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04 长川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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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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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4-05│ 9.94│ 1.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7│ 24.89│ 4559.8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28│ 13.02│ 1118.42万│
├───────────┼───────────┼───────────┼───────────┤
│增发 │ 2019-07-31│ 15.83│ 4.90亿│
├───────────┼───────────┼───────────┼───────────┤
│增发 │ 2021-07-23│ 45.75│ 3.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21│ 9.71│ 3161.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1│ 9.71│ 348.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20│ 9.61│ 3069.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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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6-14│ 40.27│ 2.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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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8-18│ 32.88│ 2.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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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1│ 9.61│ 345.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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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19│ 9.51│ 3137.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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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1│ 9.51│ 364.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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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11│ 24.77│ 3315.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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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09│ 15.84│ 4115.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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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09│ 15.84│ 25.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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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6-07-08│ 280.11│ 30.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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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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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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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制造公司 │ 46286.67│ ---│ 33.33│ ---│ 0.00│ 人民币│
├─────────┼─────┼─────┼─────┼─────┼──────┼──────┤
│PYXIS CF PTE.LTD │ 27341.27│ ---│ 59.18│ ---│ -681.8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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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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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塔式分选机开发及│ 1.23亿│ 389.71万│ 6916.00万│ 56.07│ ---│ 2028-09-30│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 1500.00万│ ---│ 1405.66万│ 93.71│ ---│ ---│
│用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8亿│ ---│ 1.3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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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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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交易金额(元)│4.6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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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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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33.3333%│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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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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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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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 │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
│ │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二期”、“转让方”)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
│ │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制造”)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46,287万元(最终│
│ │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 │
│ │ 2026年4月8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组织签约通知》,确认公司成为│
│ │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33.33%股权项目的受让方,受让价格为人民币46,286.6667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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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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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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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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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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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江苏芯德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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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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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川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直接持有其37.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4.9873%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长川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直接持有其37.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4.9873%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P***S │
├──────┼────────────────────────────────────────┤
│关联关系 │公司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长川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直接持有其37.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4.9873%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P***S │
├──────┼────────────────────────────────────────┤
│关联关系 │公司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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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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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长川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直接持有其37.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4.9873%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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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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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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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大基金二期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长川制造33.3333%股权,公司拟通过公开│
│ │摘牌方式受让大基金二期持有的长川制造33.3333%股权。公司第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
│ │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届董事会│
│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 │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46,287万元(最终│
│ │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 │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 │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川制造的股权比例由66.6667%变更为100.0000%,长 │
│ │川制造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控股│
│ │子公司长川制造30,000万元股权(对应长川制造注册资本的33.3333%),属于持有上市公司│
│ │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 │
│ │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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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质押股数(万股) │224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84 │质押占总股本(%) │3.58 │
├────────┼──────────────┴────────┴──────────────┤
│股东名称 │赵轶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27 │质押截止日 │2025-09-19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19 │解押股数(万股) │2242.00 │
├────────┼──────────────┴────────┴──────────────┤
│质押说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赵轶│
│ │先生发来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
│ │的手续 │
│ │赵轶质押了2242.0万股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19日赵轶解除质押2242.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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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
第一条为适应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如董事长并非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则由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委
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
ESG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六)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和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
遇,指导管理层对ESG影响、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七)对公司ESG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评估,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ESG管理结
构、工作机制以及战略规划;
(八)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相关报告;
(九)督促公司加强与利益相关方就重要ESG事项的沟通;
(十)监督公司ESG目标达成情况,定期检查公司ESG政策实施和任务落实情况;
(十一)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通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九条战略与ESG委员会指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收集并上报
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
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由战略与ESG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报董事会讨论。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委员会遵循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并应当提前三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
、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
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二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会会议的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书面表决等方式进行,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
通过。
第十三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
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应如期出席会议,对拟讨论或审议的事项充分发表意见、
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其行使职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
议,也不委托其他人代其行使职权,由委员会提请董事会予以更换。
第十五条战略与ESG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战略与ESG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
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
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会议记录、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管十年。
第十九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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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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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和《杭州长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
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之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安排董事会秘书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
员的有关资料,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
序制定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因应董事会所订企业方针及目标而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三)以下两者
之一:获董事会转授责任,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或向董事会建议个
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四)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
(六)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
,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致过多;
(七)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
安排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八)确保任何董事
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其本身的薪酬;(九)制定或者变更包括《香港上市规则》第17
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如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的事宜;(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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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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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
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座2楼会
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轶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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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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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安永香港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安永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
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
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安永香港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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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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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9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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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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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谢少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04)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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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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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增选公司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
)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资格审查
通过后,公司同意提名谢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
自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谢少华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方
案执行。
谢少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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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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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控股子公司长川
科技(内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内江”)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于2026年
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川科技(内江)有限公司申请
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被担保人长川内江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长川内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预计贷款金额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借款期限为84个月,公司为长川内江就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和担保期限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担保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
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子公司本次申请借款,有利于加快“集成电路封测设备研发制造基地”等项目建设,提升
公司产能,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截至目前,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情况正常,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借款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
财务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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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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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天堂硅谷杭实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23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8,415,4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88元,共计募集资金276,699,996.00元,坐扣
承销费(不含税)4,716,981.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1,983,014.87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和2023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
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评估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
533,289.2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6,449,72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466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杭州长奕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奕科技”)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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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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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4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该等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3440261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因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能受到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影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上市,合计上
市16000股,公司总股本由634402614股增加为634418614股。
因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为人民币63441861.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6年6月4日,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二)调整依据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15.84-0.1=15.74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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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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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575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70人,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109人(4名激励对象本次同时归属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35.3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49.2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6
.13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价格:15.74元/股(调整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75名激
励对象办理合计335.3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00.00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78.3502万股的2.871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0.
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78.3502万股的2.2974%,首次授予部分占
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3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7
8.3502万股的0.574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
(3)授予价格:16.04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及分配情况(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22人,
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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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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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川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4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该等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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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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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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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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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634418614股为基数,具体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因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能受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等事项影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6078.98万元,同比上升5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67.25万元,同比上升125
.67%。基本每股收益为1.52元/股,较上年同比上升123.5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634418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因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能受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等事项影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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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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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张昊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昊玳女士原系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提名的董事。鉴于大基金当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昊玳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昊玳女士原定任期为2025年9月25
日至2027年7月3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张昊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张昊玳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工作交接,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相关
工作开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的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昊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张昊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对张昊玳女士在任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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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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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赵轶先生持股比例由22.31%被动稀释至21
.93%,扣除已回购但尚未办理中登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持股比例由22.37%被动稀释至21.98%,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163580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26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赵轶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赵轶先生的持
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赵轶先生持股比例由22.31%被动稀释至21
.93%,扣除已回购但尚未办理中登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持股比例由22.37%被动稀释至21.98%,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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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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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轶先生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轶先生
二、提议情况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及现金流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就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赵轶先生提议:以公司未来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轶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就本项提议予以研究,拟定2026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确定,并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三、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仅为赵轶先生的初步提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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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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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2
9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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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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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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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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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1
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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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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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说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9月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公司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相关事项。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本次发行
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
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7月9日
。
除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延长至2027年7月9日,为确保公
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7年7月9日。
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
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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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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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货币、利率互换等产品。
3、交易场所:具有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和期限: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签订相关协议可能涉及需要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具体协议确定。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人士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业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
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市场风险、客户
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目的
公司外贸业务部分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
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锁定
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从而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二)交易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
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
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
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3、货币、利率互换等产品: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三)交易金额和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
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签订相关协议可能涉及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缴纳的
保证金比例根据具体协议确定。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人士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业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
有资金、债务融资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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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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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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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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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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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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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及津贴方案的
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外部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津贴;
2、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
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3、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
税前人民币十二万元。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
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其他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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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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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基本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
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均包括新增和续签),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
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
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
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授
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
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
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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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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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34402614股为基数,具体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因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能受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等事项影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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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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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3月27日
本次归属数量:1.6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25%。
本次归属人数:1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为避免1名高级管理人员触及短线交易行为
,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
条件的485名激励对象共计261.4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两批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
一批次已于2025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并上市流通,剩余第二批次1名激励对象的
可归属数量1.60万股,待满足条件后办理归属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2024年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归属事项,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
市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4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00.00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78.3502万股的2.871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0.
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78.3502万股的2.2974%,首次授予部分占
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3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7
8.3502万股的0.574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
(3)授予价格:16.04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及分配情况(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22人,
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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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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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川投资”)出具的
《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持本公司股份143701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652%)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杭
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059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128%)。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赵轶先生之配偶徐昕女士所控制的企业,为实
际控制人赵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及长川投资合计持本公司股份155932385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24.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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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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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
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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