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00 ST瑞科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船用电气设备扩产项│ 2.34亿│ ---│ 2.10亿│ 89.92│ ---│ 2015-06-02│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40.00万│ ---│ 2221.95万│ 53.67│ ---│ ---│
├─────────┼──────┼─────┼─────┼─────┼─────┼──────┤
│其他营运资金项目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0.00│ ---│
├─────────┼──────┼─────┼─────┼─────┼─────┼──────┤
│船用电气设备扩产项│ ---│ ---│ 2466.78万│ 100.00│ 0.00│ ---│
│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 ---│ 1974.26万│ 1974.26万│ 100.00│ ---│ ---│
│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11-20 │转让比例(%) │5.08 │
├──────┼────────────────┼──────┼────────────────┤
│交易金额(元)│8523.79万 │转让价格(元)│5.70 │
├──────┼────────────────┼──────┼────────────────┤
│转让股数(股)│1494.35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龚瑞良 │
├──────┼────────────────────────────────────────┤
│受让方 │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1-20 │交易金额(元)│8523.7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9435│标的类型 │股权 │
│ │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 │ │
│ │08%) │ │ │
├──────┼────────────────┴──────┴────────────────┤
│买方 │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龚瑞良 │
├──────┼────────────────────────────────────────┤
│交易概述 │1、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龚瑞良先生与深圳 │
│ │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11月19日签署 │
│ │了《关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 │)。龚瑞良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9435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8%,以下简 │
│ │称“标的股份”)以5.70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
│ │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为5.704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为人民币85│
│ │237866.6元(大写:捌仟伍佰贰拾叁万柒仟捌佰陆拾陆元陆角)。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龚瑞良 4900.00万 16.65 76.63 2023-11-18
─────────────────────────────────────────────────
合计 4900.00万 16.6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1-18 │质押股数(万股) │49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6.63 │质押占总股本(%) │16.65 │
├────────┼──────────────┴────────┴──────────────┤
│股东名称 │龚瑞良 │
├────────┼──────────────────────────────────────┤
│质押方 │浙江轻工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15日龚瑞良质押了4900万股给浙江轻工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2-31│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青岛路2号;
郦几宁,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龚瑞良,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
陆国良,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时任副总经理;
王东,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任增强,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2号)查明的事实,常熟市
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瑞科)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ST瑞科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5875443.97元
,虚增营业成本185617728.60元,虚增利润总额40257715.37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
入的39.6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ST瑞科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
.1条的规定。
ST瑞科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龚瑞良,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陆国良引入专网通信业
务,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催收账款,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未能勤勉尽责,
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2条的规定,对ST瑞
科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瑞科时任董事长郦几宁、时任董事会秘书王东、时任财务总监任增强参与专网通信业务
催收账款,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2条的规定,对ST瑞科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
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
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常熟
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龚瑞良,时任财务总监、时任副总经理陆国
良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上述人员,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
二、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郦几宁,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龚瑞良
,时任财务总监、时任副总经理陆国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东,时任财务总监任增强给予公开
谴责的处分。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郦几宁、龚瑞良、陆国良、王东和任增强如对本所作出的
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瑞科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
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755-88668308)。
对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
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2024-12-04│重要合同
──────┴──────────────────────────────────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
东龚瑞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11月19日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
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943525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8%)以5.70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高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
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
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龚瑞良先生的通知,其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原协议第3部分“标的股份的对价支付”的第3.1条“转让价款支付流程”进行了补充约定
,具体如下:
原协议内容:
(1)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股份转让款
总额的30%,即25571359.98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伍拾柒万壹仟叁佰伍拾玖元玖角捌分)
。
(2)前述付款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份变更过户至乙方名下
的全部手续。乙方将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至股份转
让价款总额的70%,即59666506.62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陆拾陆万陆仟伍佰零陆元陆角贰
分)。
甲方应将该等转让价款优先用于缴纳本次交易涉及的税款,因甲方延迟缴纳税款导致乙方
承担代扣代缴相关责任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补充约定内容:
3.1转让价款支付流程
(1)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乙方分批次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标的
股份转让款:人民币85237866.6元(大写:捌仟伍佰贰拾叁万柒仟捌佰陆拾陆元陆角)。
(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份变更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全部手续。
甲方应将该等转让价款优先用于缴纳本次交易涉及的税款,因甲方延迟缴纳税款导致乙方
承担代扣代缴相关责任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
2024-11-20│股权转让
──────┴──────────────────────────────────
1、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龚瑞良先生与深
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11月19日签署
了《关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龚瑞良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9435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8%,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以5.70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龚瑞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11月19日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9
435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8%)以5.70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
给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股份转让前
后。
二、交易各方介绍
1、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龚瑞良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052019**11******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747008H
法定代表人:刘文广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2024-11-15│其他事项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龚瑞良先生支付的部分业
绩补偿款10000万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4日,龚瑞良先生、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瑞特投资”)与浙江省
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浙江二轻”)签署了《关于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龚瑞良先生与浙江二轻签署了《关于常
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年3月24日,龚瑞良先生与浙江
二轻签署了《关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龚瑞良先
生与瑞特投资共向浙江二轻转让国瑞科技股份88968375股,龚瑞良先生就国瑞科技2020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该三个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的扣非净利润总额向浙江二轻作
出业绩承诺,如未达承诺业绩,则由龚瑞良先生以现金方式向国瑞科技进行补偿,瑞特投资承
担连带责任。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3258号)(以下简称“《审核报告》
”),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为-224477047.83元,比承诺数219350000.00
元少443827047.83元。国瑞科技在业绩承诺期的扣非净利润总额未达标,龚瑞良先生与瑞特投
资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补偿款支付责任。
鉴于业绩承诺期间,专网通信业务暴雷等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超出了业绩承诺
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的预见能力和履行能力,因公司前期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业
绩承诺人龚瑞良先生通过股票转让获取资金暂时受限,在短期内难以变现足够的资产以履行补
偿款支付义务。为了保障业绩补偿款的顺利支付及公司业务的平稳持续发展,维护上市公司整
体利益,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
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议案》,龚瑞良先生与瑞特投资分三期向国瑞科技支付补偿款及利息。
二、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5月8日,公司收到龚瑞良先生向公司支付的款项500万元;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
到龚瑞良先生和瑞特投资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共计10000万元。
2024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龚瑞良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0000万元。
龚瑞良先生与瑞特投资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期、第二期业绩补偿款。
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收到的上述业绩补偿款预计将计入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
影响公司当年的收入及净利润。
龚瑞良先生与瑞特投资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积极督促龚瑞良先生按照协
议约定按期支付剩余部分业绩补偿款,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业绩补偿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
2024-11-14│其他事项
──────┴──────────────────────────────────
鉴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投票,会议选举张小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小芳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张小芳女士简历
张小芳,女,1987年出生,籍贯湖南常德市。毕业于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包装技
术与设计专业,大专学历,劳动关系协调员、人力资源管理师。2009年8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
江苏力宝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担任人事专员;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常熟市国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人事专员;2020年1月至今就职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人
事主管。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张小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4-09-12│其他事项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
年9月15日届满。鉴于目前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
积极筹备中,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工作将适当延期进行。同时,公司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尽快
推进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8-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说明,
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2023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邢灿灿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64万元人民币,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
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56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万元人民币。
公司上期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较上年度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动。
──────┬──────────────────────────────────
2024-08-29│委托理财
──────┴──────────────────────────────────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
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
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机构。
公司委托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