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73 佩蒂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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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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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7001.13│ ---│ ---│ 2190.8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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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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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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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年产3万吨高 │ 2.37亿│ ---│ 6615.13万│ 27.97│ ---│ 2025-12-31│
│品质宠物湿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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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 │ 2.65亿│ 2234.28万│ 6050.98万│ 22.80│ ---│ 2025-12-31│
│食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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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10亿│ ---│ 2.10亿│ 100.00│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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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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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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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威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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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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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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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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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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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煦瞻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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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委派副总经理任其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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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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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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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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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佩利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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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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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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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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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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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Grand Bokor Special Economic Zone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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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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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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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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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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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振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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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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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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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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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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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煦瞻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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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委派副总经理任其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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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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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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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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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佩利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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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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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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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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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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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威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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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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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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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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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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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振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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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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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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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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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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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佩利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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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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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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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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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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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威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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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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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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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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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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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佩利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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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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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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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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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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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Grand Bokor Special Economic Zone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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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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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土地、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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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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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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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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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动物营│新西兰北岛│ 3197.23万│人民币 │2019-04-19│2020-04-18│抵押担保│否 │是 │
│养科技股份│小镇宠物食│ │ │ │ │ │ │ │
│有限公司 │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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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动物营│越南好嚼有│ 1576.90万│人民币 │2019-06-02│2020-06-01│抵押担保│否 │是 │
│养科技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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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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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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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本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鼓励引导上市公司优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综合考虑分析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统筹考
虑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目标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的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2、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
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拟以半年度、季
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半年度、季度
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五千万元。
4、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计算)的百分之三十,实施现金分红后不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及执行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董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
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
要求等事宜,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
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认为现金
分红方案可能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的,有权发表意见,公司应予以披露。公司应做好
记录并妥善保存。
(4)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主动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同意。公司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7)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重
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实施,或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公司应当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如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
究论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详细论证
和说明原因。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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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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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准确、高效把握中国宠物产业的发展机会,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
和项目运作等优势,持续深化公司在宠物行业的投资布局,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佩蒂或
者佩蒂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000.00万元认购平阳县小满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目标基金)40%的基金份额。
2024年10月23日,公司与目标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投资方就本次投资事项签署完
成了《平阳县小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认购目标基金份额事项在公
司管理层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目标基金介绍
(一)目标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平阳县小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6MADP4U2L1D;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年07月0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修成俊逸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海南修成俊逸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美龄宫(南麂柳成山庄2721室);
合伙企业目的:通过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
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存续期限:八(8)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如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与此不一致的,依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实际从事投资活动的经营期限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独
立决定变更存续期限使其与经营期限保持一致)。在经营期限届满后,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
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延长经营期限,且延长期限不超过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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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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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佩蒂转债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定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召开佩蒂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佩蒂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佩蒂转债20
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经与包括部分佩蒂转债债券持有人在内等各方主体充分
沟通后,在充分尊重上述主体的意愿和建议后,决定取消佩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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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2024年10月15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注销了已
回购的部分社会公众股导致总股本减少,需要同步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
程》的部分条款。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342.1070万元减少至24,882.
7520万元。
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
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
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工作日8:00-17:00。
2.申报方式: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期以本公告公布的邮箱收到相应文件的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58189955
传真号码:0577-63830321
电子邮箱:cpet@peidibrand.com
联系人:唐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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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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