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99 雄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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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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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 │ 4.70│ ---│ ---│ 5.08│ 0.4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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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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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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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年产7万吨PVC/P│ 2.92亿│ 10.72万│ 2.39亿│ 82.04│ ---│ ---│
│PR/PE高性能高分子 │ │ │ │ │ │ │
│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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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 1.09亿│ ---│ 920.74万│ 8.45│ ---│ ---│
│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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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64.83万│ ---│ 9088.48万│ 1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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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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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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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海南雄塑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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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江西雄塑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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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广西雄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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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河南雄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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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云南雄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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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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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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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预计(包括新增及原
授信到期后续期)不超过人民币9.1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
批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业务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二)为部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针对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公司拟提供一定担保,具体担保明细详见下表: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每
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且在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三)相关事项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
权处理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
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
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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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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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成立于2020年11月25
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
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司农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2024年度,广东司农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广东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
(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司农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广东司农从成立至
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广东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
(二)项目信息
(1)连声柱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刘润生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3)俞健业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
广东司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不良记
录。
(三)审计收费
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及公司相
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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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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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
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不涉及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投资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
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与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
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子公司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情况、生产经营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
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委托理
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安全性高;3.流动性好;4.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5.不涉及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的投资产品。
(四)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为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二、相关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与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后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文件并办理相
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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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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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10
,664,994.67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683,789.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4,295,984.4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23,088,121.09元。
鉴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实际与宏观经济、
行业发展等因素,为保障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与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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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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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政策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
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
等进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45132851.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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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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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概述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针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广东
司农安排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徐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俞健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2)。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司农相关通知,因内部工作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娟变更为刘润
生,项目组其他成员保持不变。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刘润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11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4年6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任广东司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
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的
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刘润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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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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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
以上股东、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
6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5.37%;其
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50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3.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8%。
其中,黄锦禧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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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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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公司
独立董事因病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因病于2024年12月20
日不幸逝世。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同意提名容敏智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
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容敏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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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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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获悉并多渠道再三确
认,公司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因病于2024年12月20日不幸逝世,享年63岁。
章明秋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定任期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
兼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章明秋先生德才兼备、
为人师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规范运作等作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对章明秋先生的不幸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明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章明秋先生逝世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9名变为8名,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
成员人数,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治理完善、持续规
范运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在新任
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暂由沙辉先生和陈翩女士两位独立董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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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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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本年度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减值
测试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979312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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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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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产账号:21008191
29、2100819130)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1年9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
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不再使用。
为规范相关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近期已办结上述结算账户的销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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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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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
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
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减值
测试后,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853885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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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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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战略发展和经营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近日,公司已办结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由佛山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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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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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
7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中,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回购
股份数量不低于510万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
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4年2月6日、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雄
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实施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并于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
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8570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9%,最高成交价为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0
元/股,成交均价为5.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47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
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实施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5、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二、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
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将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切实反映了主要股东和管理层对
公司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
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健康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
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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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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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2年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公司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经公司招标程序最终确定,拟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
审计机构。
2.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成立于2020年11月25
日,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
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司农拥有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2023年度,广东司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16
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2023年度,广东
司农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28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17家)、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家)、房地产业(1家)、建筑业(1家)、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家)、采矿业(1家),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同为制造业的审计客户1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司农计提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人民币36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自成立至今,广东司农
未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三)诚信记录
广东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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