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36 同和药业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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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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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吨7-甲氧基 │ 3.54亿│ 6118.71万│ 3.56亿│ 100.57│ 1432.73万│ 2023-08-31│
│萘满酮、30吨利伐沙│ │ │ │ │ │ │
│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 │ │ │ │ │ │
│(粒)口服固体制剂│ │ │ │ │ │ │
│项目一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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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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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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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庞正伟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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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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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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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 │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 │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庞正伟先生对该议案│
│ │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 │半数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
│ │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
│ │公司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8年; │
│ │具体每笔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公司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各银行│
│ │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公司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最终│
│ │确定的授信额度内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授权董事长庞正伟先生办理上述授信及在授│
│ │信额度内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同意董事│
│ │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事项,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
│ │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
│ │ 基于此,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包含流动资金贷款 │
│ │和贸易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及其 │
│ │配偶为公司前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 │
│ │江西省分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 │
│ │司提供任何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庞正伟先生对该会议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及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庞正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庞正伟先生及其配偶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 │庞正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009,9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60%。庞正伟先生不是失信被 │
│ │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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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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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正伟 1386.00万 3.28 21.00 2024-02-06
赵鸿良 238.00万 2.94 58.80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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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24.00万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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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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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质押股数(万股) │4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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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23 │质押占总股本(%) │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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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庞正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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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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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09 │质押截止日 │2027-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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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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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09日庞正伟质押了411.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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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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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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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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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
正伟先生通知,获悉其办理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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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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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庞正伟先生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8年;具体每
笔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公司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
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公司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最终确定的授信
额度内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授权董事长庞正伟先生办理上述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的融
资事宜,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
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事项,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基于此,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包含流动资金贷款和
贸易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及其配偶
为公司前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
西省分行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
供任何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庞正伟先生对该会议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及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庞正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庞正伟先生及其配偶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庞正
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0099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60%。庞正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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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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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
正伟先生通知,获悉其办理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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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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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3年第53号)”,获悉经现场检查和综
合评定,公司本次检查原料药维格列汀、阿哌沙班符合药品GMP。
维格列汀是一种口服给药的DPP-IV抑制剂,临床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阿哌沙班是一种口服的选择性活化X因子抑制剂,能预防血栓的形成;临床用于髋关节或
膝关节择期置换术的成年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
公司原料药维格列汀、阿哌沙班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有利于公司拓展产品在国内市
场的销售,形成国内国外市场同步销售的良好格局。
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上述原料药品种的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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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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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3年第38号)”,获悉经现场检查和综
合评定,公司本次检查原料药加巴喷丁符合药品GMP,具体信息如下:
加巴喷丁(Gabapentin)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临床用于疱疹感染后神经痛
以及癫痫病的治疗。
公司原料药加巴喷丁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有利于公司拓展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
形成国内国外市场同步销售的良好格局。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上述原料药品种的具体销售
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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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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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3年1月13日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姚晓华女士授予7.4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7.79元/股。暂缓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019.0483万股变更为35026.4883万股,注册
资本由35019.0483万元变更为35026.4883万元。
2023年7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新增股
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35026.4883万股变更为42319.1045万股,注册资本由35026.4883万元
变更为42319.1045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900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75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319.1045万
股变更为42313.6145万股,注册资本由42319.1045万元变更为42313.6145万元。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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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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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意《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本次变更主要涉及增加原料药的
生产范围,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赣20160125
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599770366
分类码:DhBh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庞正伟
企业负责人:庞正伟
质量负责人:蒋元森
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6日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乐大道699号:原料药(盐酸文拉法辛
,坎地沙坦酯,替米沙坦,维格列汀,米拉贝隆,阿哌沙班(A线、B线),替格瑞洛,醋氯芬酸
,富马酸伏诺拉生,恩格列净,利伐沙班(A线、B线),阿扎那韦硫酸盐(A线、B线),达比加群
酯甲磺酸盐(A线、B线),瑞巴派特(A线、B线),加巴喷丁(B线),塞来昔布(B线),非布司他(A
线、B线),甲苯磺酸艾多沙班,阿齐沙坦,克立硼罗)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大道888号:原料药(恩格列净,美阿沙坦钾,甲苯磺酸艾
多沙班,阿戈美拉汀,罗沙司他,瑞卢戈利,卡格列净,克立硼罗,达格列净,维格列汀,米
拉贝隆,替格瑞洛、富马酸伏诺拉生、维卡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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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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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经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
对上述6人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9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4日)
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6元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
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7月5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02648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5元现
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5月24日实施
完毕。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
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拟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2000+3500+6900+6900+6900+10400)*(1+0.5)=5490
0股。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
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
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拟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
如下:
1)2021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0.6元现金红利(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5股。
P=(P0-V)/(1+n)=(11.75元/股-0.06元/股)/(1+0.5)=7.79元/股
2)2022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0.45元现金红利(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P=(P0-V)/(1+n)=(7.79-0.045)/1=7.7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75元/股,回购股数为54900股,回购金额为425475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按照目前回购价格计算,回购资金总额为425475元,本
次回购款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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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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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江西同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54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于2023年8月16
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工作后,总股本由42319.1045万股变更为42313.6145万
股,注册资本由42319.1045万元变更为42313.6145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通讯地址: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16日起45日内
3、联系人:张波、艾佳鑫
4、联系电话:0795-4605333\4605773
5、传真:0795-4605772
6、电子邮箱:dm@jxsynergy.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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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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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意《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本次变更主要涉及委托生产,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内容
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维格列汀片(在研品
种),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三车间片剂生产线),委
托生产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6日。
二、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具体信息
企业名称: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赣20160125
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599770366
分类码:DhBh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庞正伟
企业负责人:庞正伟
质量负责人:蒋元森
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6日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乐大道699号:原料药(盐酸文拉法辛
,坎地沙坦酯,替米沙坦,维格列汀,米拉贝隆,阿哌沙班(A线、B线),替格瑞洛,醋氯芬酸
,富马酸伏诺拉生,恩格列净,利伐沙班(A线、B线),阿扎那韦硫酸盐(A线、B线),达比加群
酯甲磺酸盐(A线、B线),瑞巴派特(A线、B线),加巴喷丁(B线),塞来昔布(B线),非布司他(A
线、B线),甲苯磺酸艾多沙班,阿齐沙坦,克立硼罗)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大道888号:原料药(恩格列净,美阿沙坦钾,甲苯磺酸艾
多沙班,阿戈美拉汀,罗沙司他,瑞卢戈利,卡格列净,克立硼罗,达格列净,维格列汀,米
拉贝隆,替格瑞洛)***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利伐沙班片江苏省扬州市扬
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维格列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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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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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3年第17号)”,获悉经现场检查和综
合评定,公司本次检查原料药瑞巴派特、非布司他符合药品GMP,具体信息如下:瑞巴派特适用
于胃溃疡;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
。
非布司他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治疗。
公司原料药瑞巴派特、非布司他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有利于公司拓展产品在国内市
场的销售,形成国内国外市场同步销售的良好格局。
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上述原料药品种的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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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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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四章第二条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
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
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4/5
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二条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共53
.72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978.2177万股的0.26%,预留部分约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1.96%。”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4日)
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6元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
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7月5日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原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5
37200*1.5=8058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72万股调整为80.58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预留
限制性股票未明确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80.58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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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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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经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
对上述6人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9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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