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94 朗进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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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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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 2.77亿│ 0.00│ 1.94亿│ 70.11│ 4500.17万│ 2022-12-14│
│产及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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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93.48万│ 0.00│ 4132.36万│ 65.66│ 0.00│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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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 3702.48万│ 942.51万│ 2612.27万│ 70.55│ 0.00│ 2023-07-17│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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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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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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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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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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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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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六 │
│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
│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
│ │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
│ │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 │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同时结合公│
│ │司经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市中支行申请贷款7,│
│ │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
│ │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
│ │ 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上述贷款需由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朗进集团”或“控股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价值1.25亿的股权办理质押为公司提供担保│
│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朗进集团股东会通过。此次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任│
│ │何反担保措施。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
│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马筠 │
│ │ 注册资本:1955万人民币 │
│ │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2号楼19层A区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770255739G │
│ │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9日 │
│ │ 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研发、推广、转让;【通信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
│ │、批发(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生产)】;计算机网络工程开发、设计、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
│ │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文化办公用品、建材、耗材的批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 │、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朗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朗进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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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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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1160.00万 12.63 60.94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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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60.00万 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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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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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8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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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27 │质押占总股本(%) │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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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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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厦门万福汇典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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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1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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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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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7日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万股给厦门万福汇典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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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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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3 │质押股数(万股) │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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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4.67 │质押占总股本(%) │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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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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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张新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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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2-2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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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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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8日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60.0万股给张新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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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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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9 │质押股数(万股) │2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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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14 │质押占总股本(%)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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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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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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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7 │质押截止日 │202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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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1-16 │解押股数(万股) │2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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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7日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12.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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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16日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12.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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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6 │质押股数(万股) │3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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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65 │质押占总股本(%) │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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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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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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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5 │质押截止日 │2025-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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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1-16 │解押股数(万股) │3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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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5日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74.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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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16日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74.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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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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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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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6),于2023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
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并持续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
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
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以
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
过,公开征集期为10个交易日,上一轮公开征集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4日。
2025年4月24日下午,公司收到浙江经建投《关于公开征集转让朗进科技股份的进展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浙江经建投公开征集转让朗进科技股份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中,目前已有多家意向受让方表
达了受让意向,为继续保障意向受让方有充分的时间开展调研、决策等工作,浙江经建投决定
启动第三十四个公开征集期(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3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符合条件的拟受让方可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向其提交合法、合规及符
合格式的文件和资料。
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浙江经建投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不确
定性;在规定日期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浙江经建投的上级国资部
门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是否能够通过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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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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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
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保理业务
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
限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具体额度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保
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
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
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该保理融
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逐笔审议每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期限
、金额等依据该议案里的相关约定执行。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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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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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资金能力,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
需求。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具体每笔授信额度、利率及
担保方式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有
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
述银行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
文件)。
二、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
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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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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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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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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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
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
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
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
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
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
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
终审批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
额度,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
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
行担保。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客户、供应商相应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一定量的
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
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子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
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
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
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及子公司可利用资产池将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流转,一定程度上盘活客户的应
收账款,实现应收账款在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流通,同时有利于促进上游供应商的资金周转,
降低公司的整体财务成本。
(4)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待开应付票据、应收账款等统
筹管理,减少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应收账款
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
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到期回款的入账账户。存在池内金融资产和出
池金融资产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池内金融资产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
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
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签收应收账款等用于支
付公司经营性款项,随着池内质押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池内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
,所质押担保的池内资产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
、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金融资产
的安全和流动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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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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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76405989.6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700440.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利润225361819.85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利润9187745.
00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473634.35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了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
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2
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拓展新业务领域,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未来
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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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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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6),于2023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
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并持续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
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
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以
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
过,公开征集期为10个交易日,上一轮公开征集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
2025年4月10日下午,公司收到浙江经建投《关于公开征集转让朗进科技股份的进展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浙江经建投公开征集转让朗进科技股份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中,目前已有多家意向受让方表
达了受让意向,为继续保障意向受让方有充分的时间开展调研、决策等工作,浙江经建投决定
启动第三十三个公开征集期(即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4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符合条件的拟受让方可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向其提交合法、合规及符
合格式的文件和资料。
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浙江经建投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不确
定性;在规定日期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浙江经建投的上级国资部
门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是否能够通过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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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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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6),于2023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
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并持续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
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
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以
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
过,公开征集期为10个交易日,上一轮公开征集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6日。
2025年3月26日下午,公司收到浙江经建投《关于公开征集转让朗进科技股份的进展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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