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29 新劲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3-13│ 8.28│ 1.12亿│
├───────────┼───────────┼───────────┼───────────┤
│增发 │ 2019-09-23│ 15.29│ 3.25亿│
├───────────┼───────────┼───────────┼───────────┤
│增发 │ 2020-04-24│ 17.74│ 1.8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0│ 11.53│ 551.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0│ 8.79│ 404.79万│
├───────────┼───────────┼───────────┼───────────┤
│增发 │ 2023-11-14│ 20.00│ 2.4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0│ 8.69│ 398.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05│ 8.42│ 990.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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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凯测智能科技│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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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 1.72亿│ 4416.54万│ 4537.45万│ 26.35│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 1.72亿│ 4416.54万│ 4537.45万│ 26.35│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380.00万│ 0.00│ 6943.17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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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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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 400.00万 6.00 --- 2018-05-07
王刚 670.00万 2.66 16.17 2025-09-10
─────────────────────────────────────────────────
合计 1070.00万 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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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9-11 │质押股数(万股) │6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17 │质押占总股本(%) │2.66 │
├────────┼──────────────┴────────┴──────────────┤
│股东名称 │王刚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9 │质押截止日 │2026-09-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9日王刚质押了670.0万股给中信证券 │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通│
│ │知,获悉王刚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质押股份已办理质押延期购回,质权人为中信证券华│
│ │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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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483.7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38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375.4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320.5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274.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263.5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228.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143.8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143.3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142.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129.0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123.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93.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92.1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10.6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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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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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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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和投资管理优势,拓展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在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布局,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提升公司
综合竞争力,公司近日与广州睿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联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合称“普通合伙人”)及温州成乔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
签署了《广东睿资联鑫星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
协议》”或“本协议”)。广东睿资联鑫星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
鑫星航”)总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30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自有资
金认购联鑫星航30.2939%的份额,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联鑫星航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
,亦不存在对联鑫星航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投资不涉及同业竞争及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至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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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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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或“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申请800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中的8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项
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流动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36个月
,具体授信日期、授信金额、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担保事项未超
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代理人签署实施以上融资担保事宜时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一)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292226957
2、名称: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五层
(住所申报)
5、法定代表人:邹卫峰
6、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8日
8、经营范围:射频微波芯片、模组件及其它电子电器产品、模组件的开发、生产、加工
、经营与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射频微波系统及软件、通信、对抗及电子信息产品工程、芯片
、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元器件、模组件的开发、生产、加工、经营与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销
售:电子元器件、原材料、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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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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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
月8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95)。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09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由公司按照作废处理。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86.58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剩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剩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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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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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的额度,具体每笔授
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
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在总额度内授权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办
理银行信贷业务。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公司授权
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
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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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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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并综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未来三年(
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
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公司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的意见。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
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2026年至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2026年至2028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为: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三年公司争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达到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80%。若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提出并实施适当的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公司2026年至2028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见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
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
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并无特
别重大投资计划和特别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别重大投资计划
或特别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
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
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
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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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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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对相
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合计人民币44,499,651.72元,本次计提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2025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
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
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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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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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收购概述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向李忠
慧、胡明武、文翔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健微波”或“
标的公司”)60%的股权。
2023年6月25日,仁健微波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
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仁健微波60%股权,仁健微波成为本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业绩承诺概况
仁健微波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人民币1700.00万元、2200.00万元、27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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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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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6年1-3月期间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4008588.17元,对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282024.55
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
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
确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
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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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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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
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得全票通过。为
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R2
的理财产品。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上述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
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R2的理财产品,以增加
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最高
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R2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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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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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
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
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
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
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
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
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
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
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
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
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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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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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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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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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即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G座10楼多媒体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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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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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
其注册资本进行了变更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近日取得了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新换发《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694701038J
2、名称: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之一的办公楼三层及第三层部分厂房
5、法定代表人:王刚
6、注册资本:叁仟陆佰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9年08月2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
机械设备研发;橡胶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五金产品
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
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
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
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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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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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2日,即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G座10楼多媒体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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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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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7-9月期间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9962053.94元,对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7336217
.24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及租赁应收款等进行减值评估并确认损失准备;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固定资产及无形
资产等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通过评估其可回
收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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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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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通知
,获悉王刚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质押股份已办理质押延期购回,质权人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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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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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辞任情况
张雪仪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动,不再担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20
27年7月4日),后续张雪仪女士仍在公司任职。张雪仪女士严谨务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雪仪女士在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待张雪仪女士继续为公司做出新的贡献。
二、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美婵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美
婵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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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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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至6月期间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5,559,932.17元,对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5,344
,301.59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及租赁应收款等进行减值评估并确认损失准备;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固定资产及无形
资产等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通过评估其可回
收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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