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69 沪宁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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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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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19│ 11.00│ 2.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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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1-18│ 9.18│ 962.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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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10│ 11.74│ 217.14万│
├───────────┼───────────┼───────────┼───────────┤
│增发 │ 2021-11-05│ 14.41│ 2.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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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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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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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00│ ---│ ---│ 346.8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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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 ---│ ---│ 12434.8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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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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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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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 2.00亿│ 1025.10万│ 1.69亿│ 84.50│ ---│ 2025-12-31│
│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 │ │ │ │ │ │
│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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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 4304.80万│ 25.40万│ 708.76万│ 16.46│ ---│ 2025-12-31│
│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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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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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180.00万 0.93 3.24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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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0.00万 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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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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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8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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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24 │质押占总股本(%) │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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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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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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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5-0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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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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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07日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8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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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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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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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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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
14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
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邹家春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674835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43%(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6708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336%;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3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计11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3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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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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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投资”)的函告,其获悉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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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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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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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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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
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参照公司非独立董事平均薪酬
的20-25%区间核定。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
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
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参照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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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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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1、本次延期情况
“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是由两个阶段实施组
成的,其中新增年产5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完成达产。对技术改造建
设项目50万只创新型缓冲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2、本次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是50万只创新型缓冲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当前技术改造部分的主体设备已完
成安装调试并具备使用条件,但因配套设备、设施及自动化相关控制系统、软件等需要进一步
增添、调整完善,产能匹配性需进一步优化,为确保技术指标及生产稳定性,需额外进行设备
联调联试,因此董事会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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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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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未分配利润为158414488.24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
公司2024年度利润情况,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92705526股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1014700股后的191690
8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91
69082.6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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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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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董事邹雨雅先生计划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10日至1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8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邹雨雅先生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邹雨雅先生决定提前终
止上述减持计划,未减持完的股份在计划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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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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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及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等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00元/股调整至不超
过18.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
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4)。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6、2024-02
2、2024-029、2024-038、2024-041)。
3、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10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格为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1.92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13727587.5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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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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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简称“前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亿元(
含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0.8亿元(含0.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额度自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于2024年7月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中的“使用不超
过2.2亿元(含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
产品,资金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调整为
“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可循环
滚动使用。”原其他审议的事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较为充沛。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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