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75 建科院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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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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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7-05│ 3.66│ 1.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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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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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00│ ---│ ---│ 0.00│ 0.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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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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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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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琴厂低碳化升│ 6032.00万│ 0.00│ 6044.42万│ 100.21│ 168.15万│ 2018-12-31│
│级改造及运营(DOT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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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运营平台及乐活│ 4698.80万│ 1350.86万│ 4709.05万│ 100.22│ ---│ 2022-04-30│
│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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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建筑研究及社区│ 8.96万│ 0.00│ 8.96万│ 100.00│ ---│ ---│
│级应用服务实验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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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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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 681.00万 4.64 --- 2019-04-04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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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81.00万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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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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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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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
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该事项已履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前置研究程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节点且出现上
市以来首次利润亏损的实际,保障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的举措,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
开时间另行通知。
2025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451576.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34878.43元,报告期末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63451576.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为-92134878.4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
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节点且出现上市以来首次利润亏损,2025年度拟不实施
现金分红,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也在通过应收账款管理、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方式为战略落地提供充足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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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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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
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全面清查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各类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充分评估和分析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判断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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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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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
议,董事会同意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
续期额度申请)。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
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
续期额度申请)。
申请的授信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业务结算及债券发行需求,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供应链金融、信用证、保理、票
据贴现及债券承销等业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
授权有效期及授信额度使用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按公司有关制度,确定各银行授信额度,
申请授信额度及签署相关协议,与银行协定具体融资金额、利率及期限,该授权有效期为自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额度的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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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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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初步测算,
对2025年的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比例均小于10%,不影响营业收入,未超出已披露的2025年
度业绩预告范围,且不改变公司业绩盈亏性质。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业务转型,聚焦战略区域。尤其是在2025年,公司的核心客户群体
已转变为北上广深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所属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A级的国有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主,此类客户具有政府背书的
强履约能力、资本实力与政策支持2等较为明显的特征,公司也有针对性地改进了预算和回款
管理措施,现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已无法客观反映公司最新的客户结构、业务及营销模
式、客户信用风险状况等。
公司实施的这一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业务
变化和客户结构的实际情况,并在重点区域政府于2025年9月起加大力度解决拖欠企业款项、
公司回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做出的,能更准
确地反映公司经营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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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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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回款总额超过营业收入,但相较去年仍有下滑,应收款余额同比改善,但长账龄
应收账款占比增加,部分项目因风险等级提高而提升坏账计提率,减值损失同比上升。
公司已组建应收款专项工作组,加大回款指标在预算、考核、市场开拓等的评估权重,通
过专项催收、诉讼仲裁、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强款项回收。另外,受企业入住率偏低、租赁市场
价格波动及周边轨道交通建设等因素影响,经初步评估,未来大厦公允价值较账面值有所下降
。
报告期内具体经营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具体财务数据
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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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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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的通知及股权登记日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49)。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9日。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1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09:15—09:25、09:30
—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
会议的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人及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叶青女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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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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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于2026
年1月15日(星期四)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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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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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名称: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任年度审计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2.变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及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第三方
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结果,变更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
规定。
公司拟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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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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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规模:不超过2.50亿元(含);
3.债券品种: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4.挂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5.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6.发行期限:不超过(含)5年期,可设置含权期限条款;
7.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以及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情况综合确定;
8.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
;
10.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项目投入或建设及运营、投资收购或设立科技
创新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或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和监管机构政
策的用途,并可根据公司需要调整使用用途,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
11.发行对象:符合要求的专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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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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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于2025
年10月13日(星期一)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批准,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09:15—09
:25、0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0月13日(星期一)09:15—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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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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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
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全面清查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
的各类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充分评估和分析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判断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710596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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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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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的通知及股权登记日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5-029)。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7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9:15—09:25、09:30
—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
会议的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人及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叶青女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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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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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7月1
5日至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5年第1次会议,选举张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峰先
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张峰先生就任职工代表董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不变,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峰先生的简历
张峰,男,1977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市大运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中
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园区发展部部长、党总支委员、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
任、第一党支部书记,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
事(自2020年11月起任非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7月起任职工代表董事)、工会主席(自2022
年4月起)。
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深圳市中孵二号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英科贝特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等的股份。
张峰未持有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张峰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持有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峰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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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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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网址为https://www.sotcbb.com)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控
股子公司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胜)40%股权,股权受让方、交易
对价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及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
。
2.根据初步评估情况,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达到提请股东会审议标准,但预计不会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北建胜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因湖北建胜不再纳入而
相应发生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正向影响,最终影响情况尚待交易完成并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规定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湖
北建胜40%股权,并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批准及履行完成国资相
关程序后确定挂牌底价并履行正式公开挂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湖北建胜任
何股权。
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概述
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所持湖北建胜40%股权,即公司所持湖北建胜的所有股权;湖北建
胜股权结构详见下文。
2.交易事项:出售股权资产。
3.交易方式及价格: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湖北建胜股权予以审计、评估,后续公司将以
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有权机构批准后确定挂牌转让底价,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具体成交金额以成交价为准。
4.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初步测算情况,本次交易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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