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72 国科微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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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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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6115.00│ ---│ ---│ 20709.2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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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100.00│ ---│ ---│ 1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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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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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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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系列AI视觉处理芯│ 8.14亿│ 7389.80万│ 3.95亿│ 48.50│ ---│ 2025-12-31│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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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K/8K智能终端解码│ 7.50亿│ 49.39万│ 1.90亿│ 25.28│ ---│ 2025-12-31│
│显示芯片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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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6.88亿│ 0.00│ 6.88亿│ 100.00│ ---│ ---│
│银行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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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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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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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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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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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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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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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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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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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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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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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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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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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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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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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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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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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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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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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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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及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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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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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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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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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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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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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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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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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湘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万 8.95 --- 2017-09-15
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1214.94万 5.60 31.12 2025-01-02
傅军 180.00万 1.61 --- 2017-09-15
陈岗 280.00万 1.55 25.51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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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674.94万 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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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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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2 │质押股数(万股) │15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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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02 │质押占总股本(%) │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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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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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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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1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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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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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国科控股”)函告,获悉国科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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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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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7 │质押股数(万股) │7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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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41 │质押占总股本(%) │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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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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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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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2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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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6日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757.58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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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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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质押股数(万股) │3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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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69 │质押占总股本(%)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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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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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大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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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2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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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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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4日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300.3万股给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
│ │公司远大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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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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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12-25 │质押股数(万股) │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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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15 │质押占总股本(%) │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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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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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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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2-2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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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2-31 │解押股数(万股) │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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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21日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84.1万股给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芙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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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31日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4.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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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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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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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杭州国科微│ 968.19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子股份有│电子有限公│ │ │ │ │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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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山东岱微电│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子股份有│子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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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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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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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增值权授予日:2025年2月14日
2、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23.87万份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增值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不涉及实际股票,以国科
微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增值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全部行权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0个月。
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自授予日起满1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
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时间应当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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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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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2月14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6.08万股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时间应当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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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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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为9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
2月5日至2025年2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32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51%,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56.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8841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3、截至2025年2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1341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223%,最高成交价格为58.57元/股,最低成
交价格为42.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719528.0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
限届满,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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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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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荆继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荆继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荆继武,其基本情况如下:荆继武,男
,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公司独立
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3、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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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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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0人在本次可解除限售期限前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
励资格,公司拟回购上述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220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
注销,回购价格为54元/股。2025年1月2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额
将由217140672股减少至217102452股,注册资本由217140672元减少至217102452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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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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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科控股”)函告,获悉国科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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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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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
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品种: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
4、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
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操作风
险、法律风险等。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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