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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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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88 熙菱信息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2-23│ 4.94│ 9446.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25│ 6.44│ 2093.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6-01│ 4.89│ 1786.31万│ ├───────────┼───────────┼───────────┼───────────┤ │增发 │ 2021-11-24│ 9.90│ 2.8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 13065.00│ ---│ 67.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 5772.09万│ 1.56万│ 5772.09万│ 100.00│ ---│ ---│ │室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1.50亿│ 1.5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0-13 │转让比例(%) │6.06 │ ├──────┼────────────────┼──────┼────────────────┤ │交易金额(元)│1.76亿 │转让价格(元)│15.16 │ ├──────┼────────────────┼──────┼────────────────┤ │转让股数(股)│1159.9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何开文、岳亚梅 │ ├──────┼────────────────────────────────────────┤ │受让方 │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公告日期 │2026-07-10 │转让比例(%) │19.00 │ ├──────┼────────────────┼──────┼────────────────┤ │交易金额(元)│5.46亿 │转让价格(元)│15.02 │ ├──────┼────────────────┼──────┼────────────────┤ │转让股数(股)│3638.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何开文 │ ├──────┼────────────────────────────────────────┤ │受让方 │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6-07-10 │转让比例(%) │5.01 │ ├──────┼────────────────┼──────┼────────────────┤ │交易金额(元)│2.12亿 │转让价格(元)│22.11 │ ├──────┼────────────────┼──────┼────────────────┤ │转让股数(股)│959.61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何开文、岳亚梅 │ ├──────┼────────────────────────────────────────┤ │受让方 │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13 │交易金额(元)│7322.2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87│标的类型 │股权 │ │ │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 │买方 │上海金中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岳亚梅 │ ├──────┼────────────────────────────────────────┤ │交易概述 │近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 │ │岳亚梅与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上海金中│ │ │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中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 │ │下简称"转让协议")。其中:(1)何开文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公│ │ │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总股本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 │的总股本,下同),转让价款546,427,600元;(2)何开文、岳亚梅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 │向上海金中易转让合计持有的公司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 │ │ │合计转让价款174216980元,其中何开文出让股份数量6,724,000股,转让价款100,994,480 │ │ │元,岳亚梅出让股份4,875,000股,转让价款73,222,500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及岳亚梅女士授权代表通知,其经与│ │ │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友好 │ │ │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此前签订的股份转让事宜,并签署了《终止协议》。即终止何开文先生│ │ │、岳亚梅女士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合计持 │ │ │有的公司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上海盛讯已就该股权交易终 │ │ │止事项出具无异议函。 │ └──────┴────────────────────────────────────────┘ ┌──────┬────────────────┬──────┬────────────────┐ │公告日期 │2025-10-13 │交易金额(元)│1.0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72│标的类型 │股权 │ │ │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 │买方 │上海金中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何开文 │ ├──────┼────────────────────────────────────────┤ │交易概述 │近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 │ │岳亚梅与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上海金中│ │ │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中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 │ │下简称"转让协议")。其中:(1)何开文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公│ │ │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总股本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 │的总股本,下同),转让价款546,427,600元;(2)何开文、岳亚梅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 │向上海金中易转让合计持有的公司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 │ │ │合计转让价款174216980元,其中何开文出让股份数量6,724,000股,转让价款100,994,480 │ │ │元,岳亚梅出让股份4,875,000股,转让价款73,222,500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及岳亚梅女士授权代表通知,其经与│ │ │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友好 │ │ │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此前签订的股份转让事宜,并签署了《终止协议》。即终止何开文先生│ │ │、岳亚梅女士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合计持 │ │ │有的公司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上海盛讯已就该股权交易终 │ │ │止事项出具无异议函。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其股权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其股权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经常性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上海信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其股权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其股权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经常性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上海信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阿拉山口市鑫海股权投资有 150.00万 1.50 --- 2018-03-16 限合伙企业 ───────────────────────────────────────────────── 合计 150.00万 1.5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疆熙菱信│上海熙菱信│ 295.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息技术股份│息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6│其他事项 ──────┴────────────────────────────────── 1、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15日;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69人; 3、首次授予数量:335万股; 4、授予价格:12.63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7月1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12.63元/股,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人数69人。首次授予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6-07-16│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情况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披露了《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了《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或自愿放弃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2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73人调整为69人,同时本次 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55万股调整为335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8.75万股调整为83.75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数 量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 2026-07-10│股权转让 ──────┴──────────────────────────────────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 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一)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况概述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年8 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5-058);2025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 66)。2026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 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 ”)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若本次股份 转让事宜顺利实施,上海盛讯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凝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进展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2026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与岳亚梅女士 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加峰鑫鑫向荣7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9596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知,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 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100号、第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上述两笔协 议转让的相关材料完成合规性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须按确认书载明的转受 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其他说明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 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26│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熙菱鑫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鑫云”)(暂定名,以 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1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55%股权; 风险提示: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 机关的核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公司此前未开展算力 基础设施运营相关业务,存在业务转型风险和团队建设风险。尽管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 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但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 存在标的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为积极把握数字经 济发展机遇,顺应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从软件应用端向AI硬件 基础设施延伸,打造从软件应用到AI硬件的全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拟依托自身 总部之一在新疆的区位优势,与布尔津县鑫云算数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云算数")共 同投资设立新疆熙菱鑫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熙菱鑫云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100万元,持有熙 菱鑫云55%股权;鑫云算数以其自有资金出资900万元,持有熙菱鑫云45%股权。本次与合作方 共同投资设立熙菱鑫云,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聚焦算力中心新建扩建、算力设备运维、算 力资源调度、算力项目运营、技术升级迭代等核心业务及后续产业扩张事项,实现互利共赢, 切入算力服务领域,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控 股子公司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董事会审议。后续如需进行新的项目建设或增资扩 股,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6-0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及其委 托的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及 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业务、财务、法律等全面尽职调查,交易双方确认《股份转让协议》 项下第二条所述“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已满足,且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为推进 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与上海盛讯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通过本补 充协议对前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股份交割安排事宜,予以重新 约定。 2、目前,交易双方已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审查申请。本次交 易尚需双方严格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 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 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 ,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5日及2025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控股股东协议 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 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就何开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相关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份转让价格为15.02元/股。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上 海盛讯将持有公司19.00%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凝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相关协议签署后,交易双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截至目前,上海盛讯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 已完成对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业务、财务、法律等全面尽职调查,交易双方确 认《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第二条所述“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已满足,且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 已支付完毕。为推进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双方经协商一致,通过本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 》项下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股份交割安排事宜,予以重新约定。 ──────┬────────────────────────────────── 2026-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岳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新 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熙菱”)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 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熙菱”)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 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范围包括融资业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担保(包 括但不限于投标、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做 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 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发生情况披露相关担保进展公告 。对于超出本次担保审议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是对2026年可能发生的担保情况的上限预计,即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包 括新增担保以及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 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 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 的总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审计 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层熙菱信息会议室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已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规范为 “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本次计提 、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公允地反 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根据评估和分析结果,拟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 、转回和核销处理,本次计提范围包含商誉减值。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35.48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商誉。其中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按客户的信用状况,审慎评估信用风险,根据预 期信用损失单项及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合同资产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存在减 值迹象的,计提相应商誉减值准备。 本次公司共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708.65万元,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回历史欠款所致 。 3.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状况 本次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 备共计4484.20万元,主要原因为相关应收账款确定无法收回。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1,201,521.8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31,201,521.8 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亏损的原因系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市场环境的影响,项目招投标、验收周期 延长,以及部分重要项目审计结算的影响,公司原有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下降,导致公司未弥 补亏损规模有所扩大。 三、应对措施 1、加强主营业务稳定发展,不断拓宽业务边界 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持续、全面提升应用产品的性能及竞争力,满足国 产化替代的要求,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围绕新疆和长三角双总部耕耘积累公司的核心直客群体 ,通过生态伙伴拉动全国市场的渗透。同时积极拓宽新的应用领域,积极寻求其他细分领域的 市场机会,力争尽快实现业绩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2、坚持技术创新,赋能业务升级 公司将立足“专精特新”发展定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全面拥 抱AI规模化应用浪潮,推动现有产品迭代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易智大模型引擎迭代升 级,完成对DeepSeek、通义千问等十余类主流AI大模型的标准化接口适配,构建兼容开放的技 术底座,强化盖娅平台底层能力建设,推动多智能体协同等前沿技术落地,加速全业务场景“ ALLinAI”战略转型,并以行业纵深场景为突破口,加快AI技术工程化落地,在公共安全、政 务服务等核心领域打造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依托数图融合等成熟样板案例推进“场景复制 +区域拓展”双轮驱动,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构建差异化竞争壁 垒,让AI成为业务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3、精管预算严控成本,提效资金优配资源 公司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能,严格落实成本费用管控,强化资金使 用全过程监管与统筹调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内部资源科学高效配置,扎实推进各项经 营管理工作稳健开展。 4、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改善现金流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催收高度重视,通过实施客户分类管理、客户资信评估、优化合同收款 约定及将项目回款率与销售人员绩效考核紧密挂钩等措施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对于逾期应 收账款,公司采取电话催收、发送催款函、律师函和提起诉讼等不同方式进行催收,以提升回 款率,提升资金周转效率,持续改善经营性现金流,进一步减少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出 现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 5、提升管理效率,激活组织潜能 公司定期对管理流程、组织结构等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 需要。同时,积极尝试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持竞争优势。公司注重建设 高效团队,激发员工潜能。通过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营造积 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6、注重风险管理,确保稳健运营 公司将完善企业经营的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潜在风险,加强内部控制 ,确保企业稳健运营。同时,关注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外部风险因素,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降低外部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 2026-04-29│银行授信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 根据发展需求及资金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票据、保函、国内信用证、保理、融资 租赁等融资业务。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的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 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针对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方式如下: 1、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公司或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互相提供担保。 2、公司或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3、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 本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 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 围内,公司可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本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 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交通费、 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1.15万元人民币/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 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发放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奖金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 为核心,根据个人的工作绩效表现综合评估,遵照考核周期及结果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结合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 价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 快速融资”)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 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 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 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 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 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6-02-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 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总股本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下同)事宜,正在 有序推进中,相关程序正常进行。 2、2026年1月12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与加峰(上海)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何开文先生与岳亚梅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的加峰鑫鑫向荣1号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9596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的通知,其与加峰(上海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加峰鑫鑫向 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本次补充协议主要对原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受让方主体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将原受让 方由“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加峰鑫鑫向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由新受让方承接原受让方在原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标的股份未发生变更,仍 为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9596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根据相关规 定,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仍为22.11元/股。 3、若上述两次股份转让均顺利实施,上海盛讯将持有公司19.00%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盛凝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加峰鑫鑫向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持有公司5.01%的股 份,成为公司持有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一、筹划控制权变更及部分股权转让事项情况概述 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5日、2025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 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 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拟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 .00%)相关事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15.02元/股。若该股份转 让事宜顺利实施,上海盛讯将持有公司19.00%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凝将成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该股权转让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程序正常进行。 2026年1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与加峰(上海)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的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9596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 议转让进展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与加峰(上海)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加峰鑫鑫向荣7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主要对20 26年1月12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受让方主体进行了变更与调整。 根据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决策及相关安排,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由 原“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加峰鑫鑫向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由 该基金承接原受让方在原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受让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 原定转让的公司9596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转 让价格仍为22.11元/股,据此计算,本次股份转让对应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212169771元。除 上述受让方主体调整外,本次股份转让的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仍严格按照原《股份转让协议 》及后续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履行。 本次补充协议及此前已披露的筹划控制权相关协议签署后,相关交易方在权益变动后于上 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双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 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受让方加峰鑫鑫向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上海盛讯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 ──────┬────────────────────────────────── 2026-01-29│债务重组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预计对公司2026年财务状况产生正面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结果为准。 3、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背景及概述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某市天网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天网工程二期项目”)的参与方,于2018年5月,同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签订《建设项目工程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5929.65万 元(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作为最终支付依据)。截至相关协议签订前,公司已收 到航天长峰支付的合同款9091.8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6837.78万元,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要 求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为推进天网工程二期项目债权债务的妥善处置,解决项目款项支付问题,项目总包方航天 长峰与各化债方签订《债权债务处置协议》。 二、相关协议与公司有关的相关方情况介绍 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6069P 法定代表人:刘佳 注册资本:24841.38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03月2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航天长峰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2026-01-13│股权转让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 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总股本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下同)事宜,正在 有序推进中,相关程序正常进行。 2、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及岳亚梅女士通知,其与加峰(上 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加峰鑫鑫向荣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加峰鑫鑫向荣1号”)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9596100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3、若上述两次股份转让均顺利实施,上海盛讯将持有公司19.00%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盛凝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加峰鑫鑫向荣1号将持有公司5.01%的股份,成为公司持有 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一、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5日,2025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 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 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转让其持 有的本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15.02元/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含税)人民币546427600元。 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顺利实施,上海盛讯将持有公司19.00%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凝 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盛讯以及盛凝的相关资料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情况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2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与加峰(上海)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何开文先生与岳亚梅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加峰鑫鑫向荣1号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9596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01%。 本次转让价格系参照《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经协商确定 ,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22.11元/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212169771元。 本次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交易双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 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 2025-12-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岳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2-11│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同意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层熙菱信息会议室 ──────┬────────────────────────────────── 2025-11-07│债务重组 ──────┴──────────────────────────────────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某县司法局就部分项目应收款项达成债务重组方案:经本次债 务重组,预计公司能够收回应收款项736.9079万元。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对公 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产生正面影响。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加速现金流的回笼,降 低应收款项风险,在提高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效率的同时,有利于稳固客户长期合作关系。 4、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背景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地方政府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形成了对企业的债务拖欠 。为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维护财政可持续性和金融稳定,国家于2025年推出并实施了 系统性的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政策。该政策旨在指导并推动地方政府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优 化债务结构,缓释潜在风险。在此政策背景下,为响应国家号召并务实解决历史遗留债务问题 ,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与公司就相关拖欠的应收款项事宜展开债务重组的协商工作。 (二)本次拟进行债务重组的项目介绍 本次拟进行债务重组的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熙菱”)参与的某县司法局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已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债务重组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债务重组情况 经与某县司法局协商一致,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应向上海熙菱一次性 支付剩余债务金额的80%,即人民币736.9079万元,用于清偿因上述项目所产生的剩余债务。 该款项足额支付后,对应债务即视为全部结清。若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上述736.9079万 元,本协议将自动失效,某县司法局仍应按照审计结算确认的债务余额,继续向上海熙菱履行 支付义务。 四、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 2025-10-20│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总经理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总经理岳亚梅女士被采取留置措施。 近日,公司收到岳亚梅女士家属的通知,其收到阿拉山口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 通知书》,阿拉山口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岳亚梅女士的留置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 常,岳亚梅女士已能够正常履行公司董事、总经理职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 2025-10-13│股权转让 ──────┴──────────────────────────────────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 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总股本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下同)事宜,正在 有序推进中,相关程序正常进行。 2、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及岳亚梅女士授权代表通知,其经 与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友好 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此前签订的股份转让事宜,并签署了《终止协议》。即终止何开文先生、 岳亚梅女士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合计持有的 公司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上海盛讯已就该股权交易终止事项 出具无异议函。 3、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顺利实施,上海盛讯将持有公司19.00%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 东,盛凝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况概述 1、2025年7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岳亚梅女士与上海盛讯、上 海金中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中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其中:(1)何开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盛讯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363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2)何开文先生、岳亚 梅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金中易转让合计持有的公司1159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06%)。本次合计转让公司4797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15.02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720644580元。本次 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成上海盛讯,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盛凝。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3)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息”)于2025年8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77.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 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各年度营业收 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 0552546.21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 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本次19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 不得归属的184.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1.65万股。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钟仲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钟仲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仲人 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钟仲人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钟仲人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7年5月2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仲人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钟仲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钟 仲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何岳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选聘工作。 ──────┬────────────────────────────────── 2025-08-19│其他事项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暨董事、总经理岳亚梅女士家属的通知,阿拉山口市监察委员会对岳亚梅女士立案调 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目前,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组织架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完 善,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 ,由公司董事长何岳先生在此期间代行总经理全部职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 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 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15│重要合同 ──────┴────────────────────────────────── 一、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2025年8月15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岳亚梅与上海盛讯、上海金中易以及深 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签署 了《补充协议》。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受让方主体及转让价格进行了变更与调整。 鉴于上海金中易内部决策及安排,上海金中易通过投资深圳前海尊宏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管理的尊宏紫瑞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尊宏紫瑞成长”)产品份额的形式 ,由尊宏紫瑞成长作为受让方,受让何开文与岳亚梅原拟在协议项下转让的公司11599000股无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同时,基于《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二级市 场收盘价,经协商确定,尊宏紫瑞成长受让上述无限售流通股的转让价格为15.16元/股,交易 总价为人民币175840840元。除上述变更外,本次交易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仍按照《转让协 议》及后续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的约定进行。 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后,交易各方在上市公司所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成上海盛讯,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盛 凝。(上海盛讯以及盛凝的相关资料请详见公司于7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 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 经济利益关系。 受让方上海盛讯与尊宏紫瑞成长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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