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58 延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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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5-17│ 19.41│ 4.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31│ 6.82│ 1142.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26│ 14.10│ 155.10万│
├───────────┼───────────┼───────────┼───────────┤
│增发 │ 2022-07-29│ 7.88│ 3.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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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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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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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忠(福建)新材料│ 3000.00│ ---│ 30.00│ ---│ 206.90│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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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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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风无纺布改扩建项│ 0.00│ ---│ 0.00│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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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风无纺布改扩建项│ 1.07亿│ 0.00│ 0.00│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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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5000.00万│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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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0吨纺粘热│ 2.00亿│ ---│ 1.28亿│ 100.00│ ---│ ---│
│风无纺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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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7,000吨擦拭无│ 1.92亿│ ---│ 1.22亿│ 100.00│ ---│ ---│
│纺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5000.00万│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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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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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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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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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甬强科技有限公司98.54%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 │
│ │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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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JIANGQIHE(贺江奇)、QIANGYUAN(袁强)、宁波源路载科│
│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行宇、吴继勇等28名交易对方 │
├──────┼────────────────────────────────────────┤
│卖方 │JIANGQIHE(贺江奇)、QIANGYUAN(袁强)、宁波源路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行│
│ │宇、吴继勇等28名交易对方、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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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JIANGQIHE(贺江奇)、QIANGYUAN(袁强)、│
│ │宁波源路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行宇、吴继勇、朱思哲、陈勤、杨登、唐晓煜、│
│ │胡天瑜、宁波微科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永辉模具有限公司│
│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蓉创(淄博│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英华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量│
│ │子聚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君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励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克拉玛依云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苏州沃赋睿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兴森股权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嘉创昊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宁波蓝郡至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新余森泽并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28名交易对方购买宁波甬强│
│ │科技有限公司98.54%的股权,同时向厦门延盛、谢继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 │
│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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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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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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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安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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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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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机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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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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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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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安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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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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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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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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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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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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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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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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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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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裕忠(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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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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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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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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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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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1130.3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1000.63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480.94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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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377.7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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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283.39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241.48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厦门延江新│美国延江 │ 111.49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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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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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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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份过户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影秋女士去世后的遗产继承事项导
致,过户完成后陈子安先生持有公司185530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8%;
2.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继华、谢继权、谢淑冬、谢道平
、林彬彬,陈子安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影秋
女士因病逝世,其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53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8%。根据福
建省厦门市思明公证处于2026年1月15日出具了
(2026)厦思证内字第96号《公证书》,谢影秋女士所持有上市公司5.58%股权由其子陈
子安一人继承。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谢影秋女士生前持
有的18553060股公司股份已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其子陈子安先生名下。
二、相关说明
2026年1月16日,陈子安及其法定监护人陈伯才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谢继华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自陈子安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至前述日期届满
五年之日止,在上市公司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如担任董事的)对相关事项表决上,始终与
谢继华先生的意见保持一致。基于上述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继华、谢继权、
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陈子安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比例未
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能力。
详见公司2026年1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所持公司
股份已完成继承公证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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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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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666号5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继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6年4月23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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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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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不含项目贷款额
度),以上综合授信事项的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的授信额度及
分项额度使用以各家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实际
融资金额不超过授信总额。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
理有关具体手续,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
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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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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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
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折合1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待报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绝大部分海外客户以美元进行交易结算。为规避和对
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
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
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
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
险管理原则。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
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该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
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额度、期限和关联关系
开展总额度不超过折合1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
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
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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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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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基于子公司美国延江、延江控股、延江国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为前述子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融资租赁或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提供
担保。其中,公司拟为美国延江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上期已发生
、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及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拟发生的担保额,即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为美国延江提供的担保额度都将不超过1000万
美元);公司拟为延江控股和延江国际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上期
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及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拟发生的担保额,即从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为延江控股和延江国际合计提供的担保
额度都将不超过2000万美元),本次担保期限为至2026年6月30日止。
其中,美国延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共持有美国延江79.03%的股权。当本公司为美
国延江提供担保时,美国延江的少数权益股东DCTHoldingLLC(持有美国延江16.55%的股权)
将按担保额度的16.55%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美国延江提供担保金
额为3625.93万人民币,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美国延江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1293.92万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延江控股及延江国际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向延江控股及延江国际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二、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基于子公司美国延江、香港(延江)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延江”)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
融资租赁或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美国延江提供担保合
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上期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及至2027年6月30日
期间拟发生的担保额,即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
,公司为美国延江提供的担保额度都将不超过2000万美元);公司拟为香港延江提供担保合计
不超过2000万美元(即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
公司为香港延江合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2000万美元),本次担保期限为至2027年6月30
日止。其中,美国延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共持有美国延江79.03%的股权。当本公司为
美国延江提供担保时,美国延江的少数权益股东DCTHoldingLLC(持有美国延江16.55%的股权
)将按担保额度的16.55%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
27年6月30日止。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为美国延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为香港延江合计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4、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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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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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授权事项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
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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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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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
到期后收回投资或以存单方式续存。该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有
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投资或以存
单方式续存。
3、投资品种
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公司不得购买
投资方向为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
资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投资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投资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6、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8、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9、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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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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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非独
立董事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并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同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
平,结合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拟定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绩效薪酬情况
1、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总体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
司考核小组提报的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及各人员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
由此对该等人员2025年度进行的绩效考核结果,即公司非独立董事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指
标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
2、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绩效薪酬
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基于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情况,2025年度拟定的绩效薪酬以及团队奖
(及经营层奖励、特别奖)等方案确定的公司非独立董事绩效薪酬合计为402.0229万元。
3、其他专项奖励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研发创新项
目、成本节约项目、市场拓展项目等对公司效益有正向贡献的事项,设立专项奖,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经公司考核小组核定,2025年度
非独立董事其他专项奖励共计84.955万元。该专项奖励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核。
(二)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薪酬由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包含季度绩效与年度绩效两部分。基本薪酬参考同行
业、同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考虑岗位职责、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其他专项奖励
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研发创新、成本节
约、市场拓展以及其它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的经营管理项目,设立专项奖,作为对在公司任职
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薪酬的补充。设立专项奖励需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3、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考核后发放。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所规定的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
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方案公司将视经营情况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另行确定。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5票回避,尚待报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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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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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
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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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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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
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
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
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
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清丽,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延江股份等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景珏,202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延江股份1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注册会计师,2015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康清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景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近三年均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康清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景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股东会授权经
营管理层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
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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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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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3327641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4757800股后的股本32800630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680378
.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最终方
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
金的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确
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518589.42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353
549062.0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629322298.8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48814248.48元。
3、鉴于公司2025年中期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人民币的利润
分配方案,本着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计划
及资金使用安排,2025年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依据,以总股本3327641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4757800股后的
股本328006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预
计派发现金红利19680378.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现金分
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2025年度,公司中期分红9840189.15元,年度预计分红金额19680378.3(含税),合
计29520567.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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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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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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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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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666号5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淑冬(公司董事长谢继华先生、副董事长谢继权先生均因工作原
因,未能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谢淑冬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并于2026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6年2月10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157021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
.18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5269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
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1752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人,代表股份1752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人,代表股份1752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6
%。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林晖、陈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869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1%;反对1
37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60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61%;反对137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8394%;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5%。
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967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反对3
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69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83%;反对3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472%;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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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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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
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666号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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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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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影秋女士去世,对其遗产继承事项导致。本
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已过世)、谢淑冬、谢道平、林
彬彬;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变为谢继
华、谢继权、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及陈子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
收购,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影秋女士因病逝
世,其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53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8%。
根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公证处于2026年1月15日出具的(2026)厦思证内字第96号《公证
书》,谢影秋女士所持有上市公司5.58%股权属于谢影秋个人财产,由其子陈子安一人继承。
据此,谢影秋女士生前持有的18553060股公司股份将全部非交易过户至陈子安先生名下。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已过世)
、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
2026年1月16日,陈子安及其法定监护人陈伯才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谢继华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自陈子安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至前述日期届满
五年之日止,在上市公司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表决上,始终与谢继华先生的意见
保持一致。
基于上述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继华、谢继权、谢淑冬
、谢道平、林彬彬,陈子安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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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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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JIANGQIHE、QIANGYUAN、孙行宇、吴继勇、朱思哲、陈勤、杨登、唐晓煜、胡天瑜、宁波源路
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润禾
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微科控股有限公司、蓉创(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英华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量子聚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
宁君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励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北仑永辉模具有限公司、宁波源星雄控股
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云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苏州沃赋睿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兴森股权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嘉创昊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蓝郡至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森泽并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2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宁
波甬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8.5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98.54%股份。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次交易事项涉
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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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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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谢影秋女士家属告知,谢影秋女士于近日因病不幸
逝世。谢影秋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公司创立以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
职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战略规划、业务拓展与团队建设,为公司的创立、成长、发展和壮大奠
定坚实的基础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董事会对谢影秋女士的辛勤付出和卓越贡献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对谢
影秋女士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和深切缅怀,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后
续相关事宜的信息披露义务。谢影秋女士逝世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减少至8人,未低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公司后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补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正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将继续勤勉尽责,致力于公司的持续稳健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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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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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3276410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4757800股后的股本328006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人民币,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840189.15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着回报股东、与广大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拟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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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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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任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非独立董事黄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调整,黄腾先生申请
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腾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
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黄腾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
事原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8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9632股,黄腾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
《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相关承诺。
黄腾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腾先生任职期
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
黄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黄腾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期届满之日止。
黄腾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黄腾先生简历:
黄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部经理、广东五
叶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黄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9632股。黄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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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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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黄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腾
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原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8月15日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9632股,黄腾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
《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相关承诺。
黄腾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其离任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黄腾先生在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
对黄腾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
意聘任刘培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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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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