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55 晶瑞电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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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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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5-11│ 6.92│ 1.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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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07│ 12.60│ 1256.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04│ 9.51│ 384.30万│
├───────────┼───────────┼───────────┼───────────┤
│可转债 │ 2019-08-29│ 100.00│ 1.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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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0-02-24│ 14.59│ 3.00亿│
├───────────┼───────────┼───────────┼───────────┤
│增发 │ 2020-05-12│ 27.83│ 2.87亿│
├───────────┼───────────┼───────────┼───────────┤
│可转债 │ 2021-08-16│ 100.00│ 5.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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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8│ 13.44│ 302.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8│ 7.90│ 2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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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12-08│ 41.48│ 2.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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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7│ 7.90│ 504.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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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7│ 4.62│ 168.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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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06│ 4.62│ 1336.92万│
├───────────┼───────────┼───────────┼───────────┤
│增发 │ 2024-03-20│ 7.30│ 4.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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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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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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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松国际 │ 8263.94│ ---│ ---│ ---│ 4475.4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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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 │ 6103.60│ ---│ ---│ ---│ 3271.1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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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AKA ORGANIC CHEM│ 2452.77│ ---│ ---│ 4022.96│ 1569.68│ 人民币│
│ICAL IN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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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银行 │ 500.00│ ---│ ---│ 481.87│ -18.1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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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集团股份 │ 97.72│ ---│ ---│ 318.66│ 180.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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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 │ 36.10│ ---│ ---│ 42.67│ 6.57│ 人民币│
├─────────┼─────┼─────┼─────┼─────┼──────┼──────┤
│精技集团 │ 17.10│ ---│ ---│ 691.76│ 484.3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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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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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 3.13亿│ ---│ 1.88亿│ 61.81│ ---│ ---│
│光刻胶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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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万吨超大规模 │ 6700.00万│ ---│ 6702.82万│ 100.04│ -18.72万│ 2021-12-31│
│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 │ │ │ │ │ │
│高纯硫酸技改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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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3亿│ ---│ 1.4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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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γ-丁内酯│ 5.95亿│ ---│ 3.14亿│ 100.04│ ---│ 2026-12-31│
│、10万吨电子级N-甲│ │ │ │ │ │ │
│基吡咯烷酮、2万吨N│ │ │ │ │ │ │
│-甲基吡咯烷酮回收 │ │ │ │ │ │ │
│再生及1万吨导电浆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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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 2.20亿│ ---│ 1.30亿│ 100.02│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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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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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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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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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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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根据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电材”)整体战略规划,为寻│
│ │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同时充分借助专业投资管│
│ │理机构的资源与能力,实现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
│ │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 │
│ │资成立产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黄冈市兴黄投资引导 │
│ │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黄冈高新”)、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黄冈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
│ │(有限合伙)(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
│ │基金”或“产投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对外投资成立产投基金的基本情况 │
│ │ 2026年2月12日,公司与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基明基金共同签署了《黄冈市发展 │
│ │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
│ │议”、“《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基明基金共同投│
│ │资成立黄冈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
│ │额为20,000万元。其中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以现金方式认缴│
│ │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10,800万元、4,0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25%、54%、20%;基明基 │
│ │金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出资比例为1%;基明基金为合伙企 │
│ │业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二)关联关系概述 │
│ │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基明基金,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
│ │在基明基金担任董事,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阳投资”,其中李勍│
│ │先生直接持有如阳投资53.0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如阳投资46│
│ │.99%的股权,新银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持有基明基金30%的股权,李勍先生 │
│ │通过如阳投资间接控制基明基金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的相关规定,基明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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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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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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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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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根据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电材”)整体战略规划,为寻│
│ │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同时充分借助专业投资管│
│ │理机构的资源与能力,实现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
│ │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 │
│ │资成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与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
│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高新投”)、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
│ │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潜江产业并购股│
│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
│ │伙企业”、“本基金”或“并购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
│ │ 2026年2月12日,公司与潜江高新投、基明基金共同签署了《潜江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合 │
│ │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合伙协议》”)│
│ │,协议约定:公司与潜江高新投、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潜江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其中潜江高新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
│ │人分别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79,000万元、20,0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79%、20%;基│
│ │明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基明基金为 │
│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二)关联关系概述 │
│ │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基明基金,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
│ │在基明基金担任董事,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阳投资”,其中李勍│
│ │先生直接持有如阳投资53.0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如阳投资46│
│ │.99%的股权,新银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持有基明基金30%的股权,李勍先生 │
│ │通过如阳投资间接控制基明基金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的相关规定,基明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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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银国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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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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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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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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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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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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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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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区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区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燃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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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丸红株式会社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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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公司的股东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丸红株式会社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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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公司的股东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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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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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银国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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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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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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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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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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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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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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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区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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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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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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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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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区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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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区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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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燃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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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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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丸红株式会社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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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公司的股东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丸红株式会社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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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公司的股东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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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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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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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银国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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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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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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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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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区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渭南市华州区工业区供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燃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丸红株式会社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公司持股的股东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丸红株式会社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公司持股的股东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晶瑞电子材│渭南美特瑞│ 135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渭南美特瑞│ 132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渭南美特瑞│ 128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渭南美特瑞│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65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5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49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41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41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渭南美特瑞│ 4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9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9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5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5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3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3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3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2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2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2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1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30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5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4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4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3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3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3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2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2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1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1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1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1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1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1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1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0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20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8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7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7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5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3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13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9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7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7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7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江苏阳恒 │ 4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晶瑞新能源│ 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料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渭南美特瑞│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料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湖北晶瑞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料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眉山晶瑞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料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益和化工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料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晶瑞电子材│晶瑞新能源│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料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26年5
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
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
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90人,代表股份数166575198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5.52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14545858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3.55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83人,代表股份数21116618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1.9680%。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8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603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9.4167%;反对8448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2%;
弃权1267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晶瑞转债”和“晶瑞转2”转股等因素,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1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
本数量1072974775股为依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9536383元变更为人民币1072974775
元;公司取消了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的已发行的股份数、普通股数量及部分其他条款
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2526198B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住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
5、法定代表人:胡建康
6、注册资本:107297.4775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9日
8、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乙酸[含量>
80%]、2-丙醇、氟化铵、过氧化氢[20%≤含量≤60%]、氨溶液[10%<含氨≤35%])及液体消毒
剂【过氧乙酸(含餐具洗涤剂)[含量≤43%,含水≥5%,含乙酸≥35%,含过氧化氢≤6%,含
有稳定剂]、过氧化氢】,开发生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一般
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方式经营)的批发业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电材”)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同意将“年产2万吨γ-丁内酯、10万吨电子级N-甲基吡咯烷酮、2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
回收再生及1万吨导电浆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5号),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64383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0元,共计募集资金449999995.5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468.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5319995.50元,已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
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46456.4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3773539.06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
〕88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
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年产
2万吨γ-丁内酯、10万吨电子级N-甲基吡咯烷酮、2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1万吨导电
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γ-丁内酯、10万吨电子级N-甲基吡咯烷酮、2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
回收再生及1万吨导电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冲击、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行政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三)后续计划安排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对项目进行监督
检查和评估,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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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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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14935.37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7353.89万元,处置其他非流动资产实现收
益54.82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以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0.8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21
0.96万元,扣除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4759.58万元,扣除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071.08
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048.14万元,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329.27万元。按照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
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的成长性,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
求,稳定投资者预期,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规定、
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以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5年12
月31日总股本10729748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送红
股0.5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发行上市、股
权激励授予行权、股权激励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仍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送红股0
.5股(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现金分红13412185.49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方案实
施时的金额为准。
4、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
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2025年10月20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87375股后的1071084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0710840.85元
(含税)。
5、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金额10710840.85元(含税),如本次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通过并实施,预计公司2025年度累计将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24123026.3
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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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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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
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2025年度
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独立、公正、客观的评价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勤勉、认真地履行其审计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
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以事务所
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
、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基础计算,具体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依据市
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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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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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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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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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26年4
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
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
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54人,代表股份数169,633,512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5.80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145,456,08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47人,代表股份数24,177,432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2.2533%。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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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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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银国际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2026年4月10日,新银国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1459400股,
占公司截至2026年4月10日总股本1072974990股的2.00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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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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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651761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3942%
)的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银国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12日
至2026年5月11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2145940
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0%)。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
施、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创业板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分红时回购账户中的股票没有分红权以及集中竞价减持等事项,导
致新银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勍先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罗培楠女士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由63119725股变动至160977794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8.53%变动至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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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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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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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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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26年3
月4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
: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4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92人,代表股份数186282271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7.36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176717723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6.46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83人,代表股份数9564548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8914%。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2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0223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28%;反对47
679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80%;弃权21151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10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79.2437%;反对4767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747%;弃权21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6%。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产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0242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79%;反对47
54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48%;弃权20597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29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79.3226%;反对4754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88%;弃权205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6%。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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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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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电材”)
及签约对方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施工许可等前
置审批工作,如出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未通过、公司未竞得土地、因公司原
因逾期未动工建设或逾期未建成投产、安全生产、能耗或环保等未达到政府相关标准或要求等
情形,该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3、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虽然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银
行信用较好,但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存在资金筹
措到位不及时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4、本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关系、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
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因素的变动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5、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产值、利税情况等信息均为公司规划或计划,不构成对
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6、本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当前,西南地区已形成以成都、重庆为核心的半导体产业集群,聚集了众多芯片制造、封
装测试企业,但关键电子材料依赖外部输入,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短板,本项目的建设恰逢其
时。公司项目深度契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纵深推进的发展要求,立足西南地区半导体产业集
群加速崛起的良好态势,紧扣区域内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对核心配套材料的迫切需求,规划建设
西部地区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配套关键材料综合基地,助力西部半导体产业突破配套瓶颈、实
现高质量发展。
项目精准对接西南地区成都、重庆等核心城市的半导体制造龙头企业及配套厂商,就近布
局产能、优化供应链体系,有效破解区域内集成电路关键材料供应远、成本高、响应慢的短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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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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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电材”)整体战略规划,为
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同时充分借助专业投资管
理机构的资源与能力,实现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于
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
立产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黄冈市兴黄投资引导基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高新
”)、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黄冈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
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或“产投基
金”)。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对外投资成立产投基金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2日,公司与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基明基金共同签署了《黄冈市发展新
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
黄冈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2000
0万元。其中黄冈引导基金、黄冈高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5
000万元、10800万元、40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25%、54%、20%;基明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出资比例为1%;基明基金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二)关联关系概述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基明基金,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在
基明基金担任董事,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阳投资”,其中李勍先生
直接持有如阳投资53.0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如阳投资46.99%的
股权,新银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持有基明基金30%的股权,李勍先生通过如阳
投资间接控制基明基金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基明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对外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产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勍先生已回避表决
,董事罗培楠女士作为关联董事李勍先生的配偶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
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黄冈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母基金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
2、住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大道15号黄冈高新区黄冈产业园融创大厦东区商务写
字楼北楼6楼
3、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具体以有限合伙注册地企业登记
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5、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
6、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管理人: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主要投资领域:围绕新质生产力领域,包括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及
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重点支持补链、延链、强链类产业链项目。
10、资金来源:合伙人自有资金。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手
续,合伙企业在完成前述备案手续后可以开展对外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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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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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电材”)整体战略规划,为
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同时充分借助专业投资管
理机构的资源与能力,实现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于
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
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与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高新投”)、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基
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潜江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本基金”或“并购基金”)。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2日,公司与潜江高新投、基明基金共同签署了《潜江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合伙协议》”),协
议约定:公司与潜江高新投、基明基金共同投资成立潜江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其中潜江高新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以现
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79000万元、200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79%、20%;基明基金作为普通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基明基金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关联关系概述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基明基金,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在
基明基金担任董事,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阳投资”,其中李勍先生
直接持有如阳投资53.0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如阳投资46.99%的
股权,新银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持有基明基金30%的股权,李勍先生通过如阳
投资间接控制基明基金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基明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对外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成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勍先生已回避表决
,董事罗培楠女士作为关联董事李勍先生的配偶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
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潜江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住所: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88号
3、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具体以有限合伙注册地企业登记
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5、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
6、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管理人:马鞍山基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主要投资领域:围绕晶瑞电材主业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尤其在半导体设计、设备、材
料、封装等环节,挖掘、投资、孵化上述领域的优质标的,后续通过产业升级、并购重组和/
或管理赋能来提升被投资公司企业价值,从而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
10、资金来源:合伙人自有资金。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手
续,合伙企业在完成前述备案手续后可以开展对外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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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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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26年2
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
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
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74人,代表股份数18086373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6.85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17169919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66人,代表股份数9164531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8541%。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
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4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84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
.3018%;反对1962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09%
;弃权4181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71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82.9368%;反对1962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62%;弃权418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0%。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李勍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4950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5845%;反对4006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0%
;弃权3625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83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68.6872%;反对400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144%;弃权362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8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3105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4825%;反对41263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5%
;弃权426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9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67.3648%;反对4126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759%;弃权426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94%。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846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8.6293%;反对20150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1%
;弃权464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472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82.2310%;反对2015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30%;弃权46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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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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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4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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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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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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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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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发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新能源”)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含孙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3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具体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以实
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被担保人主要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眉山晶瑞”)及晶瑞新能源、全资孙公司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美
特瑞”)、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恒”)及潜江益和化学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益和”)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湖北晶瑞”)。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上述担保额度
的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次股东会通过后,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不再执行,未尽
事宜根据本次股东会决议予以承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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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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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实际审批的综合
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等。授
信期限为1年至5年(以银行批准的实际授信期限为准)。上述公司贷款可以公司及子公司(含
孙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
定(最终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综合
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含
孙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
件。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日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后,公司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不再执行,未尽事宜根据
本次股东会决议予以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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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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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含孙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2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自有资金额度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可以在各自额度范围内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上述自有资金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可以在各自额度范围内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将主要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
4、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建立台账。
5、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
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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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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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1)现场
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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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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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651761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3942%)的股东新银国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银国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5月11日,根据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2145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2.0000%)。2、本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为截至2026年1月20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729
74957股。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发行人”)于近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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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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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25年1
2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04人,代表股份数173577808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6.17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166915175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5.5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97人,代表股份数6662633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6209%。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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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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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胡建康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胡建康先生由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
表董事变更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建康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
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胡建康先生简历
胡建康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公司
生产部长、生产运营总监、监事、副总经理;江苏震宇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晶瑞微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晶瑞化学(南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善丰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无锡阳阳
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潜江益和
化学品有限公司董事、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晶瑞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瑞红锂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
截至目前,胡建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7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胡建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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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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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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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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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瑞电材”)利润分配政策
,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晶瑞电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经营能力,
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的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制定本规则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征、企业实际情况、未来发展目标、盈利规模、社会资金成
本、外部融资环境以及股东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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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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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本公司股份696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49%)的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计
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17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2%)。
2、持有本公司股份14623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63%)的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胡
建康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36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0%)。
3、持有本公司股份696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65%)的公司财务总监顾友楼先
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即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数量不超过1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16%)。
4、本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为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72974716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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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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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2年1
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87375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9994660.00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188737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0.18%(以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1072974716股为基数计算,下同),均来
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总额不超过1224
.9063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
限为1224.9063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1223.0190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1223.0190万份,实
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
取的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的提取按照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所提取的奖励基
金按照权责发生制计入当期费用。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以审计结
果为准。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员工
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
安排。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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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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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晶瑞转债”到期兑付数量:17935张
2、“晶瑞转债”到期兑付金额:1990785元人民币(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晶瑞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8月29日
4、“晶瑞转债”摘牌日:2025年8月29日
一、“晶瑞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7号”文核准,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原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
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500万元,存续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80号”文同意,公司185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9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
码“123031”。
自2025年8月26日起,“晶瑞转债”停止交易。自2025年8月29日起,“晶瑞转债”停止转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晶瑞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1%(含最后一期利
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瑞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1元人民币/张(含税
及最后一期利息)。
“晶瑞转债”自2020年3月5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8月28日(到期日)共有1832065张
“晶瑞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1126127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晶瑞转债”
张数为17935张,到期兑付金额为1990785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8月29日兑
付完毕。
三、“晶瑞转债”摘牌情况
“晶瑞转债”摘牌日为2025年8月29日。自2025年8月29日起,“晶瑞转债”将停止转股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阮志东
联系电话:0512-66037938
联系传真:0512-6528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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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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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晶瑞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2、“晶瑞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1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晶瑞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8月29日
4、“晶瑞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
5、“晶瑞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8月26日
6、“晶瑞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8月28日
7、“晶瑞转债”摘牌日:2025年8月29日
8、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8日),“晶瑞转债”
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晶瑞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3.79元/股
。
一、“晶瑞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687号”文核
准,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19年8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500万元,
存续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80号”文同意,公司185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9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
码“12303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晶瑞转债”转股期限自2020年3月5日
至2025年8月28日止。“晶瑞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38元/股。
二、“晶瑞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
按债券面值的111%(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瑞转债”到
期合计兑付111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晶瑞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晶瑞
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5年8月25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瑞转债”。“晶瑞
转债”将于2025年8月26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8日),“晶瑞转债”持有
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晶瑞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3.79元/股。
四、“晶瑞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晶瑞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28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晶瑞转债”持有人。
五、“晶瑞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晶瑞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11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5年8月29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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