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93 新雷能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1-04│ 6.53│ 1.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23│ 7.66│ 1862.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8-30│ 9.29│ 390.1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3│ 7.05│ 791.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09│ 17.00│ 540.26万│
├───────────┼───────────┼───────────┼───────────┤
│增发 │ 2022-09-26│ 41.76│ 15.4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03│ 4.96│ 65.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03│ 4.96│ 1547.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09│ 12.98│ 479.5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4│ 3.72│ 1496.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04│ 3.72│ 63.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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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 26000.00│ ---│ 52.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种电源扩产项目 │ 7.85亿│ 1.15亿│ 6.38亿│ 83.78│ -731.00万│ 2026-04-27│
├─────────┼──────┼─────┼─────┼─────┼─────┼──────┤
│高可靠性SiP功率微 │ 1.45亿│ 2140.24万│ 1.14亿│ 78.47│ -66.76万│ 2026-04-27│
│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 │ │ │ │ │
├─────────┼──────┼─────┼─────┼─────┼─────┼──────┤
│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 9370.05万│ 0.00│ 5180.47万│ 55.29│ -45.83万│ 2023-12-08│
│扩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714.72万│ 1927.97万│ 6933.19万│ 79.56│ 0.00│ 2026-04-27│
├─────────┼──────┼─────┼─────┼─────┼─────┼──────┤
│补充流动资金 │ 4.70亿│ 770.49万│ 4.60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新雷能│深圳市雷能│ 1.7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混合集成电│ │ │ │ │担保 │ │ │
│限公司 │路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新雷能│西安市新雷│ 70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能电子科技│ │ │ │ │ │ │ │
│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北京新雷能│深圳市雷能│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混合集成电│ │ │ │ │担保 │ │ │
│限公司 │路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新雷能│深圳市雷能│ 50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混合集成电│ │ │ │ │ │ │ │
│限公司 │路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新雷能│武汉永力睿│ 4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源科技有限│ │ │ │ │ │ │ │
│限公司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新雷能│成都恩吉芯│ 35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北京新雷能│深圳市雷能│ 1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混合集成电│ │ │ │ │担保 │ │ │
│限公司 │路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新雷能│深圳市雷能│ 10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混合集成电│ │ │ │ │ │ │ │
│限公司 │路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新雷能│西安市新雷│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能电子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北京新雷能│西安市新雷│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能电子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北京新雷能│成都恩吉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北京新雷能│成都恩吉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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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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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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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
识产权局颁发的知识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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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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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
等权利,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行业特征、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计
划、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行连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确定合理
的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分红计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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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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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披露如下: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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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
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
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或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6240532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
剔除库存股后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
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在发行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授权,对参与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包
括一致行动人)的认购金额上限做出限制,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股票发行数量的上限将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8658.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
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5、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其中: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
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7、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8、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1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
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1、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
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
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内容参见本预案“第
六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
12、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5.81亿元,募集资金净额
15.47亿元。
13、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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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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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
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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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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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
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
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1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监管
部门同意注册股份数量、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不考虑现金分红因素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
上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
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
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到
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规模的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存在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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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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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于近日发生变更,公司董事
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文件备置地点等同步变更。为确保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渠道畅通,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以上办公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由
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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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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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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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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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
月21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股东
会通知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5年度
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2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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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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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定于2026年5月12日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
原则,公司控股股东王彬先生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将于2026年5月12日
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交《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王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957909股,占公司总股本19.35%。提案人的身份符合
相关规定,且上述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
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5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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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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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
识产权局颁发的知识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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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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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
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
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
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
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人民币5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审批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法律
文件,公司不再就处于额度范围内的每笔担保业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仅在担保业务发
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实际需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
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
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
相调剂。
2、“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指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日(2026年4月17日)的
担保余额;
3、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后续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约;
4、“武汉永力睿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永力睿源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份;
5、上述表格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
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
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对本次被担
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认
为被担保对象的信誉及经营状况均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
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此次预计范围内的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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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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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78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
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
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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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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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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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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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95446456.3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3016510.7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37399580.0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6500522.90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短期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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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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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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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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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绩效情况并参照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的2026年津贴确认为每年15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目前,公司所有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均在公司任职,其2026年薪酬包括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领取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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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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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
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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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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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本公司
股份2434432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45%)的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刘志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股(占
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7%),自原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
持的时间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刘志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本次减持已
完成,截至2026年1月12日,董事、副总经理刘志宇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比例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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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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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恩吉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吉芯”)、西安市新雷能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雷能”)分别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为恩吉芯、西安雷能分别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被担保人恩吉芯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
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被担保人西安雷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鉴于西
安雷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都恩吉芯科技有限公司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5)担保范围:以保证合同为准
(6)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2、成都恩吉芯科技有限公司
(1)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
(2)本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5)担保范围:以保证合同为准
(6)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3、西安市新雷能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债权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康路支行
(2)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5)担保范围:以保证合同为准
(6)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截至公告日,公司、恩吉芯、西安雷能及上述债权人均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将根据实
际需要签署协议及必要文件。
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恩吉芯、西安雷能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
求,促进业务拓展,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多方面进行综
合评估后,认为子公司恩吉芯、西安雷能的信誉及经营状况均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
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恩吉芯、西安雷能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述公司100%股权。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因其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所以未要
求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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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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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0000至2400000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7),自股权除权除息之日(20
24年5月28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25元/股调整至24.90元/股。
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期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74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0.53%,最
高成交价为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1元/股,成交金额为40976331.7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7)。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票数量为175.00万股,约占目前公
司股本总额的0.32%,该部分股票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
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17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9.15元/股。本员工持
股计划初始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1601.25万元,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601
.25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25万元,实际认购总份额1601.25万份
,实际缴款人数为189人,实际认购上限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
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2
025]11761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
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5.00万股股票已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非
交易过户的方式转入“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过户
数量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2%,过户价格为9.15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20%、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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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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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
0月13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0月29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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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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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05.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15元/股
根据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0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授予6
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705.00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249.8469万股的1.30%。其中,首次授予605.0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82%;预留授予100.0
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4.18%。
3、授予价格:9.1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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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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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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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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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
司财务中心负责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自有资金
用途。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的发行方及与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的金融
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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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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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王士民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士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士民先生仍担任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
公司总经理、武汉亿瓦特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王士民先生的原定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即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12
月24日止,其辞职报告自公司及董事会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士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士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7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王士
民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任后,王士民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王士民先生已根据公司制度做好了工作交接,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士民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选举骆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骆智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
骆智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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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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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
月19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4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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