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99 雄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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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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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11│ 7.04│ 4.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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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4-29│ 9.25│ 4.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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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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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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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 │ 4.70│ ---│ ---│ 0.00│ 0.2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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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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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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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年产7万吨PVC/P│ 2.92亿│ 10.72万│ 2.39亿│ 82.04│ ---│ ---│
│PR/PE高性能高分子 │ │ │ │ │ │ │
│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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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 1.09亿│ ---│ 920.74万│ 8.45│ ---│ ---│
│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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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64.83万│ ---│ 9088.48万│ 1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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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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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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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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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园南│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二路三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 │ │
│ │物(含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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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佛山市星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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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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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
│ │一步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运营现金流,在不影响公司稳定经营│
│ │的情况下,将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园南二路三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
│ │物(含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出 │
│ │售予佛山市星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星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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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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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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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道1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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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西中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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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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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根据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 │
│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运营现金流,在不影响公司稳│
│ │定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将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广西雄塑")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1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 │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税)转让予广西中科节能科技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节能")。 │
│ │ 近日,公司获悉广西雄塑与中科节能已办理完成相关不动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截至│
│ │本公告披露日,广西雄塑已收到中科节能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剩余款项7,500│
│ │万元尚未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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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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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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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洁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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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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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代收代缴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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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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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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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淦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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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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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代收代缴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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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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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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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造峰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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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营运资金来自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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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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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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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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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雄和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营运资金来自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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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模具及铜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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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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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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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锦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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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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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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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聘任黄锦禧先│
│ │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 │
│ │ 鉴于黄锦禧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和原副董事长,在公司长期发展历程中作出了不可│
│ │替代的重大贡献,为公司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品牌声誉。为促进公司战略稳定与持续发│
│ │展,公司拟聘任黄锦禧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 │ 在黄锦禧先生担任名誉董事长期间,公司向黄锦禧先生支付薪酬67.8万元/年(税前) │
│ │,按月支付;其因列席公司会议、代表公司参加社会活动等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 │
│ │ 因黄锦禧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向其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 │。 │
│ │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 │
│ │ 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淦雄先生、卢松涛先生、黄嘉晋│
│ │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
│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 │
│ │东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黄锦禧:男,出生于1949年6月,中国国籍,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
│ │龙江镇龙江中学,高中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3月,曾任佛山市顺德区雄塑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其后至2025年9月,历任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副董事长,非失信 │
│ │被执行人。 │
│ │ 截至目前,黄锦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3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1%,为公│
│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之父,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黄锦禧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担任公司名│
│ │誉董事长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向其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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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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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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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广西雄塑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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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海南雄塑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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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江西雄塑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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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云南雄塑 │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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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河南雄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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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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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其他事项
──────┴──────────────────────────────────
近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黄锦禧先生出具的
相关股份变动告知函。本次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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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
近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黄锦禧先生出具的
相关股份变动告知函。本次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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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
近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黄锦禧先生出具的
相关股份变动告知函。本次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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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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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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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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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通知
,其与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雄进投资”)、广东明析
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东明析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析安心8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下称“明析安心8号基金”)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一致同意将一致行动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5月16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背景情况
投资、明析安心8号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约定在行使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提案权和表决权等董事、股东权利及决定公司经营决策时,与实际控制人
黄淦雄先生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36个月内。
截至2026年5月16日,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将期满。
黄淦雄先生与上述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5月13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明确五方在未来一年内继续一致行动,一致行动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5月16日。
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
甲方:黄淦雄
乙方:黄锦禧
丙方:黄铭雄
丁方: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戊方:广东明析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析安心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本协议签订的目的
各方于2022年11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25年11月1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
充协议》,鉴于一致行动将于2026年5月16日期限届满。经友好协商,各方就原协议有效期届
满后延期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二)一致行动的原则
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前提,乙丙丁戊四方同意就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法定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时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三)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1、各方一致同意,在公司股东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
性,各方将按本协议约定程序和方式行使在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
2、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
,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一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
最终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3、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提案或临时
提案,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一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
见为最终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4、各方应在公司股东会召开日两日前,就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协调一致,并严格
按协调一致的立场行使其表决权;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
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5、各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
业务规则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关部门要求各方对
其所持公司股份履行锁定义务,各方均同意按照该等部门的要求出具相关承诺;
6、各方同意并承诺,涉及公司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关联交易决策事项时,相关方均应回
避表决;
7、目前乙方、丙方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不享有董事权利(包括董事表决权)亦无需履
行董事义务,但其有义务保障董事会的持续稳定,同时尽己所能协调一致立场以甲方的意见为
最终意见。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章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一致行动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5月16
日。协议期满前15日内,各方经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或另行签署协议延长协议有效期。
(五)其他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对各方继续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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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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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雄塑科技”)分别于2026年3月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雄塑科
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7月9日,前述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70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9%,最高成交
价为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0元/股,成交均价为5.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4
7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6810000股,股票来源均
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其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
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999.38万份,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83元/
股,持股计划认购资金不超过399938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份额为39702300份,实际资金总额为3970
2300元,实际认购份额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员工
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6】26
005200017号),截至2026年4月9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67名员工共6810000股的认缴股款合计
人民币397023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
(二)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81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1.90%,过户价格为5.83元/股。
根据《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标
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
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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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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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预计(包括新增及原
授信到期后续期)不超过人民币11.10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业务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二)为部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针对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公司拟提供一定担保,具体担保明细详见下表: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每
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且在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三)相关事项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
权处理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
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
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额度,将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效
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安排;同时广西雄塑、河南雄塑、
海南雄塑、云南雄塑信用整体良好,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10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广西雄塑、河南雄塑、海南雄塑、
云南雄塑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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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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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为
进一步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运营现金流,在不影响公司稳定经营
的情况下,将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园南二路三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含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出售予
佛山市星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星耀”)。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部分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处置资产相关的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其他第三
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系说明
经公司自查且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书面确认,其与公司及公司大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
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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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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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自用房地产现有部分闲置,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的前提下,公司规划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经营租出获取收益,具体明细如
下:上述自用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25056.19平方米,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部分房产账面原
值1818.10万元,账面净值652.74万元。
自2026年5月1日起,该部分房地产从固定资产科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会计核算方
式不变,仍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取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
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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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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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05月15日(星
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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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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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成立于2020年11月25
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
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司农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2025年度,广东司农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2025年度,广东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
(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司农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广东司农从成立至
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广东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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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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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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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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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
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不涉及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投资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
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与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3.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子公司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情况、生产经营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同时委托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安全性高;
3.流动性好;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5.不涉及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的投资产
品。
(四)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为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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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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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
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80809617.64元,弥补亏损80809617.64元后(当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13486366.79元;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
利润-43725467.35元,弥补亏损43725467.35元后(当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79362653.7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79362653.74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需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34956096.70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年度。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2025年期间公司未实施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或特别分红,亦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形。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4956096.7
0元。
(二)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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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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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政策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
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
等进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4701437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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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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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雄塑科技”)分别于2026年3月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8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雄塑科
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交易账户已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
1、开户时间:2026年4月13日
2、账户名称: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证券账户号码:0899537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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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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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
月7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董
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淦雄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5813156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570600股不享
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9560967股。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0人,
代表股份13830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32185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7.81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612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51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代表股份612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511%。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
务所姚继伟律师、刘家杰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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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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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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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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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与广西中科节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节能”)签署《不动产转让协议》,将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
南区国凯大道1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000万元进行转让。2026年
1月,广西雄塑与中科节能已办理完成相关不动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并签署《不动产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重新约定“乙方应于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剩余转让价
款75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原协议指定账户”。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6年1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关于全资
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交易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雄塑已收到中科节能支付的剩余转让价款7500万元。本次交易价
款8000万元已全部收讫,广西雄塑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事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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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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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注: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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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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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概述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广东司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针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广东司
农安排签字项目合伙人为连声柱,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润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俞健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司农相关通知,因内部工作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润生变更为许
鸿杰,项目组其他成员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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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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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雄
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雄塑”)的通知,海南雄塑经营范围发生变更,于2025
年12月0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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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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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雄
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的通知,广西雄塑住所登记信息发生变更,于
2025年11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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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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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雄进投资”)、广东明析投资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东明析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析安心8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下称“明析安心8号基金”)于2022年11月1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各方于近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背景情况
2022年11月17日,黄淦雄先生与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雄进投资、明析安心8号基金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约定在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提案权和
表决权等董事、股东权利及决定公司经营决策时,与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一致行动,协议有
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36个月内。截至2025年11月16日,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将期满。
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2025年11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
淦雄先生与上述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将原协议有
效期延期六个月,明确五方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黄淦雄
乙方:黄锦禧
丙方:黄铭雄
丁方: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戊方:广东明析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析安心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本协议签订的目的
鉴于签约各方于2022年11月1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下称“原协议”)即将到期。
根据原协议第四条第(一)项约定,经友好协商,各方就原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延期事宜达成本
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二)一致行动的原则
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前提,乙丙丁戊四方同意就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法定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时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三)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1、各方一致同意,在公司股东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
性,各方将按本协议约定程序和方式行使在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
2、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
,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一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
最终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3、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提案或临时
提案,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一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
见为最终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4、各方应在公司股东会召开日两日前,就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协调一致,并严格
按协调一致的立场行使其表决权;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
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5、各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
业务规则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关部门要求各方对
其所持公司股份履行锁定义务,各方均同意按照该等部门的要求出具相关承诺;
6、各方同意并承诺,涉及公司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关联交易决策事项时,相关方均应回
避表决;
7、目前乙方、丙方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不享有董事权利(包括董事表决权)亦无需履
行董事义务,但其有义务保障董事会的持续稳定,同时尽己所能协调一致立场以甲方的意见为
最终意见。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章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五)其他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对各方继续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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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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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聘任黄锦禧先生
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黄锦禧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和原副董事长,在公司长期发展历程中作出了不可替
代的重大贡献,为公司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品牌声誉。为促进公司战略稳定与持续发展,
公司拟聘任黄锦禧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黄锦禧先生担任名誉董事长期间,公司向黄锦禧先生支付薪酬67.8万元/年(税前),
按月支付;其因列席公司会议、代表公司参加社会活动等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黄锦禧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向其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淦雄先生、卢松涛先生、黄嘉晋先
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黄锦禧:男,出生于1949年6月,中国国籍,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龙
江镇龙江中学,高中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3月,曾任佛山市顺德区雄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长;其后至2025年9月,历任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副董事长,非失信被执行
人。
截至目前,黄锦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3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1%,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之父,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黄锦禧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担任公司名誉董事
长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向其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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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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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最新要求与规定,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
表董事1名;职工董事直接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5年10月24日,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职工董事选任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经全体与会职
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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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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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根据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运营现金流,在不影响公司稳定
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将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
雄塑”)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1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
称“标的资产”)以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税)转让予广西中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节能”)。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其他
第三方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3、中科节能成立于2025年7月,暂未开展业务;其主要股东广西南宁鑫万家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魏志锋的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业务。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履行,中科
节能已就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做出专项安排,其实际控制人魏志锋先生承诺提供必要支持。经查
询了解,中科节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基于其对交易资金的专
项安排及实控人的支持承诺,公司认为中科节能对本次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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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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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0
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黄淦雄先生提交的书面提案函,提请董事会将《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主要内容详见2025年9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查,黄淦雄先生直接持
有雄塑科技5398.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7%,为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符合向股东大会
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要求,未超出提案规定时限,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案和具体决议事
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内容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黄淦雄先生提出的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除增加前述一项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
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
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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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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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
年8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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