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96 利安隆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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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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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06│ 11.29│ 2.72亿│
├───────────┼───────────┼───────────┼───────────┤
│增发 │ 2019-06-20│ 23.99│ 6.00亿│
├───────────┼───────────┼───────────┼───────────┤
│增发 │ 2022-04-22│ 27.74│ 4.17亿│
├───────────┼───────────┼───────────┼───────────┤
│增发 │ 2022-05-17│ 43.56│ 3.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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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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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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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anlon Internatio│ 12323.10│ ---│ 100.00│ ---│ ---│ 人民币│
│nal PTE.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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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anlon Malaysia S│ 11936.24│ ---│ 100.00│ ---│ ---│ 人民币│
│DN.BHD. │ │ │ │ │ │ │
├─────────┼─────┼─────┼─────┼─────┼──────┼──────┤
│利安隆科润(浙江)│ 78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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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内蒙古)新│ 6878.15│ ---│ 85.00│ ---│ ---│ 人民币│
│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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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gis Beauty Solut│ 18.67│ ---│ 100.00│ ---│ ---│ 人民币│
│ions .L td │ │ │ │ │ │ │
├─────────┼─────┼─────┼─────┼─────┼──────┼──────┤
│深圳斯多福新材料科│ ---│ ---│ 25.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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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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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1.79亿│ 0.00│ 1.79亿│ 100.00│ 0.00│ ---│
│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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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 2975.00万│ 10.00万│ 1754.72万│ 58.98│ 0.00│ ---│
│相关费用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2.08亿│ 0.00│ 2.08亿│ 100.00│ 0.00│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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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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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4333.3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6.6667%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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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何火雷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于2025年12月05日与何火雷(16.6667%,43,333,420│
│ │.00元)、林士国(8.0000% ,20,800,000.00元)、郑红朝(4.4444%,11,555,440.00元)│
│ │、张军华(0.8889%,2,311,140.00元)签署了《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
│ │隆科润”)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78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安隆科润股权比例 │
│ │由70%增至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利安隆科润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由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20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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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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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8.│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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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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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林士国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于2025年12月05日与何火雷(16.6667%,43,333,420│
│ │.00元)、林士国(8.0000% ,20,800,000.00元)、郑红朝(4.4444%,11,555,440.00元)│
│ │、张军华(0.8889%,2,311,140.00元)签署了《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
│ │隆科润”)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78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安隆科润股权比例 │
│ │由70%增至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利安隆科润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由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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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1155.5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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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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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4.4444%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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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郑红朝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于2025年12月05日与何火雷(16.6667%,43,333,420│
│ │.00元)、林士国(8.0000% ,20,800,000.00元)、郑红朝(4.4444%,11,555,440.00元)│
│ │、张军华(0.8889%,2,311,140.00元)签署了《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
│ │隆科润”)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78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安隆科润股权比例 │
│ │由70%增至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利安隆科润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由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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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231.1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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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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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0.8889%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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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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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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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于2025年12月05日与何火雷(16.6667%,43,333,420│
│ │.00元)、林士国(8.0000% ,20,800,000.00元)、郑红朝(4.4444%,11,555,440.00元)│
│ │、张军华(0.8889%,2,311,140.00元)签署了《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
│ │隆科润”)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78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安隆科润股权比例 │
│ │由70%增至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利安隆科润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由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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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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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洋天星(天津)传媒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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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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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洋酶(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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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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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辛集运德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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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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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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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凯徳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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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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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辛集运德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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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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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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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凯徳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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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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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聚康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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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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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吸收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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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天津奥瑞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芙”)及天津奥利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奥利芙”)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
│ │隆”)的控股子公司。鉴于当前市场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
│ │的管理效率和竞争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奥瑞芙为主体吸收│
│ │合并奥利芙,奥瑞芙在吸收合并完成后减少注册资本。 │
│ │ 奥瑞芙为吸收合并方,奥利芙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奥利芙将终止并注销│
│ │法人资格,奥瑞芙将承继及承接奥利芙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
│ │切权利与义务,奥瑞芙在吸收合并完成后减少注册资本。前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奥瑞芙的│
│ │出资金额由400万元变为650万元,持股比例增加至50.71%,仍为奥瑞芙的控股股东。 │
│ │ 2.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天津聚康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康隆”)是由公司董事、高│
│ │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出资成立的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前,聚康隆持有│
│ │奥瑞芙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
│ │定,奥瑞芙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
│ │ 3.表决和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间吸收合并及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
│ │李海平、毕红艳、范小鹏、丁欢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
│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信息 │
│ │ 名称:天津聚康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毕红艳、丁欢、范小鹏,高级管理人员孙春光、叶强、熊昌武│
│ │、谢金桃为聚康隆的股东,因此聚康隆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
│ │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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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 1323.71万 5.76 40.78 2026-05-11
司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 247.50万 1.08 15.68 2026-07-07
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1571.21万 6.8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07 │质押股数(万股) │114.50 │
├────────┼──────────────┼────────┼──────────────┤
│质押占所持股(%) │7.25 │质押占总股本(%) │0.50 │
├────────┼──────────────┴────────┴──────────────┤
│股东名称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06 │质押截止日 │2029-07-0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6日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14.5万股给国 │
│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08 │质押股数(万股) │13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43 │质押占总股本(%) │0.58 │
├────────┼──────────────┴────────┴──────────────┤
│股东名称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5 │质押截止日 │2029-06-0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5日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33.0万股给国 │
│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11 │质押股数(万股) │7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0 │质押占总股本(%) │0.34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08 │质押截止日 │2029-05-0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08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8.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质押股数(万股) │67.71 │
├────────┼──────────────┼────────┼──────────────┤
│质押占所持股(%) │2.09 │质押占总股本(%) │0.30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2 │质押截止日 │2027-04-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2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7.71万股给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2026年04月21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31万股并延期质押67.71万股│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质押股数(万股) │35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84 │质押占总股本(%) │1.53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14 │质押截止日 │2027-08-1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14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69.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2026年04月22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7.0万股并质押352.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质押股数(万股) │3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4 │质押占总股本(%) │0.16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利安隆集团的《关于办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的告知函》,利安隆集团将│
│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 │2026年04月22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3万股并质押37.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01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48 │质押占总股本(%) │2.61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30 │质押截止日 │2027-03-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30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00.0万股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01 │质押股数(万股) │4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8 │质押占总股本(%) │0.21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6 │质押截止日 │2026-08-2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31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36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质押股数(万股) │48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91 │质押占总股本(%) │2.11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6 │质押截止日 │2026-08-2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31 │解押股数(万股) │484.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利安隆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利安隆集团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
│ │交易展期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31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36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质押股数(万股) │88.02 │
├────────┼──────────────┼────────┼──────────────┤
│质押占所持股(%) │2.71 │质押占总股本(%) │0.38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2 │质押截止日 │2026-04-21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1 │解押股数(万股) │88.02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2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88.02万股给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1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31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30 │质押股数(万股) │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7 │质押占总股本(%) │0.39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2 │解押股数(万股) │90.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利安隆集团的《关于办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的告知函》,利安隆集团将│
│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2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3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16 │质押股数(万股) │46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45 │质押占总股本(%) │2.04 │
├────────┼──────────────┴────────┴──────────────┤
│股东名称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14 │质押截止日 │2027-08-1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2 │解押股数(万股) │469.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14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69.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2日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7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天津利安隆│利安隆珠海│ 7.00亿│人民币 │2019-12-19│2031-12-21│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天津利安隆│宜兴创聚电│ 1.98亿│人民币 │2025-10-24│2036-10-23│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子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天津利安隆│RIANLON MA│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新材料股份│LAYSI A SD│ │ │ │ │ │ │ │
│有限公司 │N.BHD. │ │ │ │ │ │ │ │
├─────┼─────┼─────┼────┼─────┼─────┼────┼───┼───┤
│天津利安隆│天津奥瑞芙│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新材料股份│生物医药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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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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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平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F座(智慧山西塔)20层天津利安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09:15-15:00。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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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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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自身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下同)的经营情况判断,预计2026年度将存在公司向下属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财务资助的情形,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245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具体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
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利安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
奥瑞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IPITECHINC.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控股子
公司的其他股东就本次事项未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
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及
生产经营,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对象及额度具体如下:
(二)财务资助利率及期限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及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借款在额度范围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具体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三)审议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预计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属于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的
批准。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下属子公司的实际需求
分批提供借款,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提供借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额度范
围内确定分批借款的具体金额、期限以及签订有关协议等,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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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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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1100000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
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银行授信的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等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支持下属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包含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下同)提供最高担保额度2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
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
50000万元。
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
度可循环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2.担保余额是截止至2026年4月25日的数据。
3.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以前年度已审议的担保有效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
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4.上述表格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
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
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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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
账本位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概述
1.变更原因
由于公司境外子公司利安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香港”)、AegisBeautySol
utionsLimited(以下简称“爱奇士香港”)、RIANLONINTERNATIONALPTE.LTD.(以下简称“
新加坡公司”)与交易对方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公司结合境外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未
来发展规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相关规定,经
审慎考虑,将利安隆香港的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为美元,将爱奇士香港的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
为美元,将新加坡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由新加坡元变为美元。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变更内容
变更前:利安隆香港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爱奇士香港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新加坡公司
记账本位币为新加坡元。
变更后:利安隆香港、爱奇士香港及新加坡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为美元。
3.变更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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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坚
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0年曾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自2024年开始再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金树禾
金树禾,202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
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兴
高兴,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
相同。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计提减值损失,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130416.63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
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议的
额度。
3.审批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始终以降低汇率等波动风险为
目标,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回款预
测风险、法律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
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
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议的
额度。
(三)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
互换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
品、其他标的。
(四)交易对手方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商品外汇衍生品业务的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后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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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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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于2026年4月26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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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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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6
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6日,由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从公司
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且从程序和内
容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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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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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26年4月2
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
案》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的规
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制定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
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
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按工作岗位、业绩表现、贡献大小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
月准时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以其年度个人
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作目标整体完成
情况和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绩效评价的周期可以为月度、季度、半年度、
年度,绩效薪酬在绩效评价后进行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
付,多退少补。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4.同时担任多个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取高发放,不再重复领取岗位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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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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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
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
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会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
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选择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后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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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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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2,4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086,2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3,8
26,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59%,占公司总股本的6.02%。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国际”)持有本公司股
份为25,05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520,53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5.05%。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办理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3,826,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4.04%,占公司总
股本的6.02%。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利安隆集团的《关于办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的告知函》,利安
隆集团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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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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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
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
求状况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相关事宜,授权管理层处理与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具体执行
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02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
协注【2025】MTN1150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
,注册额度自前述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
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0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两新科技创新债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公司上述两新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可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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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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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与润英联(中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英联”)签署了《战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且于2026年
1月20日正式生效。本协议是根据双方合作意愿,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协议,后
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产生的经营金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
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
后续进展,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全球润滑油行业和全球贸易环境发生的变化,为更加积极参与全球润滑油产业链安全
的建设,共同规避市场风险,共享市场利益,利安隆与润英联经过多层次研讨和沟通,达成长
久和广泛的战略伙伴关系。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
利安隆与润英联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双方将紧密合作,致力于提升中国及亚太地区润滑油
添加剂供应链的可靠性和效率,为润滑油行业提供更完善的润滑技术、产品和服务,并探索更
深入和前瞻性的技术与商业合作机会,从而为中国及周边地区润滑油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卓越
的润滑解决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签署战略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润英联(中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代码:91320592083145300U
3.法定代表人:叶磊
4.注册资本:4666.9万美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6.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新路1号
7.经营范围:生产润滑油复合添加剂(轿车发动机润滑油添加剂、重型柴油发动机润滑油
添加剂),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润滑油添加剂的研发以及技术转让(涉
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仓储服务;润滑油添加剂、
燃料油添加剂及其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履约能力分析:润英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关联关系:润英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安隆”)
润英联(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润英联”)
2.合作背景
通过过往密切合作,利安隆已牢固确立为润英联供应链网络中的关键供应商。鉴于全球润
滑油行业和全球贸易环境发生的变化,为更加积极参与全球润滑油产业链安全的建设,共同规
避市场风险,共享市场利益,利安隆与润英联经过多层次研讨和沟通,达成长久和广泛的战略
伙伴关系。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双
方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双方紧密合作,致力于提升中国及亚太地区润滑油添加剂供应链的
可靠性和效率,为润滑油行业提供更完善的润滑技术、产品和服务,并探索更深入和前瞻性的
技术与商业合作机会,从而为中国及周边地区润滑油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卓越的润滑解决方案
。
为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专长,促进项目合作,双方同意设立“持续改进工作组”和“创
新工作组”,定期进行信息交流和召开运营会议,以促进共同创建项目的开展和实施。
“持续改进工作组”旨在验证和提高利安隆当前的和新产品和润英联技术针对共同面对的
市场和客户需要的吻合度,并通过双方专家的不断协同改善达到相关行业和法规标准以及成本
要求;同时,润英联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利安隆进行工艺技术改进、扩大产品制造规模
以及性能提升,进一步将利安隆融入润英联在中国及周边地区的供应链,给客户带来可持续的
价值贡献。
“创新工作组”将共同研发:(1)满足润滑油行业新法规方面挑战的新产品和供应解决
方案;(2)满足不断更新的全球性、区域性,以及中国特异的润滑油规范的具有成本竞争力
的产品;(3)新型工业润滑油的技术解决方案。本协议是双方建立战略伙伴的框架文件。具
体商务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双方应不时审查并考虑开展合作项目,以促使本协议目标的实现
。在就某一合作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应就该等合作项目共同签署正式的最终书面协议,确定
项目目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任何知识产权权利和保密义务)及合作项目的条款与条件。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该等条款应视为通过
引用并入本协议,并在保密协议期满后继续对双方有效。双方明确了解在某些领域下彼此互为
竞争对手。双方承诺将以妥当合规的方式进行所有的交流互动,以防止发生任何不当沟通或出
现相关反垄断法或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行为。
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后,本协议将继续有效,直至任何一方提前36个月向另一
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战略框架协议,是基于公司与润英联各自业务发展需要,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
势资源,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润滑油添加剂领域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贴
近客户需求的高质量的快捷反应能力,增强公司在润滑油添加剂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对我国构
建健康可持续的润滑油产业链安全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署将使双方建立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战略合作关系,
积极探索多元化形式的合作模式,不断拓宽合作领域。
3.本协议的签署还没有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项
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4.本协议的签署与后续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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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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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19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
关议案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2、2023-006)。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023-039、2023-048)。
3.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52,367股
,占公司总股本229,619,667股的1.76%,成交金额为160,083,870.79元,成交均价为39.50元/
股。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
计算,即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5.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7),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12个月,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
6.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月18日届满。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持股计划持有人可根据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
定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7.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75),同意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1月18日,同时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
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以及单个员工所持持
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
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5年10月28
日至2025年12月19日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处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已
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
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持股期间与展期后的存续期一致,公司在实施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
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已均为货币资产。根据《天津利安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管理委员会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
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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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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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平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08日(星期一)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F座(智慧山西塔)20层天津利安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0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09:15-15:00。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
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以普通决议
方式审议通过,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许晶迎、刘亚楠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
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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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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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于2025年12月05日与何火雷、林士国、郑红朝、张军华签
署了《利安隆科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利安隆科
润(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科润”)3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7800万元。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安隆科润股权比例由70%增至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与刘景锋、王岩松、许世波、胡庆签署了《利安隆(内蒙古)新材料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利安隆(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利安隆赤峰”)31.2644%股权,收购对价为6878.146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
安隆赤峰股权比例由53.7356%增至85.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前述收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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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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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
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
求状况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相关事宜,授权管理层处理与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具体执行
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
025】MTN1150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MTN1150号)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
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充
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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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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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电子材料业务
,进一步延伸电子材料产品矩阵战略布局,更好地把握国产替代窗口期,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
能力,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与深圳斯多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多福”)、深
圳斯多福德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斯多福德源投资”)、孙思严、娄妍、李
江波、肖敏、庄继里、周漫辉、天津天开海河海棠高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天开海棠”)签署了《关于深圳斯多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和《关于深圳
斯多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和“《增资协议》”)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斯多福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8.5714万元,剩余款
项4821.42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斯多福25.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孙思严
1.身份证号码:432423************
2.住所:天津市
3.孙思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娄妍
1.身份证号码:120101************
2.住所:天津市
3.娄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李江波
1.身份证号码:620104************
2.住所:深圳市
3.李江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肖敏
1.身份证号码:430111************
2.住所:深圳市
3.肖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庄继里
1.身份证号码:441521************
2.住所:深圳市
3.庄继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周漫辉
1.身份证号码:432423************
2.住所:湖南省
3.周漫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深圳斯多福德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FKENQ0N
2.成立日期:2024年03月26日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思严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桔塘社区大富路3号阿宝科技园E2栋402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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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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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12个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
关议案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2、2023-006)。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于公司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
38、2023-039、2023-048)。
3.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52367股,
占公司总股本229619667股的1.76%,成交金额为160083870.79元,成交均价为39.50元/股。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
计算,即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5.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7),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12个月,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
6.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月18日届满。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持股计划持有人可根据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
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869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
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3693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
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
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1.2023年6月21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4元(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
民币1394014.2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2.2024年7月2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
人民币1394014.2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
人民币1499375.79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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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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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
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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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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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
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在会议现场表决;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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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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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平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F座20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1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15-15:00。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
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在会议现场表决;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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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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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24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本
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业务办理完成后,已质押的股份累计16086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49.56%,占公司总股本的7.01%。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国际”)持有本公司股
份为2505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52053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5.05%。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业务办理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6086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7.97%,占
公司总股本的7.0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利安隆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利安隆集团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展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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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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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天津奥瑞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芙”)及天津奥利芙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利芙”)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利安隆”)的控股子公司。鉴于当前市场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
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竞争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奥瑞芙为主体吸
收合并奥利芙,奥瑞芙在吸收合并完成后减少注册资本。
奥瑞芙为吸收合并方,奥利芙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奥利芙将终止并注销法
人资格,奥瑞芙将承继及承接奥利芙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
利与义务,奥瑞芙在吸收合并完成后减少注册资本。前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奥瑞芙的出资金
额由400万元变为650万元,持股比例增加至50.71%,仍为奥瑞芙的控股股东。
2.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天津聚康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康隆”)是由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出资成立的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前,聚康隆持有奥瑞
芙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奥
瑞芙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间吸收合并及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海
平、毕红艳、范小鹏、丁欢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天津聚康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玲
住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1-39注册资本:116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81YLKQ5R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22-06-21至无固定期限
3.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毕红艳、丁欢、范小鹏,高级管理人员孙春光、叶强、熊昌武
、谢金桃为聚康隆的股东,因此聚康隆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5.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关联关系外,聚康隆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
员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6.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聚康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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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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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
化融资结构,以及为公司战略布局投入储备资金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
,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1.发行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3.注册品种及规模:可申请注册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债券等创新性品种,或申请一般性
用途债务融资工具。本次拟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最终注册
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4.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还款方式:按年付息,期末还本;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
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
)等合法合规的用途,具体以经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的资金用途为准。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全权
负责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并授权管理层处理与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
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具体执行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
,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
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
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等环节涉及的相关事
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过程中必要的合同、协议和各
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
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
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决定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6.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
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
7.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和存
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交易
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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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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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15至2025年9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
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在会议现场表决;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F座20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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