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79 电连技术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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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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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7-19│ 67.72│ 18.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5│ 18.65│ 1784.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9│ 18.46│ 950.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1│ 25.71│ 146.5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5│ 25.71│ 3452.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9│ 25.24│ 143.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5│ 25.24│ 2469.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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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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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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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连晟德私募│ 17800.00│ ---│ 89.00│ ---│ 0.00│ 人民币│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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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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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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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 9.62亿│ 68.63万│ 1.62亿│ 80.90│ 0.00│ 2025-12-31│
│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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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 8.24亿│ 5004.00万│ 7.90亿│ 95.88│ 0.00│ 2026-03-31│
│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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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 7.69亿│ 0.00│ 7.56亿│ 98.32│ 0.00│ 2024-06-30│
│改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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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 1.29亿│ 0.00│ 1.30亿│ 101.17│ 0.00│ 2020-07-31│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 │ │ │ │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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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 0.00│ 5004.00万│ 7.90亿│ 95.88│ 0.00│ 2026-03-31│
│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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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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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8962.8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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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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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19.4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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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文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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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深│
│ │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斯”)的整体经营管理,提升其经营决策效率,│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爱默斯少数股东文立先生、文声平先生签订《电│
│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股权购买协议》,以自有资金人│
│ │民币18018.00万元受让文立先生(19.40%,8,962.80万元)、文声平先生(19.60%,9,055.│
│ │20 万元)持有的爱默斯3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默斯的股权比例由51%上 │
│ │升至90%,爱默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
│ │ 近日,爱默斯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的变更,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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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9055.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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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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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19.6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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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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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文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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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深│
│ │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斯”)的整体经营管理,提升其经营决策效率,│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爱默斯少数股东文立先生、文声平先生签订《电│
│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股权购买协议》,以自有资金人│
│ │民币18018.00万元受让文立先生(19.40%,8,962.80万元)、文声平先生(19.60%,9,055.│
│ │20 万元)持有的爱默斯3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默斯的股权比例由51%上 │
│ │升至90%,爱默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
│ │ 近日,爱默斯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的变更,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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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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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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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一麟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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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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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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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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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敏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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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所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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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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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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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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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一麟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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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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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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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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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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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琮碧睿信投资管理合伙 300.00万 1.07 21.83 2019-08-30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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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万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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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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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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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李
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9人,注
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议案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其中7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
纪律处分0次。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建栋,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
师:胡惠俊,202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
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
,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
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
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年度审计
费用,聘期一年。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21万元(最终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业务约定书为准),其中年报审计报告费用98万元,内控审计
报告费用23万元。审计总费用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
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经验,
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
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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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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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2.43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9.39元/股(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5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连技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于2025
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9月22日为
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42.4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为39.39元/股(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
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39.86元/股。
4、激励对象及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80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电连技术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
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
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
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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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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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20998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4.7466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831294.94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公司总股
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计算如下:
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99831294.94÷42
3784700=0.4715396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39.86-0.4715396=39.39元/股
(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值)。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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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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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电连技术产业园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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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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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了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同意选举王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王国良先生由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国良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
989年7月至2016年4月历任信息产业部第四十研究所(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研究所
)技术员、工程师、处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04%,其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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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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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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