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49 杭州园林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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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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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4-24│ 9.04│ 1.0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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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8-18│ 15.17│ 6170.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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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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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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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 ---│ ---│ 31.16│ ---│ -924.4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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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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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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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170.73万│ 6184.66万│ 6184.66万│ 10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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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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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1 │交易金额(元)│1.3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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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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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杭政储出[2025]90号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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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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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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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6日、7月2日召 │
│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
│ │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余杭区购买土地使用│
│ │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
│ │月17日、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近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以网上挂牌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杭政储出[2│
│ │025]9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以自有资金13033万元竞得前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签署了《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 │同》。 │
│ │ 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 │ 受让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宗地编号:杭政储出[2025]90号 │
│ │ 宗地总面积:贰万零陆拾贰平方米(20062平方米) │
│ │ 宗地坐落:余杭区五常街道(杭州未来科技城82号地块)。平面界址为东至天竺桥港河│
│ │道绿地,南至顾家桥港河道绿地,西至聚橙路东侧绿地,北至规划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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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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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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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悦途安佳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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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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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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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
│ │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汇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汇泽设计”)与成都悦途安佳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悦途安佳”)│
│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成都怀希酒店(成都宽窄巷子店)的运营主体,并授权公司经│
│ │营管理层负责签订合作协议。 │
│ │ 2、悦途安佳为公司参股公司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志源”)控 │
│ │股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伍恒东先生担任信志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悦途安佳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
│ │关联交易。 │
│ │ 3、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
│ │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
│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成都悦途安佳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悦途安佳为公司参股公司信志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伍恒东先生│
│ │担任信志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悦途安│
│ │佳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经查询,悦途安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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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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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漠数据技术(浙江)有限公司、浙江之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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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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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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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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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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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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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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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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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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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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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颉丸动漫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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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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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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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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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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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漠数据技术(浙江)有限公司、浙江之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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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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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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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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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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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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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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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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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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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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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信志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悦途安佳酒店管理有限│
│ │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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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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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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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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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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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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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
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吴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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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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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6日、7月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
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余杭区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
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
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以网上挂牌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杭政储出[202
5]9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以自有资金13033万元竞得前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
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签署了《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受让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编号:杭政储出[2025]90号
宗地总面积:贰万零陆拾贰平方米(20062平方米)
宗地坐落:余杭区五常街道(杭州未来科技城82号地块)。平面界址为东至天竺桥港河道
绿地,南至顾家桥港河道绿地,西至聚橙路东侧绿地,北至规划绿地。
宗地的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出让价款: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叁仟零叁拾叁万元(¥13033万元)。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1)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务金融;(2)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
于32099.2平方米;(3)商务办公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
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平方米,且最小分割单元应在同一平面(
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4
)地块内不小于25680平方米的商务建筑不得预(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整体转让;其
余商务金融部分不得预售,可销售、可分割转让、可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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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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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建湖县人民法院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21875840.11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近日收到建湖县人民
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件,建湖县人民法院已受理刘京声、邢华良、赵一鸣诉杭州
萧山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园林”)、杭州园林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该诉讼将于2025年8月19日开庭审理。现将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三)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9325669.23元及欠付工程价款利息683493.33元(
以19325669.23元为基数,按照LPR的标准,自2024年2月4日起暂计算至2025年2月27日,要求
支付至实际付清日止);2、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质量保证金1802913.69元及欠付工程
价款利息63763.86元(以1802913.69元为基数,按照LPR的标准,自2024年2月4日起暂计算至2
025年2月27日,要求支付至实际付清日止);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标的合计:21875840.11元
(四)事实与理由
两被告作为联合体共同从业主建湖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处承包了沙庄古村临湖及村口片区
文旅节点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两被告与业主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一份,约定:1
、案涉工程审计完成后业主支付至工程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工作日
退还。
之后被告萧山园林与三原告共同签订《工程内部委托管理协议》一份,约定:将案涉工程
(除设计之外)整体转包给三原告进行施工,工程决算造价按照与业主之间的工程决算审计为
准。
合同签订后三原告按约施工,2021年7月8日案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024年2月3日业主委
托的审计单位出具工程决算审计单,确认案涉工程除设计费之外的工程结算价款为60097123.1
1元。但至今仅向原告支付了38968540.19元,仍拖欠原告大量工程款及质量保证金。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建湖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沙庄古村临湖及村口片区
文旅节点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发包人,公司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萧山园林为联合体成
员。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就该项目设计、施工等合同约定义务向发包人建湖县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不涉及对第三方的责任。
《工程内部委托管理协议》签订主体为萧山园林和刘京声,公司既未委托三原告开展工作
,也未与其签署任何协议,且对其存在不知情,故公司无需向其承担任何付款义务。
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该事
项并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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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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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余杭区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
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5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取得时间
以及最终成交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于2025年6月16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
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余杭区购
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5亿元,并授权经营管理
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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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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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洪住建罚先告字〔2025〕第19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月23日对你单位涉
嫌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违法转包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我局取得了以下证据:
1、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合同。
2、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代表的询问笔录。
4、监理例会签到表、变更材料等。
5、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情况的证明等。
6、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赣7101行初106号;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
判决书(2023)赣71行终628号。
7、建设单位提供的已支付工程款或杭州园林公司已收到的工程款证明材料。
8、第三方南昌修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南昌修福”)出具的《关于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在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中的施工部分管理成本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在金
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中的施工部分管理成本,审定
金额1256815.92元。
9、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的《关于提供“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工程价
款的函》。
10、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关于提供“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
项目”工程价款的函>的回函》。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筑工
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
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
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
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
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的;”的规定,现根
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
款”、《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裁量基准第一款“未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
5%的罚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将依据金开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款6399
1676.27元为计算基数,先行收缴部分行政处罚款和违法所得,在收缴违法所得时扣除杭州园
林的成本支出(第三方南昌修福审定的金额1256815.92元),经计算可先行收缴行政处罚款人
民币为叁拾壹万玖仟玖佰伍拾捌元叁角捌分(63991676.27元×0.5%=319958.38元),并没收违
法所得人民币柒佰零陆万贰仟壹佰零壹元玖角玖分7062101.99元(63991676.27元×13%管理费
-1256815.92元),合计人民币柒佰叁拾捌万贰仟零陆拾叁角柒分(7382060.37元)。后续以
金开公司报来的年度支付工程款金额再行立案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对本机关上
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
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本机关进行口头陈述、申辩。逾期不提供陈述、申辩意见,本机关
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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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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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汇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泽设计”)与成都悦途安佳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悦途安佳”)共同投资
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成都怀希酒店(成都宽窄巷子店)的运营主体,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签订合作协议。
2、悦途安佳为公司参股公司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志源”)控股
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伍恒东先生担任信志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悦途安佳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3、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成都悦途安佳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CM0YQ31E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马路一段69号附413号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体育竞赛组织
;体育赛事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翻
译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力
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用品销售;日
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花卉种植;农作物病虫
害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悦途安佳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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