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15 欣天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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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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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 750.00│ ---│ 75.00│ ---│ -88.5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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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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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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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射频金属元│ 2.45亿│ 0.00│ 1.98亿│ 91.98│ 373.80万│ 2019-01-31│
│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移动通信射频金属元│ 2.15亿│ 0.00│ 1.98亿│ 91.98│ 373.80万│ 2019-01-31│
│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技术中心建设项 │ 3461.98万│ 216.18万│ 2430.05万│ 70.19│ ---│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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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461.98万│ 216.18万│ 2430.05万│ 70.19│ ---│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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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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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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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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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的│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工业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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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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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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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
│ │司欣天盛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用自有资金或者自│
│ │筹资金购买位于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的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1775亩,土地 │
│ │购置费用不低于人民币906.9597万元(具体价格以国土部门挂牌成交价为准)。 │
│ │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 │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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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8 │交易金额(元)│21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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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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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晶萃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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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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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晶萃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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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2022年8月8日,经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
│ │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南京晶萃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萃光学”)签订编号为TZ20│
│ │2208001的《投资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晶萃光学增资800万元(其中人民币30.6636 │
│ │万元认购晶萃光学新增注册资本30.6636万元,人民币769.3364万元计入晶萃光学资本公积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晶萃光学8%的股权。 │
│ │ 2024年5月,晶萃光学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扩股增资。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总经理 │
│ │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晶萃光学增资2100万元(其中人民币80.4920万元 │
│ │认购晶萃光学新增注册资本80.4920万元,人民币2019.5080万元计入晶萃光学资本公积)。│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晶萃光学的持股比例将由8%增至23.20%。 │
│ │ 2024年8月8日,公司与南京晶萃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葛士军、胡伟、冯婧、邓乔良、南│
│ │京晶熠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南辉智能光学感控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了│
│ │编号为TZ202408001的《投资协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
│ │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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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交易金额(元)│2.9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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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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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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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欣天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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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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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的议案》,本│
│ │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 │ 为满足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天盛”)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
│ │通过全资子公司苏州欣天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天新投资”)以自有资金或自│
│ │筹资金向欣天盛增资2.9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欣天盛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亿元 │
│ │,欣天新投资仍持有欣天盛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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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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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伟平 2700.00万 14.21 49.08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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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00.00万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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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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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29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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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73 │质押占总股本(%) │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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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石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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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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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6-2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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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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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6月27日石伟平质押了700.0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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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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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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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苏州欣天新│ 3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精密机械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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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苏州欣天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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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苏州欣天新│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精密机械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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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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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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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概述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匈牙利欣天追加投资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方 式,出资100万欧元
通过全资子公司欣天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在匈牙利新设XDCEurope(Hungary)Kft(欣天欧洲
(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搭建通讯元器件产品生产、销售平台。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通过董事长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通过全资子公司
欣天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对欣天欧洲(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增加4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
、人民币等币种)投资,总投资额增加至5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人民币等币种)以进一步
推进通讯元器件生产销售平台项目搭建。
现根据匈牙利欣天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欣
天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对匈牙利欣天追加投资3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人民币等币种),
用于进一步推进匈牙利欣天生产销售平台的搭建及后续市场开拓,本次追加投资后,投资总额
将增至800万欧元,股权架构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欣天欧洲(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XDCEurope(Hungary) Kft.)
2、成立日期: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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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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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的程
序,具体购买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对购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
司欣天盛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用自有资金或者自筹
资金购买位于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的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1775亩,土地购置
费用不低于人民币906.9597万元(具体价格以国土部门挂牌成交价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购买土地
使用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
其授权人士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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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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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正执业、作风严谨,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
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经协商一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
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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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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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本公司股份491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6%)的董事兼财务总监汪长华先生因个
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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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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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的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
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用于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投资产品的
种类、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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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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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8月8日,经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与南京晶萃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萃光学”)签订编号为TZ202208
001的《投资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晶萃光学增资800万元(其中人民币30.6636万元认
购晶萃光学新增注册资本30.6636万元,人民币769.3364万元计入晶萃光学资本公积)。本次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晶萃光学8%的股权。
2024年5月,晶萃光学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扩股增资。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总经理办
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晶萃光学增资2100万元(其中人民币80.4920万元认购
晶萃光学新增注册资本80.4920万元,人民币2019.5080万元计入晶萃光学资本公积)。本次增
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晶萃光学的持股比例将由8%增至23.20%。2024年8月8日,公司与南京晶萃
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葛士军、胡伟、冯婧、邓乔良、南京晶熠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南京南辉智能光学感控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TZ202408001的《投资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晶萃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1NE8UY7A
4、法定代表人:葛士军
5、注册资本:383.2952万元
6、住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天骄路100号江苏南京侨梦苑B栋12楼1218室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
学玻璃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
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功能
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科普宣
传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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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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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4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994
.72万股的0.07%;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3、预留授予人数:7人
4、期权代码:036572
5、期权简称:欣天JLC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4年7月4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03元/份。
(四)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7人
(五)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4.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18994.72万股的0.0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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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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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4-006)。薛枫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2%);
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袁铮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7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了薛枫先生、袁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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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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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170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917006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回购/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依据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首次及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57-0.1=8.47元/股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1、调整依据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8.57-0.1=8.47元/股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如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
整方法如下:
1、调整依据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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