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44 南京聚隆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1-26│ 18.03│ 2.53亿│
├───────────┼───────────┼───────────┼───────────┤
│可转债 │ 2023-07-26│ 100.00│ 2.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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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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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600.00│ ---│ ---│ 6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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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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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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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特种工程 │ 1.18亿│ 3182.59万│ 7957.80万│ 67.17│ 1003.58万│ 2025-12-31│
│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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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吨碳纤维复合│ 9327.85万│ 268.87万│ 286.87万│ 3.08│ 0.00│ 2025-12-31│
│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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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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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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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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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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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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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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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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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曙阳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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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过去十二个月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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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过去十二个月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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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过去十二个月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吴劲松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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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担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刘曙阳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担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过去十二个月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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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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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过去十二个月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过去十二个月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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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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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滁州聚隆 │ 787.80万│人民币 │2023-11-16│2033-10-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600.00万│人民币 │2023-09-01│2024-09-01│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600.00万│人民币 │2024-09-03│2025-06-2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5-24│2024-05-23│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6-27│2024-06-14│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4-03│2024-04-01│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7-03│2024-07-01│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滁州聚隆 │ 400.00万│人民币 │2024-03-19│2033-10-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滁州聚隆 │ 387.80万│人民币 │2024-03-19│2033-10-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300.00万│人民币 │2024-09-26│2025-09-25│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300.00万│人民币 │2024-06-06│2024-12-03│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新锋 │ 300.00万│人民币 │2023-11-13│2025-11-12│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300.00万│人民币 │2024-06-18│2025-06-12│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新锋 │ 200.00万│人民币 │2023-11-13│2025-11-12│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160.00万│人民币 │2024-08-21│2025-02-2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隆复材 │ 155.48万│人民币 │2024-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隆复材 │ 143.50万│人民币 │2024-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120.00万│人民币 │2024-10-24│2025-04-24│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120.00万│人民币 │2024-09-25│2025-03-25│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隆复材 │ 83.61万│人民币 │2023-08-10│2024-12-31│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隆复材 │ 73.26万│人民币 │2024-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隆复材 │ 69.00万│人民币 │2024-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隆复材 │ 65.29万│人民币 │2024-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隆复材 │ 54.55万│人民币 │2024-01-01│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聚锋新材 │ 50.00万│人民币 │2024-08-06│2025-08-05│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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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5-06-04│其他事项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证券”)出具的《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
》,长城证券作为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胡耿骅
、张延冬为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
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张延冬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城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乔莹莹(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张延冬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为胡耿骅、乔莹莹,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附件:乔莹莹女士简历
乔莹莹女士,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就职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银行事业部。曾参与南京聚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乔莹莹女
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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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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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5年4月28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38.52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81人
4、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近日,公司为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了138.5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9.00元/股(调整前,调整后为8.75元/股)。
(四)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
2025-04-28│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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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
5年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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