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22 博士眼镜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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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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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汉高信息科技有│ 2293.95│ ---│ 68.00│ ---│ -430.2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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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 ---│ ---│ 51.06│ ---│ -592.98│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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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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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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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 1.46亿│ ---│ 1.24亿│ 85.24│ ---│ 2021-11-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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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2472.23万│ ---│ 2471.37万│ 99.97│ ---│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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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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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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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4
年2月23日届满,公司对42300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及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1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
达到行权条件或达到部分行权条件,公司对上述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40600份进行注销。综上所述,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8290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博士眼镜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截至目前,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合
计829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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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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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
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
行注销。公司拟对上述7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2000份进
行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比例(Y)。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1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或达到部
分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600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总计40600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董事会已取得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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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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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对上述2名
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
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对上述
1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计735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
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
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
做相应调整。
1、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
2022年6月14日实施完毕,即以总股本17241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
2、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3、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
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
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将由公司代收,未实际发放,因此相关派息事项不调整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仅根据2021年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93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93元/股,回购数量为73500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为582855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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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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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
水平,提高公司业务拓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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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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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
以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为2023年5
月12日至2024年2月23日,行权期内已行权数量为138100份,未行权数量为42300份。因此,公
司将对42300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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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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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
权符合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3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1400份,行权价格为17.01元/份
(调整后)。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标的股票数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621.6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093.1597万股的3.64%。其中,首次授予556.60万股(包括: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157.00万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399.6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9.54%,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093.1597万股的3.26%;预留65.00万股(包
括: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15.00万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5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10.46%,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093.1597万股的0.38%。
(4)激励对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57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有效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
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08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为18.16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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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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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部
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500股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标的股票数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621.6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093.1597万股的3.64%。其中,首次授予556.60万股(包括: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157.00万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399.6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9.54%,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093.1597万股的3.26%;预留65.00万股(包
括: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15.00万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5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10.46%,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093.1597万股的0.38%。
(4)激励对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57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有效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
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08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为18.16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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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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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064789.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927139.10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192713.91
元后,并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357750.78元。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
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发展规划,并结合考虑广大
投资者的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
4279360股,以此计算2023年度拟分配现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67616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批程序及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
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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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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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
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进行核销,对已经对外出售的商品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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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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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4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注】的0.0255%。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174323760股减少至174279360股。
2、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注: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截至2024年3月8日公司总股份数量,为174323760股。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目前处于行权期,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3元/股。截至2024年3月18日,上
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
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对上述1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有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
回购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4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计444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
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
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
做相应调整。
1、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
2022年6月14日实施完毕,即以总股本17241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
2、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
的限制性回购价格为P=P0-V=8.73-0.50-0.30=7.93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93元/股,回购数量为44400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352092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3年9月19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在巨潮资讯网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024年2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4]0011000028号),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
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202849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174202849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宜已于2024年3月18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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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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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事务所”)担任公司20
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
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邱俊洲先生和覃业贵先生
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涛为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签
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先生已离职、原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文涛退伙,现委派廖惠平女士接替覃业
贵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先生接替陈文涛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邱俊洲先生和廖惠平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
建华先生。
二、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
(一)变更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廖惠平女士,202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廖惠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
记录。
(二)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
王建华先生,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2家次。
王建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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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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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
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投票表决,选举张笑丽女
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笑丽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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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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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
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2023年10月25
日至2024年4月2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如上述承诺期间因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产生新增股份的,对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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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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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400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44400元,总股本相应减少444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4日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
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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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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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
用担保,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总额
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在授信额度内各家银
行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
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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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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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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