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44 南京聚隆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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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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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600.00│ ---│ ---│ 6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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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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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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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特种工程 │ 1.22亿│ 1361.06万│ 6136.27万│ 50.19│ 121.74万│ 2024-12-31│
│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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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吨碳纤维复合│ 9625.00万│ 84.41万│ 102.41万│ 1.06│ 0.00│ 2024-12-31│
│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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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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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交易金额(元)│645.4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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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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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25.3%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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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龙赛斯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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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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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龙赛斯新材料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龙赛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645.403万元对 │
│ │价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京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锋新材”)25.3%的股权 │
│ │,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聚锋新材的股份比例将由76.29%变为50.99%,聚锋新材仍为公司控│
│ │股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甲方: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 │
│ │ 乙方:南京龙赛斯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
│ │ 甲方将其持有的聚锋新材25.3%的股权(对应994.8258万元出资额,已实缴994.8258万 │
│ │元)以人民币645.40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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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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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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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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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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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无偿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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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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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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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曙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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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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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 │ │ │个人信用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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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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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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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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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是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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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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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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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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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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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是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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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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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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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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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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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是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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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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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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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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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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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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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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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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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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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曙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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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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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
│ │ │ │信用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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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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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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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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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是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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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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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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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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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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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是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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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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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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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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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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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是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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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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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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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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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龙赛斯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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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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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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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龙赛斯新材料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赛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645.403万 │
│ │元对价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京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锋新材”)25.3%的 │
│ │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聚锋新材的股份比例将由76.29%变为50.99%,聚锋新材仍为公│
│ │司控股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吴劲松先生担任龙赛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7.8462% │
│ │的出资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龙赛斯为公司的关联│
│ │法人。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
│ │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南京龙赛斯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创业路6号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DE8E4Y9B │
│ │ 成立时间:2024年3月11日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劲松 │
│ │ 出资额:650万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
│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合伙人信息:共17名合伙人,吴劲松为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龙赛斯7.84│
│ │62%的份额,其余人为有限合伙人,共持有剩余92.1538%的份额。 │
│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吴劲松先生担任龙赛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持有其7.8462%的出资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龙赛 │
│ │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
│ │ 主要财务指标:龙赛斯尚未开展实际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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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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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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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安徽聚兴隆│ 787.80万│人民币 │2023-11-16│2033-10-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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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安徽聚兴隆│ 787.80万│人民币 │2023-11-16│2033-10-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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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锋新│ 600.00万│人民币 │2023-09-01│2024-09-0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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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锋新│ 500.00万│人民币 │2023-04-03│2024-04-01│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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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锋新│ 500.00万│人民币 │2023-05-24│2024-05-23│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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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锋新│ 500.00万│人民币 │2023-06-27│2024-06-14│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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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锋新│ 500.00万│人民币 │2023-07-03│2024-07-0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锋新│ 300.00万│人民币 │2024-06-18│2025-06-12│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锋新│ 300.00万│人民币 │2024-06-06│2024-12-03│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南京聚新锋│ 300.00万│人民币 │2022-02-22│2024-02-22│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南京聚新锋│ 300.00万│人民币 │2023-12-12│2025-11-12│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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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南京聚新锋│ 200.00万│人民币 │2024-06-14│2025-11-1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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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隆复│ 143.50万│人民币 │2023-08-10│2024-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合材料技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隆复│ 83.61万│人民币 │2023-08-10│2024-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合材料技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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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南京聚隆复│ 54.55万│人民币 │2023-08-10│2024-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合材料技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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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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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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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5-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2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44元/股,成
交均价为22.62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2,49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
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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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变更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安徽聚兴隆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的通知,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全资
子公司将名称由“安徽聚兴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并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由来安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8PA7104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7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刘曙阳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
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增强
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
本次变更后,南京聚隆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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