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31 久吾高科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3-13│ 11.97│ 1.5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06│ 8.87│ 2598.91万│
├───────────┼───────────┼───────────┼───────────┤
│可转债 │ 2020-03-20│ 100.00│ 2.45亿│
├───────────┼───────────┼───────────┼───────────┤
│增发 │ 2021-11-04│ 33.00│ 9970.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06│ 11.76│ 2824.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1│ 11.58│ 23.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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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3 │ 13120.90│ ---│ ---│ 13051.34│ ---│ 人民币│
├─────────┼─────┼─────┼─────┼─────┼──────┼──────┤
│其他1 │ 600.00│ ---│ ---│ 600.00│ ---│ 人民币│
├─────────┼─────┼─────┼─────┼─────┼──────┼──────┤
│其他2 │ 375.00│ ---│ ---│ 375.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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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 2.46亿│ 0.00│ 1782.69万│ 100.00│ ---│ ---│
│装置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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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 1.29亿│ 537.46万│ 1.23亿│ 95.06│ 6409.83万│ 2023-09-30│
│离材料项目 │ │ │ │ │ │ │
├─────────┼──────┼─────┼─────┼─────┼─────┼──────┤
│钛石膏资源化项目 │ 3262.59万│ 19.94万│ 2965.49万│ 90.89│ 77.12万│ 2024-06-17│
├─────────┼──────┼─────┼─────┼─────┼─────┼──────┤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 6500.00万│ 92.00万│ 3730.01万│ 57.38│ ---│ ---│
│设项目 │ │ │ │ │ │ │
├─────────┼──────┼─────┼─────┼─────┼─────┼──────┤
│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 3470.19万│ 0.00│ 34.53万│ 100.00│ ---│ ---│
│服务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7620.00万│ 0.00│ 7620.00万│ 100.00│ ---│ ---│
│1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3471.86万│ 0.00│ 3471.86万│ 100.00│ ---│ ---│
│2 │ │ │ │ │ │ │
├─────────┼──────┼─────┼─────┼─────┼─────┼──────┤
│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 0.00│ 537.46万│ 1.23亿│ 95.06│ 6409.83万│ 2023-09-30│
│离材料项目 │ │ │ │ │ │ │
├─────────┼──────┼─────┼─────┼─────┼─────┼──────┤
│钛石膏资源化项目 │ 0.00│ 19.94万│ 2965.49万│ 90.89│ 77.12万│ 2024-06-17│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0.00│ 0.00│ 7620.00万│ 100.00│ ---│ ---│
│1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0.00│ 0.00│ 3471.86万│ 100.00│ ---│ ---│
│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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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2-24 │
├──────┼────────────────────────────────────────┤
│关联方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内容 │
│ │ 本次关联交易系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关联方江苏省环│
│ │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废水处置项目相关产品及服务,合同暂估总价2200万元。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党建兵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 │
│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3、审议程序 │
│ │ 公司已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关联董事党 │
│ │建兵已回避表决。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会议已经全体独立│
│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涂勇 │
│ │ 注册资本:7692.3075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
│ │ 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生态环境领域的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建设 │
│ │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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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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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西藏久吾新│ 4000.00万│人民币 │2022-12-01│2025-08-20│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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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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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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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程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详见附件)。
程恒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
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附件:
程恒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金融学专业及复旦大
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6年,于上海银通泰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
理;2006年至2009年,于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总裁秘书;2017年7月至2018年9
月,担任南京久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4年8月,担任连云港久洋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2024年7月,担任上海久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
24年8月至2025年4月,担任连云港久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至今,担任安徽久吾天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江苏久吾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10月至今,担任青海盐湖沃锦储热技术有限公司监
事。程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5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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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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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国投新疆
锂业有限公司罗布泊盐湖老卤提锂综合利用扩能改造工程-膜处理系统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书》,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投新疆锂业有限公司罗布泊盐湖老卤提锂综合利用扩能改造工程-膜处理
系统采购
2、项目编号:000645-25ZB0731/01
3、中标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人: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6、中标金额:捌仟壹佰伍拾万元整(81500000.00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标的为盐湖提锂膜处理系统,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客户卤水提锂综合利用能
力,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盐湖提锂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预计将对公司的未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28%,该项目的履行不会影
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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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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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
、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综合分析发展战略、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目前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等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
合理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分红回报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
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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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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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6年6月30日
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
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际完成时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01.54万元和
4719.27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
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增长20%,且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增长比例也保持一致。(上述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4、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总额上限为50400.00万元(含本数),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
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5、假设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32.75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日,即20
25年8月1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
实际初始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
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
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504.34万股为基础,除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
转股、限制性股票未来是否解锁、股份回购等)引起公司普通股股本变动;
7、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不考虑公司未
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亦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利息费用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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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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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400.00万元(含504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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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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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现就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持股36%的鱼台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台公用”)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
款,借款金额16300万元,用于鱼台县长青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鱼台公用之控股股东
山东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用水务”)之母公司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公用控股”)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作为鱼台公用股东,以自身
所持有的鱼台公用股权比例为限,对山东公用控股所承担的上述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即担
保金额上限为5868万元,公司拟提供的上述保证责任期间,最长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提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
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山东公用控股所承担的上述保证责任承担保证
责任,有助于解决参股公司鱼台公用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开展,预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
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
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
山东公用控股为公司持股36%的鱼台公用之控股股东山东公用水务之母公司,其与公司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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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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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久吾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久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理、保函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最高担保额度。在上述额
度内,实际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
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签
订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2、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最终以公司与相关金
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
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被担保的西藏久吾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公司拥有对其的绝对控制权,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对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西藏久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承兑
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担保额
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
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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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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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
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对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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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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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最近一年(20
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
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
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
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翟晓宁,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
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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