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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川科技(30060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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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04 长川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 11667.00│ ---│ 38.89│ ---│ 6.6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化│ 2.60亿│ 2568.92万│ 7243.74万│ 27.83│ -6400.00│ 2023-12-0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2亿│ ---│ 1.02亿│ 100.24│ ---│ ---│ └─────────┴──────┴─────┴─────┴─────┴─────┴──────┘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03-07 │转让比例(%) │5.00 │ ├──────┼────────────────┼──────┼────────────────┤ │交易金额(元)│6.98亿 │转让价格(元)│22.40 │ ├──────┼────────────────┼──────┼────────────────┤ │转让股数(股)│3116.16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1-27 │交易金额(元)│9.2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161565│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 │ │ │ ├──────┼────────────────┴──────┴────────────────┤ │买方 │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所管理的“重湖-高牙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昕 │ │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 │ │ │川投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所管理的“重湖│ │ │-高牙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公司股份3116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 │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 │ │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杭州长川│ │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杭州│ │ │签署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 │,长川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11615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29.6元/股的价│ │ │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并管理的“重│ │ │湖-高牙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22382324元。 │ └──────┴────────────────────────────────────────┘ ┌──────┬────────────────┬──────┬────────────────┐ │公告日期 │2023-06-15 │交易金额(元)│2.7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杭州长奕科技有限公司97.6687%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 │ │ │份 │ │ │ ├──────┼────────────────┴──────┴────────────────┤ │买方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ee Heng│ │ │ Lee、井冈山乐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杭州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ee Heng Lee、井冈山乐橙股权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 本次交易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向杭州天│ │ │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eeHengLee及井冈山乐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长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奕科技")97.6687%股权│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长奕科技100%股权。 │ │ │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28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9月│ │ │30日为基准日,长奕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8339.37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 │ │产即长奕科技97.6687%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7670.00万元。 │ │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 │ │行价格为40.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 │ │ 2023年6月14日,标的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并取得了杭州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 │ │次变更完成后,长川科技持有长奕科技100%股权,长奕科技成为上市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1 │ ├──────┼────────────────────────────────────────┤ │关联方 │法特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1 │ ├──────┼────────────────────────────────────────┤ │关联方 │法特迪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赵轶 2300.00万 3.69 16.25 2023-12-29 ───────────────────────────────────────────────── 合计 2300.00万 3.6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2-29 │质押股数(万股) │2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25 │质押占总股本(%) │3.69 │ ├────────┼──────────────┴────────┴──────────────┤ │股东名称 │赵轶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27 │质押截止日 │2024-12-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27日赵轶质押了2300万股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06-14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7 │质押占总股本(%) │0.58 │ ├────────┼──────────────┴────────┴──────────────┤ │股东名称 │赵轶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06-10 │质押截止日 │2023-06-09 │ ├────────┼──────────────┼────────┼──────────────┤ │实际解押日 │2023-06-09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说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赵轶│ │ │先生发来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 │ │的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3年06月09日赵轶解除质押35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07│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 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 ”)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3年11月27日,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或“公司”)的控 股股东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川投资”)与杭州重湖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长川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11615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29.6元/股的价 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并管理的“重湖 -高牙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2238232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3年1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合伙企业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二、进展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川投资的通知,获悉鉴于近期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且本 次协议转让尚未交割,因此需要对原协议所约定的部分事项进行调整。长川投资于3月7日与杭 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前期所签订的原协议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转让方):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 3219946830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昕 乙方(受让方):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BY2BU9 3M法定代表人:姜华 双方经充分协商,对原协议变更和补充如下: 2、本次股份转让价格调整 各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调整为不低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二级市场 股票收盘价的80%或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80%。 经各方协商确定为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80%,即22.4元/股,则本 次股份转让价款调整为合计698019056元。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履行公开承诺及减持计划 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按照深交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在登记公 司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3-01│价格调整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0432872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0432872. 80元(含税)。因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能受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影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二)调整依据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9.71-0.1=9.61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01│其他事项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川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250万股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9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良好”及3名 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二批次获授份额均不能全额归属;上述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0078万股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 2024-01-15│银行借贷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项目建设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议案》,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因高端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额度 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并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6.5 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项目贷款具体审批额度及担保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士全权与银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与 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本次抵押贷款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出于公司自身经营业务 发展需要,本次抵押贷款将全部用于高端智能制造基地建设。本次抵押贷款不会对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 2023-12-29│股权质押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赵轶先生的通知,获悉赵轶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 2023-12-14│其他事项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庆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黄英女士、于燮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3-11-27│股权转让 ──────┴────────────────────────────────── 特别提示: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徐 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 川投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所管理的“重湖- 高牙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公司股份3116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公司实际控 制人赵轶先生、徐昕女士以及徐昕女士所控制的长川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9120761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8.7407%(其中其中赵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56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2.7143%,长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7558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64%)。若本次协议转让过 户完成,则赵轶先生、徐昕女士以及徐昕女士所控制的长川投资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95919 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7407%。(其中赵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56219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2.7143%,长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3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4%)。 3、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轶先生、徐昕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设立并管理的“重湖-高牙2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3116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杭州长川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杭州签署 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长川 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11615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29.6元/股的价格,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并管理的“重湖-高牙2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22382324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赵轶先生、徐昕女士以及徐昕女士所控制的长川投资将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1479591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7407%。(其中赵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562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143%,长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3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4%) ,赵轶先生、徐昕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设立并管理的“重 湖-高牙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3116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为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增减持规定。 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长川科技、赵轶先生、徐昕女士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3-10-10│其他事项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5号), 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向7名获得 配售的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415450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766999 96.00元,募集资金净额266449725.65元。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被摊薄。 ──────┬────────────────────────────────── 2023-08-11│其他事项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 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股东钟锋浩先生自公司发布减 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公 司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309%。 公司于近日收到钟锋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钟锋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81400股,未超过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所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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