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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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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29 新劲刚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凯际智能科技有│ 8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 1.72亿│ 120.91万│ 120.91万│ 0.70│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380.00万│ 6943.17万│ 6943.17万│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3-22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禅西大道以西│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莲江路以南海口智能科技园3座、5│ │ │ │ │座厂房及其配套物业 │ │ │ ├──────┼────────────────┴──────┴────────────────┤ │买方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 ├──────┼────────────────────────────────────────┤ │交易概述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或“乙方”)于2024年1月16日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 │ │(以下简称“甲方”或“张槎街道办”)签订了《新劲刚(张槎)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合作│ │ │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加大产业整合和投资力度,宽普科技计划选址禅│ │ │城区张槎街道购置厂房及其配套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总价不低于1.3亿元(以最终签订│ │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为准)。项目完成后,宽普科技将开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关键│ │ │技术研发设计与生产服务。 │ │ │ 同日,宽普科技就上述项目与佛山市禅城区天承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 │承伟业”)签订了《认购意向书》,意向认购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禅西大道以西、莲江路│ │ │以南海口智能科技园3座、5座厂房及其配套物业(以最终《广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为准│ │ │,不含地下车位),建筑面积约348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物业销售单价 │ │ │均为4750元/平方米(含税)。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 400.00万 6.00 --- 2018-05-07 王刚 670.00万 2.66 16.17 2024-09-11 ───────────────────────────────────────────────── 合计 1070.00万 8.6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9-11 │质押股数(万股) │6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17 │质押占总股本(%) │2.66 │ ├────────┼──────────────┴────────┴──────────────┤ │股东名称 │王刚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9 │质押截止日 │2025-09-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9日王刚质押了670.0万股给中信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9-21 │质押股数(万股) │552.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34 │质押占总股本(%) │2.32 │ ├────────┼──────────────┴────────┴──────────────┤ │股东名称 │王刚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18 │质押截止日 │2024-09-13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10 │解押股数(万股) │552.5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18日王刚质押了552.5万股给国泰君安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10日王刚解除质押552.5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623.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549.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547.4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534.2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405.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283.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267.7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259.9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228.4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203.8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129.0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93.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80.8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劲刚│广东宽普科│ 10.6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其他事项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1-3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8030130.90元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2462198.52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债权投资及租赁应收款等进行减值评估并确认损失准备;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等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通过评估其可回收金 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对相 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合计人民币50393840.24元,本次计提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 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商誉、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减值评估和测试,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 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对象为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及 其他应收款,资产减值准备对象为合同资产及存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4565428.5 3元,转回人民币4945009.35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0773421.06元,转销人民币40 80980.44元。 ──────┬────────────────────────────────── 2025-04-22│其他事项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20294274.5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7551081.9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55108.19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 8533775.3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079097.79元,股本基数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若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 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 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6311 9.00股后的股本,即250060305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5006030.5元(含税)。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25006030.50元,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3119股,成交总金额为25095660.26元(不含交易费用),两者 合计金额为50101690.76元,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38.88%。 ──────┬────────────────────────────────── 2025-04-22│其他事项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 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 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 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 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 露文件等);(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 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 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 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 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 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 2025-04-22│银行授信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的额度,具体每笔授 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 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在总额度内授权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 行银行信贷。 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由 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 公司承担。授权期限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2│委托理财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得全票通过。为提高流动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R2的理财产品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上述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R2的理财产品,以增加 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最高 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R2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3-22│购销商品或劳务 ──────┴────────────────────────────────── 一、概述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或“乙方”)于2024年1月16日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或“张槎街道办”)签订了《新劲刚(张槎)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合作协 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加大产业整合和投资力度,宽普科技计划选址禅城区 张槎街道购置厂房及其配套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总价不低于1.3亿元(以最终签订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金额为准)。项目完成后,宽普科技将开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设计与生产服务。 同日,宽普科技就上述项目与佛山市禅城区天承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 伟业”)签订了《认购意向书》,意向认购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禅西大道以西、莲江路以南 海口智能科技园3座、5座厂房及其配套物业(以最终《广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为准,不含 地下车位),建筑面积约348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物业销售单价均为4750 元/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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