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52 雷迪克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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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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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5-05│ 15.88│ 3.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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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03-12│ 100.00│ 2.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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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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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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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誊展精密科技(深圳│ 10432.09│ ---│ 51.00│ ---│ 94.7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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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 ---│ ---│ 20.41│ ---│ -36.7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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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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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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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 2.36亿│ 6420.18万│ 2.32亿│ 98.23│ 0.00│ 2025-12-31│
│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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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 4619.52万│ 1797.03万│ 2194.22万│ 47.50│ 0.00│ 2025-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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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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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交易金额(元)│7999.9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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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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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3.33%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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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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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厦门坚果兄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坚果极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广州国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星陀星海股权投资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青岛洪科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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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
│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受让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的议│
│ │案》,并于同日与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意科技”)及其股东厦门坚果│
│ │兄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果兄弟”)、厦门坚果极客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果极客”)、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 │广远众合”)、广州国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国发”)、杭 │
│ │州星陀星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陀资本”)、青岛洪科三号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洪科三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及《│
│ │股东协议》,以现金方式合计7,999.98万元受让上述股东持有的傲意科技74.41万元注册资 │
│ │本,占上海傲意13.33%股权;同时,向傲意科技合计增资8,000万元认购上海傲意新增注册 │
│ │资本49.61万元,占本次增资后的上海傲意8.16%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完成对上述交易的全部出资。标的公│
│ │司傲意科技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于近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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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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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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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标的类型 │股权 │
│ │49.61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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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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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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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
│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受让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的议│
│ │案》,并于同日与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意科技”)及其股东厦门坚果│
│ │兄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果兄弟”)、厦门坚果极客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果极客”)、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 │广远众合”)、广州国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国发”)、杭 │
│ │州星陀星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陀资本”)、青岛洪科三号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洪科三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及《│
│ │股东协议》,以现金方式合计7,999.98万元受让上述股东持有的傲意科技74.41万元注册资 │
│ │本,占上海傲意13.33%股权;同时,向傲意科技合计增资8,000万元认购上海傲意新增注册 │
│ │资本49.61万元,占本次增资后的上海傲意8.16%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完成对上述交易的全部出资。标的公│
│ │司傲意科技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于近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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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5 │交易金额(元)│3477.0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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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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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5.7│标的类型 │股权 │
│ │557%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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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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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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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深 │
│ │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同持有的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誊展精密"或"标的公司")部分股│
│ │权并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增资共计取得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誊展精密将 │
│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
│ │ 2、誊展精密的股东深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 │
│ │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本公司转让誊展精密合计25.7557%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
│ │币3477.01万元。股权转让的同时,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出资6955.07万元,认缴誊│
│ │展精密新增注册资本314.25万元,剩余6640.8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誊展精密51.00│
│ │%股权整体对价为10432.08万元人民币。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对誊展精密的增资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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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5 │交易金额(元)│6955.0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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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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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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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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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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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深 │
│ │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同持有的誊展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誊展精密"或"标的公司")部分股│
│ │权并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增资共计取得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誊展精密将 │
│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
│ │ 2、誊展精密的股东深圳市精展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謄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 │
│ │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本公司转让誊展精密合计25.7557%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
│ │币3477.01万元。股权转让的同时,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出资6955.07万元,认缴誊│
│ │展精密新增注册资本314.25万元,剩余6640.8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誊展精密51.00│
│ │%股权整体对价为10432.08万元人民币。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对誊展精密的增资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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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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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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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正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董事亲属任业务负责人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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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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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正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董事亲属任业务负责人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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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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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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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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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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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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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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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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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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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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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概述 │
│ │ (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概况 │
│ │ 2025年11月11日,公司与傲意科技秉持平等互利、相互尊重、长期合作的原则,签署了│
│ │《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产品、市场、资源、生产等方面的│
│ │优势,共同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提升双方在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
│ │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
│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 │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基于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雷傲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
│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共同开展机器人灵巧手相关部件、灵巧手模组,机器 │
│ │人关节执行器等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 │出资9,000万元,占比90%;傲意科技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资,占比10%。本次交易完成后│
│ │,公司持有合资公司90%股权,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根据2025年11月3日双方签署的《傲意科技之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已 │
│ │委派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陆莎莎女士担任傲意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傲意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系与关联方│
│ │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不涉及其他应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已│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 │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 │避表决。 │
│ │ 二、合作方/交易对手方介绍 │
│ │ 1.名称: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构成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陆莎莎女士担任傲意科技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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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雷迪克│杭州大恩汽│ 11.16万│人民币 │2022-01-05│2023-01-05│连带责任│否 │否 │
│节能科技股│车传动系统│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杭州沃德汽│ │ │ │ │ │ │ │
│ │车部件制造│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博明逊│ │ │ │ │ │ │ │
│ │进出口有限│ │ │ │ │ │ │ │
│ │公司、浙江│ │ │ │ │ │ │ │
│ │精峰汽车部│ │ │ │ │ │ │ │
│ │件制造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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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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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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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仁荣先生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
《取保候审决定书》,所涉及事项与沈仁荣先生2022年10月8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与公司无关。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仁荣先生通知,因沈仁荣先生涉嫌内幕交易,杭州市公安局出具了
《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沈仁荣先生取保候审,期限自2026年7月20日起算。
前期,沈仁荣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行为已于2022年10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2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前述事项仅涉及沈仁荣先生个人,与公司无关。目前,沈仁荣先生能够正常履职,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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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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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
控股股东杭州科坚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增补陆莎莎女
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陆莎莎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当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陆莎莎女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定等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其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1:
简历
陆莎莎,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恒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客户经理,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11月至
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乐千里
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雷鸣机器人有限公司监
事。2025年12月至今任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浙江雷迪克精密传
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11月至今任浙江雷傲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莎莎女士间接持有公司约33.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列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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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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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原内审负责人王
秀娟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该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
简历
徐海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徐海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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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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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离任的情况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兼副总经理韩国庆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及相关工作安排,
韩国庆女士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副总经理的职务,韩国庆女士原定任期为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6年11月16日),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韩国庆女士辞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国庆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聚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8.7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7%,不存在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经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工
作交接。离任后,韩国庆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韩国庆女士是公司创始员工之一,韩国庆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在把握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韩国庆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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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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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公允反映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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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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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合计计划各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20000万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融资
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
行之间的融资业务。
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具体授信额
度、期限以及实际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为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在综
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授信的有效期
为十二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在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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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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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新增30000万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自有资金理财额
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
原20000万元额度的基础上,新增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
000万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在原20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础上,新增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进
行委托理财,追加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合计
不超过50000万元。该额度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五)实施程序及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
权的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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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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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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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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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股本和未来发展等
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法定盈余公积已提取至注册资本的50%,2025年盈余公积不再提取。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226981.10元,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688090304.28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119514878.9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70
98887.5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7098887.58元。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拟
定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133390572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333.91万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3339057.2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45%。
3、若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
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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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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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仁荣、韩国庆回避表决;同时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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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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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该额度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五)实施程序及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
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
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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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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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日照中益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益仁添益1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益1号”)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6.78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添益1号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01万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87)。
日,公司收到添益1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添益1号在2025年12月
30日至2026年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添益1号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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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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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
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
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
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3、合资公司设立初期在人员配置、产品研发、业务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一定
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因此其设立后能否顺利推进并快速完成各方面工作,实现预期发展目标
,尚存在不确定性。
4、合资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
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日,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傲意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意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秉持平等互利、相互尊重、长期
合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产品、市场、资源、生产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开拓新的市
场领域,提升双方在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2、公司与傲意科技拟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雷傲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共同开展机器人灵巧手相关部件、灵巧手模组
,机器人关节执行器等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出资9000万元,占比90%,傲意科技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资,占比10%。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持有合资公司90%股权,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应履行的审批或备
案程序,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概况
2025年11月11日,公司与傲意科技秉持平等互利、相互尊重、长期合作的原则,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产品、市场、资源、生产等方面的优势
,共同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提升双方在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雷傲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共同开展机器人灵巧手相关部件、灵巧手模组,机器人关
节执行器等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900
0万元,占比90%;傲意科技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资,占比1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
合资公司90%股权,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2025年11月3日双方签署的《傲意科技之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已委
派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陆莎莎女士担任傲意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傲意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应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交易实施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合作方/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788号1层101室
3.法定代表人:倪华良
4.注册资本:558.083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3月2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4234131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科技、电子科技、网络
技术、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
品、通讯设备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9.主营业务:傲意科技专
注于神经接口(肌电、脑电采集交互)与机器人技术的研发,主营业务为人机交互脑机接口、
灵巧手及机器人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为智能仿生手、灵
巧手、智能脑电图机、可穿戴外骨骼设备等,主要面向医疗康复领域以及机器人领域,产品销
售覆盖美国、中东、俄罗斯、乌克兰、印度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截至目前,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倪华良。
11.构成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陆莎莎女士担任傲意科技的董事。
12.履约能力分析:傲意科技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主要财务指标:
14.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傲意科技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认缴出资额。以货币出
资,各方确定以每一元出资额对应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定价,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
责任。本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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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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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
1日(星期一)下午2:0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二),或在网络股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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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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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公司尚未盈利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但目标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尚未盈利,公司本次收购股权及增资事项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若未来出现市场开
拓受阻、行业竞争加剧或成本控制不力等情况,可能导致销售收入或盈利水平不达预期,从而
导致标的公司持续亏损,公司投资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2、标的公司的估值依据与价值波动风险:本次交易估值主要参考了标的公司最近一轮融
资的估值水平以及市场同类可比公司的近期融资估值。一级市场估值受投资者情绪、行业热度
、资金供给等因素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周期性波动特征。当前估值参考了特定市场环境下的交
易价格,若未来市场对行业的估值基准发生调整,可能对上市公司投资账面价值产生影响。参
考估值隐含了市场对标的公司技术成功商业化、未来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的积极预期,这些预
期的实现取决于技术迭代、市场开拓、成本控制等多重因素,若任何一环出现滞后或未达预期
,都可能导致其内在价值与当前估值存在差异。
3、市场竞争加剧与技术迭代风险:在政策鼓励的推动下,国内灵巧手领域预计将有更多
新参与者涌入。与此同时,部分人形机器人主体厂商正积极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通过自产核
心组件以强化成本与技术掌控能力,这或将进一步激化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若标的公司无
法持续推动技术迭代以降低单位成本,或未能通过规模化生产提升供应链效率,其毛利率可能
面临长期下行压力。另一方面,当前灵巧手的主流技术路线未来可能受到新型技术方案的冲击
。一旦行业涌现出成本更低、性能更优的颠覆性技术路径,而标的公司未能及时跟进或实现技
术转型,其现有技术积累与产品资产或将面临被快速替代的风险。
4、后续整合风险:随着公司收购投资推进,产业链布局逐步铺展,公司业务领域进一步
拓展,将在跨区域管理、战略协同、内部控制和资金管理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若后续整合不
力,将会引发业务发展不及预期、资金使用效率下降、人员结构不稳定和管理效率下降等多个
方面的潜在风险,进而导致本次交易目的未达预期。
5、交易实施的风险:交易实施的过程中,正式法律协议的签署与执行仍可能面临变数,
包括但不限于:因交割前提条件未能满足、关键条款争议或出现或有竞争买方,导致协议无法
按时签署或被单方解除;此外,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关键程序时,若交易对方配合不力,也
将直接影响交易的顺利完成。若上述任何风险发生,均可能致使本次投资无法按计划推进,进
而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无法实现原交易目的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受让上海傲意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的议案》,并于同日与傲意科技及其股东厦门坚果兄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果兄弟”)、厦门坚果极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坚果极客”)、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远众合”)
、广州国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国发”)、杭州星陀星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陀资本”)、青岛洪科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洪科三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以现金
方式合计7999.98万元受让上述股东持有的傲意科技74.41万元注册资本,占上海傲意13.33%股
权;同时,向傲意科技合计增资8000万元认购上海傲意新增注册资本49.61万元,占本次增资
后的上海傲意8.16%股权。
本次交易取得傲意科技20.41%股权整体对价约为15999.98万元人民币。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上海傲意注册资本变更为607.6930万元,公司持有上海傲意
20.41%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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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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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
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近日,公司已完成关于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44131994K
名称: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叁佰叁拾玖万零伍佰柒拾贰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沈仁荣
住所: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及五金件。服务:节能技术的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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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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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10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8.5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0.73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76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迪克”)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0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雷迪克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18日,雷迪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9月18日,雷迪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雷
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许玉
萍已回避表决。
3、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9月29日,公司披
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雷迪克
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雷
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10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许玉萍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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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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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0月10
日(星期五)下午2: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
),或在网络股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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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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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近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许玉萍(简历请见附件)作为职工代表董事,
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董事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许玉萍,女,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任雷迪克有限市场部业务员;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雷迪克有
限采购部经理,2014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采购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玉萍女士通过持有杭州聚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19%股份间接持有
本公司1.5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许玉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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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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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
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专业
能力对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等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协助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考虑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
况和市场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煌,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
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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