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79 电连技术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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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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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7-19│ 67.72│ 18.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5│ 18.65│ 1784.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9│ 18.46│ 950.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1│ 25.71│ 146.5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5│ 25.71│ 3452.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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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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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连晟德私募│ 17800.00│ ---│ 89.00│ ---│ 0.00│ 人民币│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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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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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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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 9.62亿│ 353.03万│ 1.61亿│ 80.56│ ---│ 2025-12-31│
│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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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 8.24亿│ 1.59亿│ 7.40亿│ 89.80│ ---│ 2025-06-30│
│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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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 7.69亿│ 1.16亿│ 7.56亿│ 98.32│ ---│ 2024-06-30│
│改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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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 1.29亿│ 0.00│ 1.30亿│ 101.17│ ---│ 2020-07-31│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 │ │ │ │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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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 0.00│ 1.59亿│ 7.40亿│ 89.80│ ---│ 2025-06-30│
│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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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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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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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一麟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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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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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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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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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一麟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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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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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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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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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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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琮碧睿信投资管理合伙 300.00万 1.07 21.83 2019-08-30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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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万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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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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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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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资格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
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0人调整为27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7.73万
股调整为236.23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93万股调整为42.4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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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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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5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36.23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9.86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278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连技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5
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5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36.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39.8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
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39.86元/股。
4、激励对象及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80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电连技术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
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
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
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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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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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机构已受理,尚未开庭。
2、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本次仲裁案件的涉案金额暂计人民币4626.80万元。
4、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电连”或“被申请人”)收到《合肥仲裁委员会应裁通知书》((2025)合仲
字第1076号)、《仲裁申请书》。获悉,合肥电连被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仲裁。合肥仲
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本次仲裁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受理机构
仲裁机构名称:合肥仲裁委员会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
(二)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
二、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提请仲裁的理由
2017年,合肥电连与申请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揽被申请人
发包的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为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与石
莲南路交口西北角,该项目系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募投项目。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申请人申报工程价款205575330.72元,合肥电连根据结算资料认定工
程价款184369983.54元,截至本案仲裁申请日合肥电连已支付工程价款160318000.00元,对于
结算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双方经多次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申请人提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
付欠付的工程款、赔偿损失及逾期利息。
(二)申请人仲裁请求
1、裁决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的工程欠款,赔偿停窝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代为垫付的监理费以及逾期付款利息
暂定合计4626.80万元;
2、确认申请人在上述工程欠款,赔偿停窝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请求的款项范围内
,就其施工的合肥电连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因120亩土地被收回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
先受偿权;
3、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的仲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保险费用和鉴定费用
。
上述工程欠款,赔偿停窝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请求所涉金额均为暂定金额,待仲裁
委委托鉴定的鉴定结果出具后明确。
三、仲裁案件的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已由合肥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尚未开庭。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所涉金额合计人民币
642.58万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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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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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过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电连技术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
2年2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2年5月13日,公
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2064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901%,最低成交价为32.06元/股,最高成交价
为51.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35844.12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20645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72%,该部分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
超过5879.696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
限为5879.6960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5879.6960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5879.6960万份,
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认购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
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
安排的情形。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
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500011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064500股已于2025年5月7日以非交易
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4872%,过户价格为28.48元/股。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即2025年
5月7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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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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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自上述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
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
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在公司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1)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或低风险非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保本型或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4、额度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2日)。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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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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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189336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831327.20
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11%。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
情况。
3、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308886.1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
31378573.0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40484598.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1378573.06元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237847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的数量为4851100股。
4、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
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189
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199831327.20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11%。剩余未分配利润全
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56653389.82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
红金额,纳入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计算比例。综上,公司2024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
计256484717.02元(含2024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41.22%。
6、在本预案对外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限制性
股票归属登记、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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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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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以上两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
取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税前)。公司
监事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领取薪酬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
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高级管理人
员2024年度薪酬由工资加年度奖金构成,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
业绩、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行为规范、工作年限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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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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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根据经
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
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本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票
贴现、票据池、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进出口押汇、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品种。授
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授信文件、授权经营层根据资
金需求情况在前述授信额度内使用该授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
终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申请上述银行授信额度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在银行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视公司运营资
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在授信期限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
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累计授信额度未达到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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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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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陈青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陈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青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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