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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30067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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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79 电连技术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电连晟德私募│ 17800.00│ ---│ 89.00│ ---│ 0.00│ 人民币│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 9.62亿│ 211.91万│ 1.58亿│ 78.79│ 0.00│ 2024-12-31│ │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 8.24亿│ 3.17亿│ 5.81亿│ 70.54│ 0.00│ 2024-12-31│ │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 │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 7.69亿│ 1.19亿│ 6.40亿│ 83.21│ 0.00│ 2024-06-30│ │改扩能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 1.29亿│ 0.00│ 1.30亿│ 101.17│ 0.00│ 2020-07-31│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 │ │ │ │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 │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 0.00│ 3.17亿│ 5.81亿│ 70.54│ 0.00│ 2024-12-31│ │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9-07 │交易金额(元)│25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安徽贝递尔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肖康、王坤生、王安美、程秀云 │ ├──────┼────────────────────────────────────────┤ │交易概述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连技术”、“上市公司”、“甲方” │ │ │)本次拟以自有资金2550万元(以下“元”、“万元”指人民币)收购安徽贝递尔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贝递尔”、“贝递尔科技”、“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 │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贝递尔51%股权,贝递尔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徽贝递尔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 │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贝递尔股东张肖康、王坤生、王安美、程│ │ │秀云签订《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安徽贝递尔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股权收购协 │ │ │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以自有资金2550万元受让张肖康、王坤生、王安│ │ │美、程秀云持有的贝递尔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贝递尔51%股权,贝递尔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 │ │ │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自与交易对方确立交易意向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 │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交易双方推进本次交易,但鉴于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自筹划以来市│ │ │场环境已较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 │ │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双方一致同意并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宁波琮碧睿信投资管理合伙 300.00万 1.07 21.83 2019-08-30 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300.00万 1.0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3-08 │质押股数(万股) │205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87 │质押占总股本(%) │4.88 │ ├────────┼──────────────┴────────┴──────────────┤ │股东名称 │陈育宣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3-02 │质押截止日 │2024-03-01 │ ├────────┼──────────────┼────────┼──────────────┤ │实际解押日 │2023-10-23 │解押股数(万股) │2052.00 │ ├────────┼──────────────┴────────┴──────────────┤ │质押说明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 │育宣先生的通知,获悉陈育宣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3年10月23日陈育宣解除质押2052.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3│银行授信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根据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本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票 贴现、票据池、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进出口押汇、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品种。授 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授信文件、授权经营层根据资 金需求情况在前述授信额度内使用该授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 终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申请上述银行授信额度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在银行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视公司运营资 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在授信期限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 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累计授信额度未达到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3│其他事项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6154239.6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59659008.50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8784916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59659008.50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223849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559700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188252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 9939421.60元,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10%。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202 3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43628902.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 额,纳入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的计算比例。综上,公司2023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19 3568323.60元(含2023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54.35%。 在本预案对外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4-04-23│其他事项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两项议案将直接 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参照当地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工 作年限等为依据考核,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 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2、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定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税前)。 3、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领取薪酬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在 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 4、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由工资加年度奖金构成,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 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行为规范、工作年限等相结合。 二、发放办法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 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2、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3、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上述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 体实施。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2023-11-30│其他事项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 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 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 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 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 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 有效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降低公 司运营风险。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1-21│股权回购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8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1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9.68元/股,成交的最高 价格为39.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643337.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3-11-0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有效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基 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对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 略的充分考虑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 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58.11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 间,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8.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 72087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1%;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58.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86043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3-11-08│其他事项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9日、2023年8月15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 票51.50万股;鉴于公司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共计28.71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于近日对注册资本、股东信息事项进行了工商登记手续的变更, 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工商备案,并取得了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 ──────┬────────────────────────────────── 2023-10-26│对外投资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同意与深圳市鹏晨益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鹏晨益嘉”)及自然人沈苏一女士共同合作,投资设立深圳市电连晟德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合伙企业出资 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7800万元,出资比 例为89%。具体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1、深圳市鹏晨益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X0KUD0N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B25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董玮)认缴出资额:人 民币1000万元 类型: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3年9月20日 合伙期限:自2023-09-20起至2033-09-30止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经营项目是:无。 合伙人信息: 2、沈苏一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身份证32052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 田区********。 经核查,鹏晨益嘉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投资的深圳市电 连徳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沈苏一女士系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的股东及高管,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鹏晨益嘉及沈苏一女士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晨投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6457001N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玮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期限:2015年9月8日-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 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深圳市前海鹏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私募投资基 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经核查,鹏晨投资系公司投资的深圳市电连徳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 ,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鹏晨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 2023-10-24│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要求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2042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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