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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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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80 贝斯特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73160.10│ ---│ ---│ 54481.02│ ---│ 人民币│ ├─────────┼─────┼─────┼─────┼─────┼──────┼──────┤ │其他2 │ 8723.33│ ---│ ---│ 9644.4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700万件新能源 │ 5.30亿│ 8188.42万│ 5.36亿│ 101.05│ 3011.42万│ 2022-03-25│ │汽车功能部件及涡轮│ │ │ │ │ │ │ │增压器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0.00│ 7000.00万│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无锡贝斯特│无锡宇华精│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精机股份有│机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无锡贝斯特│安徽贝斯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精机股份有│新能源汽车│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零部件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23│委托理财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更大限度地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短期风险较低 的理财产品,将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投资期限内任 一时点,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9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 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调整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原委托理财投资方向、 品种、实施方式等均不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用于投资短期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7.5亿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本次调整后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较低与收益相对固定 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期限 调整前:自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调整后:自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 3、投资额度 调整前: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7.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内任一 时点,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7.5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调整后: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9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内任一时 点,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9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 公司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公司债、国 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固定收益信托、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优先级、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基 金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公司投资的各类理财产品提供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2024-08-08│对外担保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特”)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宇华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华精机”)、安徽贝斯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贝斯特”)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宇 华精机、安徽贝斯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 (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 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累计额度有效范围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08│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729264.7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44412528.51元,截至2 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38525129.0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1223 840761.9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39496417.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 1225055164.53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供 分配利润为1223840761.9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 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总股本4991539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 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 份。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 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2024-04-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 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将经营过程中短 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 为标的衍生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用 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有效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险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衍生投资产品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合作主体 投资的合作主体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 构成关联交易。 4、资金来源及额度限制 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以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对具体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 署相关文件。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风险 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507,739.87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68,080,703.42元, 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62,707,961.33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6 2,995,985.8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62,707,961.3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 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39,560,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股;不送红股。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 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2.00元(含税)不变,每10股转增4.7股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 份。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 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82)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近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 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40505438W 2、名称: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无锡市建筑西路777(A10)-20层(经营场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西路18 号) 5、法定代表人:曹余华 6、注册资本:33956.0485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7年4月1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风动和电动 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气体压缩机 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2024-02-20│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再次被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载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GR202332008087 3、发证时间:2023年11月6日 4、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2024-01-18│委托理财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 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短期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7.5 亿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较低与收益相对固定 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合计不超过7.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期间任一时点,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7.5亿元),上述资金额度 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公司债、国 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固定收益信托、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优先级、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基 金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2-07│其他事项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由于5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3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5.2070万股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 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6000万股。33 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作 废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607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共计作废15.207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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