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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30064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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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41 正丹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信托产品 │ 4000.00│ ---│ ---│ 12000.00│ ---│ 人民币│ ├─────────┼─────┼─────┼─────┼─────┼──────┼──────┤ │其他1 │ ---│ ---│ ---│ 5500.00│ ---│ 人民币│ ├─────────┼─────┼─────┼─────┼─────┼──────┼──────┤ │其他2 │ ---│ ---│ ---│ 140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10万吨/年碳九芳烃 │ 1.37亿│ ---│ 1.14亿│ 83.36│ ---│ 2020-12-31│ │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 │ │ │ │ │ │ │目 │ │ │ │ │ │ │ ├─────────┼──────┼─────┼─────┼─────┼─────┼──────┤ │10万吨/年环保型特 │ 7671.25万│ ---│ 7777.00万│ 101.38│ 7524.61万│ 2019-12-31│ │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 │ │ │ │ │ │ │目 │ │ │ │ │ │ │ ├─────────┼──────┼─────┼─────┼─────┼─────┼──────┤ │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 7648.29万│ ---│ ---│ ---│ ---│ 2024-12-31│ │氮项目 │ │ │ │ │ │ │ ├─────────┼──────┼─────┼─────┼─────┼─────┼──────┤ │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 2.23亿│ ---│ 2.28亿│ 102.51│ 6903.45万│ 2020-12-31│ │项目 │ │ │ │ │ │ │ ├─────────┼──────┼─────┼─────┼─────┼─────┼──────┤ │10万吨/年环保型特 │ 7671.25万│ ---│ 7777.00万│ 101.38│ 7524.61万│ 2019-12-31│ │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 │ │ │ │ │ │ │目 │ │ │ │ │ │ │ ├─────────┼──────┼─────┼─────┼─────┼─────┼──────┤ │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 1.15亿│ ---│ 5463.24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 │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 ---│ ---│ ---│ ---│ ---│ 2024-12-31│ │氮项目 │ │ │ │ │ │ │ ├─────────┼──────┼─────┼─────┼─────┼─────┼──────┤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 4213.24万│ ---│ 989.10万│ 23.48│ ---│ 2022-12-31│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06亿│ ---│ 1.06亿│ 100.00│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 │ │ ├─────────┼──────┼─────┼─────┼─────┼─────┼──────┤ │1万吨/年均四甲苯项│ 6457.96万│ ---│ 6219.11万│ 96.30│ -7300.00│ 2022-12-31│ │目(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 │ │ │ │ │ │ ├─────────┼──────┼─────┼─────┼─────┼─────┼──────┤ │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 1.56亿│ 393.94万│ 8419.18万│ 54.12│ ---│ 2024-12-31│ │氮项目(可转换公司│ │ │ │ │ │ │ │债券)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可转│ 9295.55万│ ---│ 9295.55万│ 100.00│ ---│ ---│ │换公司债券)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9-07 │ ├──────┼────────────────────────────────────────┤ │关联方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1、本次境外投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过相应主管的商务部门、发展 │ │ │和改革委员会及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及备案,同时需经过马来西亚相关部门的审批,且本项│ │ │目属于化工生产类项目,须委托当地有资格的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测评,测评结果│ │ │报马来西亚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若上述审批手续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取得或取得时间较长,将│ │ │影响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 │ │ 2、马来西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我国存在较大区别,马来西亚生产基 │ │ │地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 │ │ │ 3、本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性投资阶段,相关投资政策、条件等尚在具体商谈与落实中, │ │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存在不能如期推进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丹股份”)为实现公司 │ │ │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快海外产能布局,满足国际客户的业务需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 │ │一路”倡议,拟与持股5%以上股东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杏投资”)共│ │ │同在新加坡新设控股子公司ZhengdanChemicalSGPte.Ltd.(公司持股70%,华杏投资持股30%│ │ │,以下简称“新加坡正丹”,最终名称以实际批准注册结果为准),并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 │ │生产基地,初步规划建设年产5万吨TMA项目以及年产2万吨新材料特种单体项目,计划分期 │ │ │建设,投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拟以自有和自筹资金投入。 │ │ │ 2、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华杏投资共同投资而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独立董事专 │ │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投资建设马来西亚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由控股子公司新加坡正丹投资建设马│ │ │来西亚生产基地,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落实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投资合│ │ │同、设立控股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土地购置、投资规划实施等),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 │ │次履行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 │ │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4、本次对外投资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投资协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松林山路18号 │ │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4、法定代表人:沈杏秀 │ │ │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 │ │ 6、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日 │ │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66809423D │ │ │ 8、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顾问,科技咨询服务,经济咨询服务 │ │ │,财务咨询服务,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 9、关联关系说明: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也是公司控股 │ │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16│其他事项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867980.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21420322.72元;截至2024年 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8648516.1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249 5797.11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股东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 下一报告期。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 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 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2024-09-27│其他事项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1日和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事宜,并取得了镇江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965274641 2、名称: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住所: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松林山路南 5、法定代表人:曹正国 6、注册资本:53268.2322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3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 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9-23│其他事项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业绩考 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1 年7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 月10日、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47406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23日以2.88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江苏正丹化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096%。 根据《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 案》”)及《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后分四批解锁,最长 锁定期为48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20%、20%、30%、30%,各年 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草案》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 标为:“以2020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30%或净利润增长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合并报表中的数据为准,其中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 284号),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37816590.44,较2020年增长16.70%;2023年度公司净利 润为9875124.64,较2020年下降77.03%。因此,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 核指标未达成,根据《草案》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23年度考核当年计 划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 ──────┬────────────────────────────────── 2024-09-23│其他事项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 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根据《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 项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1 年7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 月10日、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47406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23日以2.88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江苏正丹化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096%。至 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一)预留份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271.8892 8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94.406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初始份额总数的27.175 %。预留份额暂由公司总经理助理曹丹女士代为持有。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至今,因部分参与对象个人考核及离职等原因,其持有的份额共计 37.2096万份收回至预留份额。截至目前,公司预留份额增加至309.09888万份(对应股票数量 为107.3260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30.894%。 (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根据《草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 加对象及认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 的参加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法定高管 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由符 合条件的1名参与对象(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全部预留份额309.09888万份 (对应股票数量为107.3260万股)。 ──────┬────────────────────────────────── 2024-09-07│对外投资 ──────┴────────────────────────────────── 1、本次境外投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过相应主管的商务部门、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及备案,同时需经过马来西亚相关部门的审批,且本项 目属于化工生产类项目,须委托当地有资格的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测评,测评结果报 马来西亚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若上述审批手续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取得或取得时间较长,将影响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2、马来西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我国存在较大区别,马来西亚生产基地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 3、本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性投资阶段,相关投资政策、条件等尚在具体商谈与落实中,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存在不能如期推进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丹股份”)为实现公司国 际化发展战略,加快海外产能布局,满足国际客户的业务需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 ”倡议,拟与持股5%以上股东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杏投资”)共同在新 加坡新设控股子公司ZhengdanChemicalSGPte.Ltd.(公司持股70%,华杏投资持股30%,以下简 称“新加坡正丹”,最终名称以实际批准注册结果为准),并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生产基地, 初步规划建设年产5万吨TMA项目以及年产2万吨新材料特种单体项目,计划分期建设,投资金 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拟以自有和自筹资金投入。 2、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华杏投资共同投资而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建设马来西亚生产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由控股子公司新加坡正丹投资建设马来西亚 生产基地,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落实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投资合同、设立 控股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土地购置、投资规划实施等),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 程序。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 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对外投资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投资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松林山路18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沈杏秀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66809423D 8、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顾问,科技咨询服务,经济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服务,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也是公司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 ──────┬────────────────────────────────── 2024-08-31│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 ]43号)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 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以股东总体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优化、净资产收益率等 因素,参考剩余股利、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等股利分配理论,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 的意见。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可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原则如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2024-08-31│其他事项 ──────┴──────────────────────────────────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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