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70 大烨智能 更新日期:2026-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6-22│ 10.93│ 2.71亿│
├───────────┼───────────┼───────────┼───────────┤
│增发 │ 2019-12-06│ 10.19│ 2.4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 ---│ ---│ 22.60│ ---│ 22.76│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配电网自动化产品扩│ 2.30亿│ 512.73万│ 1.56亿│ 67.82│ 513.67万│ 2021-12-31│
│产项目 │ │ │ │ │ │ │
├─────────┼──────┼─────┼─────┼─────┼─────┼──────┤
│微电网控制系统产品│ 4151.79万│ ---│ 3330.55万│ 100.00│ ---│ ---│
│生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821.24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9-11 │转让比例(%)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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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71亿 │转让价格(元)│6.75 │
├──────┼────────────────┼──────┼────────────────┤
│转让股数(股)│2535.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陈杰 │
├──────┼────────────────────────────────────────┤
│受让方 │中胜华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1 │交易金额(元)│1.7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535│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 │ │
│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00%) │ │ │
├──────┼────────────────┴──────┴────────────────┤
│买方 │中胜峥盈管理的基金中胜华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陈杰 │
├──────┼────────────────────────────────────────┤
│交易概述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于2025年9月│
│ │10日与新余中胜峥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胜峥盈”)签署了《股│
│ │份转让协议》,陈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535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00%)转让给中胜峥盈管理的基金中胜华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
│ │基金(以下简称“中胜华远1号”),转让价格为6.75元/股。 │
│ │ 转让价格为6.75元/股,转让价款共计171112500元(大写:壹亿柒仟壹佰壹拾壹万贰仟│
│ │伍佰圆整)。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陈杰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2026年度拟向银行或│
│ │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含以前年度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
│ │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
│ │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以银行或其│
│ │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
│ │ 针对上述授信额度,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
│ │生将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公司及子公司的2026年度的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
│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
│ │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具│
│ │体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4票(关联董事陈杰回避表│
│ │决),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 │意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的无偿担保。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
│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姓名:陈杰 │
│ │ 身份证号码:3201031967********* │
│ │ 住址:南京市******** │
│ │ 关联关系说明:陈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陈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经核查,陈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杰 1930.00万 6.09 16.74 2025-09-29
─────────────────────────────────────────────────
合计 1930.00万 6.0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25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54 │质押占总股本(%) │3.47 │
├────────┼──────────────┴────────┴──────────────┤
│股东名称 │陈杰 │
├────────┼──────────────────────────────────────┤
│质押方 │苏州市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4日陈杰质押了1100.0万股给苏州市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0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87 │质押占总股本(%) │5.05 │
├────────┼──────────────┴────────┴──────────────┤
│股东名称 │陈杰 │
├────────┼──────────────────────────────────────┤
│质押方 │山东鲁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6 │解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9日陈杰质押了1600.0万股给山东鲁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6日陈杰解除质押16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5 │质押股数(万股) │8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20 │质押占总股本(%) │2.62 │
├────────┼──────────────┴────────┴──────────────┤
│股东名称 │陈杰 │
├────────┼──────────────────────────────────────┤
│质押方 │戴玲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4日陈杰质押了830.0万股给戴玲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23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87 │质押占总股本(%) │5.05 │
├────────┼──────────────┴────────┴──────────────┤
│股东名称 │陈杰 │
├────────┼──────────────────────────────────────┤
│质押方 │山东鲁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18 │解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8日陈杰质押了1600.0万股给山东鲁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18日陈杰解除质押16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新│ 3.8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新│ 9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新│ 249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新│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泰伦电│ 167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连云港市力│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帮新能源科│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能电气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新│ 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苏州工业园│ 8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区锦佳泓新│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能源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泰伦电│ 8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南通嵊烨新│ 686.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苏州市苏烨│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新能源开发│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智│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慧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储│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金华大烨新│ 48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开发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苏州市苏烨│ 3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新能源开发│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储│ 3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泗洪日盛光│ 30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伏新能源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储│ 2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南京奥烨新│ 23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开封大烨新│ 2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开发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江苏大烨新│ 2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大烨智│淮安烨科新│ 15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电气股份│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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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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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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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在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2026-026)。
──────┬──────────────────────────────────
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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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5.74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20日为首
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800万股,授予价格为5.74元/
股。
──────┬──────────────────────────────────
2026-07-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40,233,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4.24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256,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
.9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976,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986,97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4%。
公司部分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视频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若愚、张一洎律师见证了
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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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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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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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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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近日分别与孙铱停女士、浦玉池先生、陈亚
楠先生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体”)1300万元基金份额(已全部实缴)分别转让给孙铱停女士
、浦玉池先生、陈亚楠先生,交易对价合计1519.7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
京金体基金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一
姓名:孙铱停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331003************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
交易对方二
姓名:浦玉池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320911************
住址:杭州市************
交易对方三
姓名:陈亚楠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150784************
住址:北京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铱停女士、浦玉池先生、陈亚楠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
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孙铱停女士、浦玉池先生、陈亚楠先生信用状况
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南京金体已实缴的1300万元基金份额,权属清晰,无
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
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南京金体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2AR2K7A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金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敏)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223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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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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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40356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
2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247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
3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108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9%。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11090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9%。
公司部分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视频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李若愚、张一洎律师见证了
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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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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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
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明昭”)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
押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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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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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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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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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2026年度拟向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含以前年度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
款项),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
租赁等业务品种,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最终核定为准。
针对上述授信额度,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
将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公司及子公司的2026年度的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提
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根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
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4票(关联董事陈杰回避表决
),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接受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的无偿担保。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陈杰
身份证号码:3201031967*********
住址:南京市********
关联关系说明:陈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陈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核查,陈杰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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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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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
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合理的利润分
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业务发展目标、未来
盈利模式、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要求、意愿的
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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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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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7734316.7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16920479.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
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
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近几年,受部分子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以及行业竞争加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
叠加商誉、存货及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公司2022、2023、2025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导致合并
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秉承着积极的应对态度,已主动对部分业务进行了策
略性调整,2025年度已将原有主要亏损的海上风电吊装业务调整为光船租赁,2026年度海工业
务能够实现扭亏为盈。2026年,公司将重点开拓智能配电业务和新能源业务市场,努力提高营
收规模,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具体措施如下:1、持续深
耕国家电网:加强与国家电网各省级电力公司的沟通对接,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2、积极开拓南方电网及直销市场:全面调研南方电网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针对性优化
产品适配性和投标策略,力争年度在南方电网实现中标零的突破;积极开拓直销业务,聚焦大
型工商企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终端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配电解决方案。
3、扩大新能源业务规模: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深化与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
合作;积极开拓工商业厂房、园区等分布式光伏市场,推动光伏建设业务规模化发展,并延伸
布局陆上风电工程建设领域,不断提升综合开发与工程服务能力;依托现有客户资源和公司智
能配电的技术优势,推动新能源业务与智能配电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协同发展。
4、持续开展降本增效:从采购、生产、管理、运营等全流程入手,优化资源配置,降低
运营成本;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5、积极优化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要求,持续健全完善公司规章
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业务节点的审计监督,全面提升公司治理
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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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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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对资产负债
率超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现阶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
构,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含以前年度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
资款项),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
资租赁等业务品种,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最终核定为准。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
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0亿元,包括存量担保
、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担保额
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
及担保金额需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资金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授信
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
保总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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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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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
购等)。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上述额度指本次授权期内的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
余额,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
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
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额
度指本次授权期内的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权期内的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
,含本数)。
3、投资方式: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
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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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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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
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执业)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1)人员信息:截止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师为33
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210人。
(12)2025年度业务收入情况(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13)上市公司2025年度审计情况:2025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办92家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101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其中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8338.1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共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
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督
管理措施不影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和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霆先生,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
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7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唐龙飞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
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挂牌公司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倪新浩先生,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最近三年,因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1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龙飞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新浩先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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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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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本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度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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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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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王道祥先生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南京交控麒鑫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控麒鑫”或“目标基金”)600万元基金份额(
已全部实缴)作价720万元转让给王道祥先生,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交控麒鑫基金
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转让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王道祥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公民身份号码:320123************
经核查,王道祥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王道祥先生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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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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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
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
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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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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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
503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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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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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于2025年11月3日
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计划于2025年11月1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
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日,陈杰先生直接持有公1
司1153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3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
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
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1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
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陈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
的公司2535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新余中胜峥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胜华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开日期、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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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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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资子公司锦华零壹、锦华零贰拟分别与承租方OOSInternationalB.V.(以下简称“O
OS或承租方”)签署《光船租赁合同》,将船舶锦华01、锦华02以光船租赁的形式(光租是船
东或出租人将不配备船员的船舶交由租船人使用和管理的租船方式),每船每天22250美元的
价格出租给承租方,服务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海上油气项目。
2、运营期最短为1095天、最长为1245天,自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触发日(巴西国家石油公
司与承租方之间合同的生效日)与2026年3月1日两者中较早之日起算,直至船舶归还为止。若
承租方便利终止权适用,则运营期为730天(含)至1095天(不含)的期间,同样自“巴西国
家石油公司触发日”与2026年3月1日两者中较早之日起算。承租方可在原运营期届满前90天内
,通过书面通知将原运营期延长730天。
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光租合同下在租赁期间内两平台租金总额收入共计4872750
0美元【根据船舶租金22250美元/船、运营期1095天计算得出】,暂未考虑延长期选择权。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光船租赁合同》签署背景
现阶段国际油气市场持续向好,巴西、东南亚等传统油气主产区开发力度增大,对海上油
气服务平台等海工船舶的市场需要持续增长,在此背景下,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于2025年发布了
5座油气平台的租赁项目。承租方OOS深耕巴西市场多年,拥有丰富的海上油气服务平台运营管
理经验,具备相应的船舶租赁及运营资质,承租方使用船舶锦华01、锦华02中标了巴西国家石
油公司相关项目,并已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油气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合同。船舶锦华01、
锦华02初始建造用途即为油气田服务的支持平台,稍加改造便能够满足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的项
目需求,故承租方租赁船舶锦华01、锦华02用于为巴西国家石油公司提供海上油气服务平台的
运营管理服务。
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补贴退坡、用海审批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等多种因素影响,自2021年
海上风电“抢装潮”后,海上风电吊装及运维价格较高点大幅下降,加之海上风电吊装船舶锦
华01、锦华02固定资产折旧、日常运营成本(燃油、施工队、船员工资、辅助船等)居高不下
,导致公司海上风电业务面临严峻挑战,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公司资源,还严重影响整体盈利水
平。
(二)《光船租赁合同》签署情况
为有效改善船舶锦华01、锦华02的经营状况,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大
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零壹”)、天津大烨锦华零贰船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锦华零贰”)分别与承租方OOS签署《光船租赁合同》(英文版本),将船舶锦华01、
锦华02以光船租赁的形式、每船每天22250美元的价格出租给OOS,以实现稳定的租金收入,改
善盈利水平。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事项,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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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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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8月,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原全资子公司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宇”)的日常经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国宇与宁波银
行在2024年5月17日起至2034年5月13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合同下的债权提供最
高债权保证。2024年11月,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凝聚主业,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及市场竞争力,公司与苏州新湾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苏州国宇100%股权转让给新湾智创,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担保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苏州
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06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上述银行贷款已结清,对应《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公司对苏州国宇的担保责任已
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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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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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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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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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于2025年9
月10日与新余中胜峥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胜峥盈”)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陈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535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00%)转让给中胜峥盈管理的基金中胜华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中胜华远1号”),转让价格为6.75元/股。
2、本次权益变动前,陈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3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9%;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9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
3、本次权益变动前,中胜峥盈-中胜华远1号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胜峥
盈-中胜华远1号持有公司股份25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财务状况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中胜峥盈-中胜华远1号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
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7、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9月10日与中胜峥盈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陈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535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00%)转让给中胜峥盈-中胜华远1号。转让价格为6.75元/股
,转让价款共计171112500元(大写:壹亿柒仟壹佰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中胜峥盈-中胜华远1号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
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状况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
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
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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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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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斌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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