元/股。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
8.9953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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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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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1)2024年6月6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9560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股,不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2)2024年9月20日公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
28),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991539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0.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
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6日。
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19488
00×(1+0.47)=2864736股;调整后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08000×(1+0.47
)=599760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5.87-0.2)÷(1
+0.47)-0.03=3.83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87元/股调整为3.83元/股,
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1948800股调整为2864736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8000股调整为599760股,共计346449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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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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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
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1名激励对象因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
属或不得归属;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则,有7股零碎股作废
处理;综合上述原因,董事会同意对21.9697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年11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经调整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2元/股调整为5.87元/股,首次授
予尚未归属数量由1920000股调整为2880000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2000股调整为4080
00股,共计3288000股。
8、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以2023年11月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4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5.87元/股。
9、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单名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单名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30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
属或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原因不得归属;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则,有7股零
碎股作废处理。共计作废处理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9697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共计作废21.9697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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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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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
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持有公司股份121416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3%)的股东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石投资”)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487308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1.5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鑫石投资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在2024年
11月4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903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6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97300股,占总股本比例0.34%;合计
减持50876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2%。上述权益变动后,鑫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54012股,
占总股本比例1.41%;鑫石投资持有股份比例由原2.43%降至1.41%,变动比例达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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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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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更大限度地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短期风险较低
的理财产品,将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投资期限内任
一时点,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9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
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调整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原委托理财投资方向、
品种、实施方式等均不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用于投资短期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7.5亿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本次调整后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较低与收益相对固定
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期限
调整前:自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调整后:自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
3、投资额度
调整前: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7.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内任一
时点,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7.5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调整后: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9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内任一时
点,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9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
公司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公司债、国
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固定收益信托、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优先级、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基
金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公司投资的各类理财产品提供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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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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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特”)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宇华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华精机”)、安徽贝斯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贝斯特”)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宇
华精机、安徽贝斯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
(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
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累计额度有效范围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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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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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729264.7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44412528.51元,截至2
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38525129.0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1223
840761.9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39496417.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
1225055164.53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供
分配利润为1223840761.9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
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总股本4991539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
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
份。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
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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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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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
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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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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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将经营过程中短
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
为标的衍生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用
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有效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险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衍生投资产品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合作主体
投资的合作主体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
构成关联交易。
4、资金来源及额度限制
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以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对具体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
署相关文件。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风险
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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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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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507,739.87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68,080,703.42元,
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62,707,961.33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6
2,995,985.8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62,707,961.3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
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39,560,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股;不送红股。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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