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89 江龙船艇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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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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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国际有限公│ 89.98│ ---│ 100.00│ ---│ -1.04│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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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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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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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 3.17亿│ 5755.32万│ 2.15亿│ 67.88│ 0.00│ 2024-03-28│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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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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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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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1 │交易金额(元)│4301.8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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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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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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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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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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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 │下: │
│ │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目标公司”)生│
│ │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澳龙船艇、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蓝色│
│ │干线”)、珠海九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控投资”)(九洲蓝色干线、九控投资合│
│ │称为“九洲投资方”)于2023年10月9日签署了《增资协议》,共同拟以现金形式对澳龙船 │
│ │艇增资总计1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4301.89万元,九控投资增资5698.11万元,九洲蓝色 │
│ │干线同意放弃目标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的股权结构为:江│
│ │龙船艇占比49%;九控投资占比36.91%;九洲蓝色干线占比14.09%。九控投资、九洲蓝色干 │
│ │线均由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权益。参与本次增资的各方将其所认缴的增资款│
│ │全额汇入目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即享有对应标的股权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本次交易│
│ │全部完成后,澳龙船艇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本次增资事项全部实缴到位,澳龙船艇已在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
│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澳龙船艇不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
│ │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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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1 │交易金额(元)│5698.1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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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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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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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珠海九控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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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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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 │下: │
│ │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目标公司”)生│
│ │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澳龙船艇、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蓝色│
│ │干线”)、珠海九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控投资”)(九洲蓝色干线、九控投资合│
│ │称为“九洲投资方”)于2023年10月9日签署了《增资协议》,共同拟以现金形式对澳龙船 │
│ │艇增资总计1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4301.89万元,九控投资增资5698.11万元,九洲蓝色 │
│ │干线同意放弃目标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的股权结构为:江│
│ │龙船艇占比49%;九控投资占比36.91%;九洲蓝色干线占比14.09%。九控投资、九洲蓝色干 │
│ │线均由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权益。参与本次增资的各方将其所认缴的增资款│
│ │全额汇入目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即享有对应标的股权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本次交易│
│ │全部完成后,澳龙船艇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本次增资事项全部实缴到位,澳龙船艇已在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
│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澳龙船艇不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
│ │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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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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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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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澳龙船艇科│ 1800.00万│人民币 │2023-02-27│---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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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澳龙船艇科│ 900.00万│人民币 │2023-06-13│---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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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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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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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迁至
新址办公,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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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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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22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已于2022年6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人数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上限进行调整,除了参与人数相
关条款调整以外,其他条款不变。
4、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同意将原财务总监伏文平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符合
购买资格的员工;同意将其他离职员工及收回部分原持有人所持的持股计划未解锁部分份额转
让给其他符合购买资格的员工。
二、本次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经友好协商及管理委员会认定,根据《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
委会”)拥有“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
收益的兑现安排”等权利。因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原财务总监伏文平离职,根据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委会收回离职人员未解锁的68000股,并将上
述收回股份授予给符合购买资格的员工;同时将其他离职员工及收回部分原持有人所持的持股
计划未解锁部分份额转让给其他符合购买资格的员工;每股转让价格为5.70元(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7股。前述股份数量及
价格为公司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数量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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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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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
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制造商”)于2023年12月5日与MoenM
arinAS(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SHIPBUILDINGCONTRACT》(以下简称“造船合同”),
合同金额89,222,824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11%,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oenMarinAS。
注册地址:MoenMarinAS,Postboks1287Sluppen,7462Trondheim,Norway。
主营业务:摩恩马林是世界上最大的水产养殖行业工作船供应商。在渔业和水产养殖船队
的电气化和数字化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2、关联关系说明:买方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除上述合同外,最近三年买方公司与公司未签订其它销售合同。
4、履约能力分析:买方公司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2艘钢铝船;
2、合同金额:89,222,824元人民币;
3、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2月5日;
4、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5、交付时间:2025年4月20日;
6、支付方式:买方开具挪威银行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合同价款。
7、违约责任:
(1)对应由于制造商或其分包商负责的任何原因而造成船只交货日期晚于约定交货日期
的,制造商应向买方支付买方接受由于延期及违约赔偿得所造成的索赔最终结算如下:具体延
期罚款计算日期根据单船合同。交船期每推迟1周交船,违约赔偿金为船只最后价格的0.5%,
但不能超过最后价格的5%。
(2)如果根据上述条款船只交货日期延误超过10周,买方可以选择取消船只交付。在此
后任何时间,制造商可以书面要求买方在取消船只交付和接受由制造商合理估算的、船只准备
好交付的将来某一具体日期之间做出选择,在此类时间中,买方应在收到此要求后15天内告知
制造商自己的选择;如果买方选择不取消订单而船只没有在所述未来日期按时交付,买方有权
取消船只交付。
(3)制造商应付的违约赔偿金数量应从船只交付时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且对此延误造成
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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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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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
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
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3年11月9日与温州市
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7766
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龙船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
表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胡立左
类型:政府单位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关联关系说明: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
3、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购销金额。
4、履约能力分析:客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为政府机构,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1艘600吨级渔政船;
2、合同金额:7766万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1月9日;
4、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交付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船舶建造并交付使用;
6、支付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度付款。
7、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
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船的,后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船的,逾期交船期间,按合同总价每周千分之五(5‰)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所建造的渔政船在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经修理仍无法正常使
用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
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
他违约责任。
(6)乙方应对甲方设计建造所有信息和所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披
露有关信息和资料,否则应赔付甲方损失,赔偿不低于合同款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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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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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公司成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
法总队执法船艇建造2022项目(600吨级渔政船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招标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7766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中标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标概况
1、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TZB-2023090481
项目名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执法船艇建造2022项目(600吨级渔政船项目)
采购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合同签约人: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766万元人民币
中标标的:1艘600吨级渔政船
中标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776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41%,若项目顺利
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公务执法船艇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预计对公司未来
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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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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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
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澳龙船艇”或“乙方”)于2023年10月25日与珠海九洲海洋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九洲海洋产业公司”或“甲方”)签订了《珠海九洲深远海养殖工船“九洲一号”建
造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2508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6.
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
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九洲海洋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泽涛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桂山岛交通大厦509-15房(集中办公区)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
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
制造;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渔业机械服务;渔业专
业及辅助性活动;船舶租赁;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水产苗种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生产;水产苗种进出口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食品销售;旅
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说明:九洲海洋产业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
3、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购销金额。
4、履约能力分析:客户九洲海洋产业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1艘深远海养殖工船;
2、合同金额:25080万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0月25日;
4、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10个日历天内交付;
6、支付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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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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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目标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与澳龙船艇、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蓝色干线
”)、珠海九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控投资”)(九洲蓝色干线、九控投资合称为“
九洲投资方”)于2023年10月9日签署了《增资协议》,共同拟以现金形式对澳龙船艇增资总
计1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4301.89万元,九控投资增资5698.11万元,九洲蓝色干线同意放
弃目标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的股权结构为:江龙船艇占比49
%;九控投资占比36.91%;九洲蓝色干线占比14.09%。九控投资、九洲蓝色干线均由珠海九洲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权益。参与本次增资的各方将其所认缴的增资款全额汇入目标公司
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即享有对应标的股权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澳龙船
艇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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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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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
一、持股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已于2022年6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人数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上限进行调整,除了参与人数相
关条款调整以外,其他条款不变。
4、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述。
二、本次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经友好协商及管理委员会认定,根据《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修订稿)》,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部分原持有人所持的持股计划未解锁部分份额5610
00股,经管理委员会确定席方远先生等24人符合购买资格,由管理委员会分配持股计划未解锁
的部分份额561000股,其中:68000股分配给席方远先生,其他493000股分配给余下23人,每
股转让价格为5.70元(员工持股计划过户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股本7股。前述股份数量及价格为公司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数量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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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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