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58 延江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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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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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鼎新华研创业投│ 2500.00│ ---│ 99.01│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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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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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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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0吨纺粘热│ 2.00亿│ 3511.52万│ 1.28亿│ 63.86│ ---│ ---│
│风无纺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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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7,000吨擦拭无│ 1.92亿│ 2929.46万│ 1.22亿│ 63.67│ ---│ ---│
│纺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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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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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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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安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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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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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机器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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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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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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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19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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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72 │质押占总股本(%)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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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谢继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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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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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06 │质押截止日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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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06 │解押股数(万股)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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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6日谢继华质押了7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1日谢继华质押了2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1日谢继华质押了4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8月14日谢继华质押了314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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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6日谢继华解除质押48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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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19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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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4 │质押占总股本(%)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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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谢继华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6 │质押截止日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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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06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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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6日谢继华质押了5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6日谢继华质押了7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1日谢继华质押了2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1日谢继华质押了4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8月14日谢继华质押了314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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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6日谢继华解除质押48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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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2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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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55 │质押占总股本(%)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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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谢继华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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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01 │质押截止日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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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06 │解押股数(万股)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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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1日谢继华质押了4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8月14日谢继华质押了314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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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6日谢继华解除质押48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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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2-02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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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78 │质押占总股本(%)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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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谢继华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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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01 │质押截止日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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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06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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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1日谢继华质押了2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1日谢继华质押了4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8月14日谢继华质押了314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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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6日谢继华解除质押48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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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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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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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396.92万│人民币 │--- │2024-07-28│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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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375.08万│人民币 │--- │2024-07-28│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242.58万│人民币 │--- │2024-07-28│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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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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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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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谢继华先生的通知,获悉谢继华先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4800万股股份已
完成购回相关手续【谢继华先生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以及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9日分别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01、2024-006)、20
24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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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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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境外子公司EgyptYanjanNewMaterialCo.,Ltd.(以下简称“埃及延江”)、Yanj
an(Egypt)ProductCo.,Ltd.(以下简称“埃及产品“)的记账本位币变更为美元。
一、记账本位币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埃及延江、埃及产品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PE膜、热风无纺布,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虽然在埃及开展,但是原材料采购及产成品销售多以美元结算。
鉴于上述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
审慎考虑,为了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上述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将其记账
本位币由埃及磅变更为美元。
2.变更内容
变更前:埃及延江、埃及产品记账本位币为埃及磅。
变更后:埃及延江、埃及产品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变更日期: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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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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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
配的最终方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4697484.3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373201695.6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中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3201695.69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及资金使用
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制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未经审计的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为依据,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
股本即328006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13120252.2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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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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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
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蔡吉祥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
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采用现
场表决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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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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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并调整美国延江股权
比例的议案》。鉴于公司美国子公司YanjanUSALLC(以下简称“美国延江”)经营发展及未来
业务规划,美国延江拟增加实收资本并调整股权结构,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YANJANUSALLC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及销售PE膜、热风无纺布;
与本公司的关系:美国延江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美国延江为本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DCTHoldingLLC(以下简称“DCT”)持有美国延江3
0%的股权;HungfuHoldingCorp.持有美国延江5%的股权。
(三)失信查询
经查询,美国延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或有事项情况
美国延江近一年暂不存在或有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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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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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9.41元/股(含),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1842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
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及《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10、2024-013、2024-036)。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07800股,回购比例累计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
份数量475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3%,最高成交价为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03723.16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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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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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方和平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不再担任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拟增补公司董事谢影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另外两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廖山海、王颖彬、谢影秋。其中,廖山
海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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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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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相关情况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
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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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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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子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基于子公司YanjanUSALLC(以下简称“美国延江”)、YJISingaporeHoldingPte.Ltd.
(以下简称“延江控股”)、YanjanInternationalTradingPte.Ltd.(以下简称“延江国际”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为前述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融
资租赁或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美国延江提供担保合计
不超过1000万美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上期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及至2024年6月30日期
间拟发生的担保额,即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公司为美国延江提供的担保额度都将不超过1000万美元);公司拟为延江控股和延江国际提供
担保合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上期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及至2024年6
月30日期间拟发生的担保额,即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
日期间,公司为延江控股和延江国际合计提供的担保额度都将不超过2000万美元),本次担保
期限为至2024年6月30日止。
其中,美国延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共持有美国延江65%的股权。当本公司为美国
延江提供担保时,美国延江的少数权益股东DCTHoldingLLC(持有美国延江30%的股权)将按担
保额度的30%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美国延江提供担保金额为0。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3956695.5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延江控股及延江国际提供担保金额为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向延江控股及延江国际提供担保余额为0。
二、2024年度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基于子公司美国延江、延江控股、延江国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为前述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融资租赁或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
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美国延江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上期已
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及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拟发生的担保额,即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为美国延江提供的担保额度都将不超
过1000万美元);公司拟为延江控股和延江国际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该担保额度
包含上期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及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拟发生的担保额,即从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为延江控股和延江国际合
计提供的担保额度都将不超过2000万美元),本次担保期限为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其中,美国延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共持有美国延江65%的股权。当本公司为美国
延江提供担保时,美国延江的少数权益股东DCTHoldingLLC(持有美国延江30%的股权)将按担
保额度的30%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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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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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具体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种类和数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监管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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