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99 雄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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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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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邦 │ 4.70│ ---│ ---│ 4.66│ -0.0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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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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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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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 2.88亿│ 0.00│ 1.65亿│ 104.74│-1792.50万│ 2017-12-31│
│配件项目(第一期,│ │ │ │ │ │ │
│年产82,000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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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 1.30亿│ 0.00│ 1.30亿│ 100.02│ 476.47万│ 2020-12-31│
│合管材生产、海洋养│ │ │ │ │ │ │
│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 │ │ │ │ │ │
│业设施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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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型PVC管材、P│ 1.77亿│ 548.22万│ 1.84亿│ 103.90│-2007.42万│ 2017-12-31│
│E管材及PPR管材投资│ │ │ │ │ │ │
│项目(第一期,年产│ │ │ │ │ │ │
│52,000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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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 ---│ 0.00│ 1.30亿│ 100.02│ 476.47万│ 2020-12-31│
│合管材生产、海洋养│ │ │ │ │ │ │
│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 │ │ │ │ │ │
│业设施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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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 1009.53万│ 0.00│ 1017.76万│ 100.82│ ---│ 2017-12-31│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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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年产7万吨PVC/P│ 2.92亿│ 414.49万│ 2.39亿│ 82.00│ ---│ 2024-12-31│
│PR/PE高性能高分子 │ │ │ │ │ │ │
│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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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 1.09亿│ 91.00万│ 920.74万│ 8.45│ ---│ 2024-12-31│
│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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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64.83万│ 0.00│ 9088.48万│ 1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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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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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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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海南雄塑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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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江西雄塑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雄塑科│河南雄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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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云南雄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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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广西雄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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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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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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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预计(包括新增及原
授信到期后续期)不超过人民币8.9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
贸易融资等。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二)为部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针对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公司拟提供一定担保,具体担保明细详见下表: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每
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到2025年度授信担保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且在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内,公司
将根据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三)相关事项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
权处理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
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
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
度,将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效率,更好地
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安排;同时广西雄塑、江西雄塑、河南雄塑、
海南雄塑、云南雄塑信用整体良好,未涉及其他或有事项风险,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广西雄塑、江西雄塑
、河南雄塑、海南雄塑、云南雄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担保额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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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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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
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确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要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票发
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
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全权办理与发行有
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
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
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
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
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等);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
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6)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
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
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
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
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
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
他事宜。
7、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次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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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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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6793037
.3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45364.05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00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75438031.49元;母公司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0453640.5
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45364.05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00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1881383.5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91881383.5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
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需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71626313.40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下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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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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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
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
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
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后,2023年
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23654955.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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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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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
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顺利通过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344011382;发证时间: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三
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自2023年起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2025年
)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不会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经营业绩,但对公司2024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向影
响。同时,公司连续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利于公司技术、产品、服务、人才等持续
优化输入与输出,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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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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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择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
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股
份减持计划,如前述人员后续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
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
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
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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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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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于2023年11月29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6),陈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工会已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
致同意选举刘嘉玲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现任
两名股东代表监事梁大军先生、蔡思维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刘嘉玲个人简历
刘嘉玲:女,出生于1986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
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在佛山市南海卓尔辉帆工艺厂任绘图员;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在
佛山市温少安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任绘图设计;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雄塑科技电气部
设计;2015年1月至2021年3月,任雄塑科技广告部设计兼“党工青妇”秘书长;2021年3月至
今,任雄塑科技“党工青妇”秘书长兼工会主席。
刘嘉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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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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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以
下简称“本规划”)。
一、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
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
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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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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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陈建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提名卢松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卢松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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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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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审计委员会委员
吴端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范要求“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吴端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端明先生辞去审计委
员会委员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并部
分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黄淦雄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与范荣先生(主任委员)、沙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
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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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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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
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
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
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减值测试后,2023年半年度计提
各项减值损失合计6382672.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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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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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并对授信额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担保,实际担保期限与担保金额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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