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23 捷捷微电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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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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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南通)科│ 101600.00│ ---│ 91.55│ ---│ 8357.25│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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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成都)科│ 850.00│ ---│ 85.00│ ---│ -5.48│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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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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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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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半导体“车规级│ 11.70亿│ 2.56亿│ 10.81亿│ 92.39│ ---│ 2024-12-31│
│”封测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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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交易对价 │ 3.56亿│ 3.56亿│ 3.5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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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1.07亿│ 1.07亿│ 1.07亿│ 100.02│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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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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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交易金额(元)│2.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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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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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8.33│标的类型 │股权 │
│ │33%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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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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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利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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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捷捷微电”)拟 │
│ │以现金人民币28400.00万元收购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
│ │”或“标的公司”)8.4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捷捷南通科技100%的股权,捷捷南通科技将成为公司│
│ │的全资子公司。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上海利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 │海利恬”)、南通众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禾投资”)分别签署│
│ │了《关于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公司分别以现金人民币28000万元、40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上海利恬、众禾投资持│
│ │有的标的公司8.3333%、0.1190%的股权,即公司合计以人民币2840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上海 │
│ │利恬、众禾投资持有的捷捷南通科技合计8.45%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 │
│ │前,公司持有捷捷南通科技91.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捷捷南通科技10│
│ │0%的股权,捷捷南通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二、进展情况 │
│ │ 近日,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并取得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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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交易金额(元)│4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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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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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0.11│标的类型 │股权 │
│ │9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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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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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通众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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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捷捷微电”)拟 │
│ │以现金人民币28400.00万元收购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
│ │”或“标的公司”)8.4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捷捷南通科技100%的股权,捷捷南通科技将成为公司│
│ │的全资子公司。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上海利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 │海利恬”)、南通众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禾投资”)分别签署│
│ │了《关于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公司分别以现金人民币28000万元、40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上海利恬、众禾投资持│
│ │有的标的公司8.3333%、0.1190%的股权,即公司合计以人民币2840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上海 │
│ │利恬、众禾投资持有的捷捷南通科技合计8.45%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 │
│ │前,公司持有捷捷南通科技91.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捷捷南通科技10│
│ │0%的股权,捷捷南通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二、进展情况 │
│ │ 近日,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并取得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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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30 │交易金额(元)│10.1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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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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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30.2│标的类型 │股权 │
│ │4%股权、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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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
│ │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
│ │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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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
│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捷捷微电│
│ │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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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 │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
│ │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
│ │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
│ │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交易价格:101600.00万元。 │
│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捷捷南通科技30.24%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公司持有捷捷南通科技91.5│
│ │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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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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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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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832079919.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811987.85元(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
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江苏捷捷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
,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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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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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担保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含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50.32%,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5年4月15日,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捷微电”)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满足公司的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
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
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与要求,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
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缩短银行授信审批时间,便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
、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总额不超过30亿元(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使
用金额,均以公司实际使用金额为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
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
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
、海关税费担保、衍生额度、业务合作等。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捷捷微电(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捷捷微电(深圳)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捷捷微电(无
锡)科技有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易矽科技有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捷捷微电(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等
子公司。
上述额度共计30亿元,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额度
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
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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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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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捷微电”)的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
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超过1年)
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
性好(不超过1年)的现金管理产品及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
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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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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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
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的范围内,与其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容诚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在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该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
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
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审计服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
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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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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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提高运营效率、充分发挥资源整合协同
效益,由全资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拟吸收合
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微电子”)。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捷捷南通科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捷捷南通微电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
后,捷捷南通微电子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和相关资质等均由捷捷南通科技承继,
捷捷南通科技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捷捷南通微电子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依法予以注销登
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
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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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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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提供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即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现将于2025年2月21日到期。
在上述财务资助期满后,公司决定继续向捷捷南通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即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
务资助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为继续支持捷捷南通科技的业务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公司需延长对捷捷南通科技的财务资助期限,本次财务资助延期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此次对捷捷南通科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
度(即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额度范围
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在前期对捷捷南通科技提供财务资
助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详见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1】。因此,公司合计对捷捷南通科技的财务资助额度为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即以委托贷
款的形式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捷捷南通科技经营所需的资金。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资金占用费:按年利率2.11%收取利息。
6、借款期限: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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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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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捷捷微电”)
拟以现金人民币28400.00万元收购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
”或“标的公司”)8.4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捷捷南通科技100%的股权,捷捷南通科技将成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
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3年度尚未盈利,2024年1-9月标的公司已实现盈利,目前,标的
公司经营业绩已初步释放,未来经营业绩预期良好。
5、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上海利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
利恬”)、南通众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禾投资”)分别签署了《
关于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公司分别以现金人民币28000万元、40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上海利恬、众禾投资持有的标的
公司8.3333%、0.1190%的股权,即公司合计以人民币2840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上海利恬、众禾
投资持有的捷捷南通科技合计8.45%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
捷捷南通科技91.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捷捷南通科技100%的股权,捷捷
南通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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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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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1410.896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899946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0
46548.84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52914.76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215Z004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
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并购重组的现金对价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已全部支付完
毕或补充完成。同时,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至此,公司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办理上述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专户销户后,公司与华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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