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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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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43 万通智控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4-21│ 4.30│ 1.76亿│ ├───────────┼───────────┼───────────┼───────────┤ │增发 │ 2021-06-23│ 9.92│ 2.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04│ 7.34│ 542.6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13│ 7.17│ 117.1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05│ 7.17│ 251.6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12│ 6.95│ 50.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5-04│ 6.95│ 177.2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2058.96│ ---│ ---│ 2061.13│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 2.44亿│ 0.00│ 1.66亿│ ---│ ---│ 2023-12-31│ │车载通讯终端系统生│ │ │ │ │ │ │ │产应用项目 │ │ │ │ │ │ │ ├─────────┼──────┼─────┼─────┼─────┼─────┼──────┤ │维孚金属制品(上海)│ 4600.00万│ 0.00│ 2521.75万│ ---│ 1253.04万│ 2022-12-31│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 │ │ │ │ │—年产40万根高柔性│ │ │ │ │ │ │ │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 │ │ │ │ │ │ │排气软管生产线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之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控股股东担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Ian Smith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是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Ian Smith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是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货物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杨富金 930.25万 4.65 --- 2017-07-17 ───────────────────────────────────────────────── 合计 930.25万 4.6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02 │质押股数(万股) │4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38 │质押占总股本(%) │1.91 │ ├────────┼──────────────┴────────┴──────────────┤ │股东名称 │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1 │质押截止日 │2025-03-31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10 │解押股数(万股) │440.00 │ ├────────┼──────────────┴────────┴──────────────┤ │质押说明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收到公│ │ │司控股股东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的函告,获悉万通控│ │ │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10日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4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万通智控科│杭州凌通进│ 967.28万│人民币 │2025-01-01│2027-07-29│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出口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万通智控科│维孚金属制│ 0.0000│人民币 │2024-04-08│2027-04-07│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品(上海)│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8│其他事项 ──────┴────────────────────────────────── 1.本次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10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28,308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4%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38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 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 2026-07-01│其他事项 ──────┴────────────────────────────────── 公司收到杭州万通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减持完成后,杭州万 通控股所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系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比例从 44.5011%减少至42.4939%,触及1%整数倍。 ──────┬────────────────────────────────── 2026-06-17│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31名,可归属的数量共计25.495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125.3546万股的0.11%; 2、本次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8名,可归属的数量共计7.33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125.3546万股的0.03%;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6.95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32.83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 属相关事宜。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7.61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包括公司(含 子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以及子女。 ──────┬────────────────────────────────── 2026-06-17│其他事项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共计42.5592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通过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 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6-06-17│价格调整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通过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 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05-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昌达路12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 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健儿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06987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6.4305%(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 份总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1223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3.92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5764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50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4805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08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4721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04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均列席会议。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6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含授权期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以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 票据贴现以及其他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 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 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42% 。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 类保函、内保外债、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 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及担 保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 项法律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信情况 良好。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业务所占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 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种类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 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交易品种为美元、欧元、泰铢、港币、捷克 克朗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间、额度和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 万美元(含美元、欧元、泰铢、港币、捷克克朗等),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业 务协议。上述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 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 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 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和工作 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领取董 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 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 公司年度核心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岗位绩效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 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57936357.27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7687305.25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国家相关规定,以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76873 0.5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5125834.95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334258591.91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2380628.59元。 (三)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人民币(含税)。 若以截至本公告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827900股后的总股本230425646股为 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人民币(含税),应派发现金股利5069 3642.12元人民币(含税)。 (四)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 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 一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芳,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 2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万通智控、浙数文化、巨化股份、杭齿前进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新疆火炬、万通智控、巨化股份等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思蔚,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芳、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思蔚、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6-04-28│委托理财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 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实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 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1)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4、有效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故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5、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6-03-17│其他事项 ──────┴────────────────────────────────── 持有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0495279股(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43.6129%)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万通控股”)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6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2.0072%)。 ──────┬────────────────────────────────── 2025-12-17│其他事项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 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23日和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指派陈芳、王旭、张永欢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陶亮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经调整,现指派庞思蔚接 替张永欢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将由陈芳、王旭、庞思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陶亮 为项目质量复核人。 (一)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思蔚女士,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二)诚信记录 庞思蔚女士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 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思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2025-11-04│其他事项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董事兼 副总经理姚春燕女士拟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4228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 的总股本0.0583%)。 公司收到公司姚春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 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 2025-09-29│其他事项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09132142D 名称: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昌达路122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儿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壹佰贰拾伍万叁仟伍佰肆拾陆元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相关汽车计数仪表、气门嘴、汽车配件制造。服务:网络技术、汽车智能电子 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气门嘴、汽车配件的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9-1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大会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公司工会主席姚春燕女士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 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蒋嫣萌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 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蒋嫣萌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 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通讯方式 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旺成 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7-29│重要合同 ──────┴──────────────────────────────────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告披露日与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明奥斯”)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了《板卡具身智能领域独家授权 销售及合作合同》(以下简称“独家授权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 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ED9APK3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张强 5、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5年3月20日 7、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兴梅路579弄1号403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明奥思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深明奥思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授权范围 (1)授权项目:甲方授权乙方在具身智能大模型域控领域制作并销售基于甲方的大模型 芯片Fellow1制作的板卡。 (2)销售渠道:无限制。 (3)授权领域:具身智能大模型域控。 (4)甲方授权乙方在具身智能大模型域控领域制作并独家销售基于甲方的大模型芯片Fel low1制作的板卡。 (5)授权区域:全球。 2、合作模式 (1)乙方基于销售情况和市场预期向甲方采购Fellow1芯片。 (2)就本合同项下合作项目,乙方同意在与客户或潜在客户启动任何入场设计项目之前 均应事先告知甲方,由甲方登记备案。在具身智能大模型域控客户领域,甲方双方共享并使用 甲方客户编码系统。 (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单独转售甲方的芯片,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获得的授权仅限于 制作、销售基于甲方芯片制作的板卡。 3、技术支持 (1)技术支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甲方大模 型芯片Fellow1的底层软件代码、板卡硬件设计源代码。乙方仅可将甲方的技术支持用于本合 同项下合作,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2)技术培训。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请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知识产权 (1)背景知识产权是指一方在合同签署前自主开发的知识产权或者获得权利的知识产权 ,该等知识产权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知识产权,其归属于开发方或权利方。项目所涉及的甲 方的芯片所包含的全部知识产权、甲方技术资料等均为甲方的背景知识产权,均为甲方所有; 甲方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信息和数据均不构成向乙方转让任何甲方知识产权。 (2)前景知识产权是指一方在合同签署后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或者开发的知识产权。双 方同意就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前景知识产权归开发方所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及附件所约定的 合作项目采取下列行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对甲 方芯片及任何资料进行修改、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向汇编或制作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派生作 品;去除合作项目中包含的任何甲方专属权通知、标识或标注;开发、改进、制作任何与合作 项目竞争的项目。 5、协议期限 (1)现定的独家授权期限为5年,自原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双方在原合同到期前6个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仍然独家授权,双方均有权在原合 同到期前6个月提出解除独家授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几年,智能驾驶和智能机器人产业蓬勃发展,众多国际和国内汽车行业的领先企业已开 始启动机器人领域的业务探索。通过本次独家授权协议的签署,凭借双方在大模型芯片领域、 传感器领域,以及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更快实现在具身智能相关领域的产品落地。 本次合作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视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 而定,因此,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以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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