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84 中石科技 更新日期:2026-11-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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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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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2-14│ 8.00│ 1.4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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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28│ 17.70│ 2062.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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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0-06-12│ 28.59│ 8.17亿│
├───────────┼───────────┼───────────┼───────────┤
│增发 │ 2023-08-09│ 16.08│ 2.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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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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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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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 ---│ ---│ 100.00│ ---│ ---│ 人民币│
│兴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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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墨之锋新材料科│ ---│ ---│ 22.73│ ---│ -52.98│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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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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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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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 6.17亿│ 3968.18万│ 5.59亿│ 90.61│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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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2.00亿│ 9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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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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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30 │转让比例(%) │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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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7.47亿 │转让价格(元)│5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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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137.25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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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吴晓宁、叶露、HAN WU(吴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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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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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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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10-3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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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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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9.0013%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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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王丰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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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洪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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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优化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中石讯冷散热科技│
│ │(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讯冷”)股东结构及治理安排,并基于自然人少数股东│
│ │自身原因考量,公司控股孙公司中石讯冷股东王洪军将其持有的中石讯冷9.0013%股权转让 │
│ │给股东王丰全,股东邹正将其持有的中石讯冷7.0021%股权转让给股东张周海。本次股权转 │
│ │让完成后,王洪军、邹正不再持有中石讯冷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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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10-3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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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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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7.0021%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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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周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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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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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优化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中石讯冷散热科技│
│ │(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讯冷”)股东结构及治理安排,并基于自然人少数股东│
│ │自身原因考量,公司控股孙公司中石讯冷股东王洪军将其持有的中石讯冷9.0013%股权转让 │
│ │给股东王丰全,股东邹正将其持有的中石讯冷7.0021%股权转让给股东张周海。本次股权转 │
│ │让完成后,王洪军、邹正不再持有中石讯冷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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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30 │交易金额(元)│7.9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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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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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18│标的类型 │股权 │
│ │422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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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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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晓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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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以下 │
│ │简称“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
│ │“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
│ │让”)。 │
│ │ 2026年8月13日,吴晓宁、叶露、HANWU(吴憾)(合称“转让方”)与中际旭创股份有│
│ │限公司(“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标的股份 │
│ │ 转让方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中石科技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
│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47%。其中,吴晓宁转让14184220股(790,061,054元),叶露 │
│ │转让13560584股(755,324,528.8元),HANWU(吴憾)转让3627700股(202,062,890元)。│
│ │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并包含其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权益。 │
│ │ 2、转让价格 │
│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55.7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747448473元(大写:人│
│ │民币壹拾柒亿肆仟柒佰肆拾肆万捌仟肆佰柒拾叁元整)。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
│ │让确认书》,并于2026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
│ │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31372504股,占公司目前总 │
│ │股本的10.4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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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30 │交易金额(元)│7.5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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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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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56│标的类型 │股权 │
│ │0584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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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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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叶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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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以下 │
│ │简称“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
│ │“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
│ │让”)。 │
│ │ 2026年8月13日,吴晓宁、叶露、HANWU(吴憾)(合称“转让方”)与中际旭创股份有│
│ │限公司(“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标的股份 │
│ │ 转让方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中石科技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
│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47%。其中,吴晓宁转让14184220股(790,061,054元),叶露 │
│ │转让13560584股(755,324,528.8元),HANWU(吴憾)转让3627700股(202,062,890元)。│
│ │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并包含其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权益。 │
│ │ 2、转让价格 │
│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55.7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747448473元(大写:人│
│ │民币壹拾柒亿肆仟柒佰肆拾肆万捌仟肆佰柒拾叁元整)。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
│ │让确认书》,并于2026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
│ │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31372504股,占公司目前总 │
│ │股本的10.4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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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30 │交易金额(元)│2.0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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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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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27│标的类型 │股权 │
│ │7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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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HANWU(吴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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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以下 │
│ │简称“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
│ │“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
│ │让”)。 │
│ │ 2026年8月13日,吴晓宁、叶露、HANWU(吴憾)(合称“转让方”)与中际旭创股份有│
│ │限公司(“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标的股份 │
│ │ 转让方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中石科技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
│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47%。其中,吴晓宁转让14184220股(790,061,054元),叶露 │
│ │转让13560584股(755,324,528.8元),HANWU(吴憾)转让3627700股(202,062,890元)。│
│ │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并包含其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权益。 │
│ │ 2、转让价格 │
│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55.7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747448473元(大写:人│
│ │民币壹拾柒亿肆仟柒佰肆拾肆万捌仟肆佰柒拾叁元整)。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
│ │让确认书》,并于2026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
│ │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31372504股,占公司目前总 │
│ │股本的10.4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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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3 │交易金额(元)│357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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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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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51%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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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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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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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石”)拟使用自有资金3,570.00万元增资收购中石讯冷散热科技│
│ │(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讯冷”)5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宜兴中石持有 │
│ │中石讯冷51%的股权,中石讯冷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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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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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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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墨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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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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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劳务、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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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莞市讯冷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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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孙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劳务、服务等;采购产品│
│ │ │ │、劳务、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莞市讯冷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孙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劳务、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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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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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讯冷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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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劳务、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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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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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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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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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中石讯冷散│ ---│人民币 │2026-07-22│2027-07-21│连带责任│否 │否 │
│业科技股份│热科技(东│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莞)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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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JONES TECH│ ---│人民币 │--- │--- │一般担保│否 │否 │
│业科技股份│(Thailand)│ │ │ │ │、连带责│ │ │
│有限公司 │ Co.,Ltd .│ │ │ │ │任担保、│ │ │
│ │ │ │ │ │ │抵押、质│ │ │
│ │ │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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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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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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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公司
中小股东的权益,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
如下:
一、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的
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
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也可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
过,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在经营环境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可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对具体股利分配计划提出必要的调整方案。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制订或调整仍需注重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由董事会提出,并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
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
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会上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会审议。
3、利润分配顺序: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
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4、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已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
意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时行业的平均利润分配水平、公司经营盈利情况、发
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30%;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以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买资产(不
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兼并)等涉及资本
性支出的交易事项: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
定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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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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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系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中石讯
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讯冷”)少数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中石讯冷
股东王洪军、邹正分别将其持有的9.0013%、7.0021%股权转让给股东王丰全、张周海(以下简
称“本次股权转让”)。公司未参与本次交易,不支付任何对价。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公
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石”)持有中石讯冷的
股权比例均为51%,宜兴中石仍为中石讯冷的控股股东,公司对中石讯冷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中石讯冷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公司收购中石讯冷股权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中石讯冷自然人股东王丰全、张
周海、王洪军、邹正向宜兴中石作出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石讯冷业
绩承诺方由王丰全、张周海、王洪军、邹正变更为王丰全、张周海,有关业绩承诺的其他安排
均保持不变。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中石讯冷股东结构及治理安排,并基于自然人少数股东自身原因考量,公司控股孙
公司中石讯冷股东王洪军将其持有的中石讯冷9.0013%股权转让给股东王丰全,股东邹正将其
持有的中石讯冷7.0021%股权转让给股东张周海。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王洪军、邹正不再持
有中石讯冷股权。
本次交易系中石讯冷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公司未参与本次交易,不
支付任何对价。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宜兴中石持有中石讯冷的股权比例均为51%,仍为中
石讯冷的控股股东,公司对中石讯冷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中石讯冷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二)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中石讯冷相关股东已于2026年10月28日签署《关于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石讯冷亦于同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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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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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续聘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任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拟聘任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8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12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237
8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90517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47291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家,主要行业涉及(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业、(2)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3)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审计收费197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2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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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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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任非独立董事何文进先生已辞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席位出现空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
公司股东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47%股份)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晓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补选。如徐晓明先生通过股东会
选举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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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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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6年11月1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
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
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0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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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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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8月13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近日,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的通知,
其协议转让给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的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9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HAN
WU(吴憾)先生(合称“转让方”)与中际旭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
式向中际旭创合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
;转让价格为55.7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747448472.80元。其中:吴晓宁先生
转让14184220股,叶露女士转让13560584股,HANWU(吴憾)先生转让3627700股。
二、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确认书》,并于2026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313725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0.4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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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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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以下
简称“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
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让”)
。
2、本次协议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
和HANWU(吴憾)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254900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0%。本次协议转让
完成后,转让方合计持有公司941175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中际旭创持有公司31
3725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将成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
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全部完成。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
否能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装让受
让方在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通知,吴
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于2026年8月13日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拟以55.70元/股的价格向中际旭
创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372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47%,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747448473元。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各方持
股情况如下:本次协议转让后,受让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37250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0.47%,成为公司持股5%及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
HANWU(吴憾)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WU(吴憾)先生;本次协议
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转让方基于自身情况考虑及受让方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长期投资价
值的高度认可,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
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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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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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7月20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9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和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00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48.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76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1443040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
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90.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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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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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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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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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公司拟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
按回购价格上限90.00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33333股
-66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
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
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
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价格上限90.00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的本次回购数量333333股至666666
股区间分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下限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回购股份上限占公司总股本的0.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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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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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日:2026年7月6日;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0.4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
本次归属人数:66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
即可流通。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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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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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6月26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讯冷”)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7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石讯冷的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子公司稳定现金流,根据其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
为其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协议
、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相关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25年9月15日;
2)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路6号;
3)法定代表人:陈志方;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82万元。
2、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池零配
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五金
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
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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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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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2):本次权益分派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06000股
后的298403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约220818385.0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7372673元/股。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1.43-0.7372673=10.69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43元/股调整为10.69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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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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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
综上,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0.20万股。在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放
弃本次归属,则已授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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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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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6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40.4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10.69元/股。
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91.00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950.9223万股的0.30%。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1.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950.9
223万股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9.01%;预留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950.9223万股的0.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
的10.99%。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1.43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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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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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环中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HANWU(
吴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4人,代表公司股份13544
7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90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126578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187%;参加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9人,代表公司股份8869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9722%。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9人,代表股份886918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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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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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含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根据其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包括但不
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
、出口押汇以及外汇远期结售汇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履约担保、
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
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
等形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
会召开之日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
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1.2亿元,《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与融
资贷款银行或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
行或业务合作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
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
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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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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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
务等。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
少汇兑损失,帮助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
人在额度范围内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
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
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年度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的相关
规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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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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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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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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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
动资金贷款、外汇衍生品、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
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
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融资性保函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指定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融资、贴现、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
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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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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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
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规模、所处阶段、经营业绩等实际
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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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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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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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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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
险低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管理公司现金。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使用该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期
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
资金利用效率。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
3、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
债、公司债等较低风险类产品,境内外银行、券商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
性、较低风险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货币市场
基金投资、券商收益凭证、委托理财、信托产品等。不得购买风险等级为进取型和激进型的理
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7、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作为受托方、确定理财
金额及购买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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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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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在消费电子行业传统旺季的带动下,公司全年业绩实现显著增长,主要受益于北美大客户
新品上市及新项目大规模交付,推动散热材料与组件出货量持续攀升。公司与全球头部客户的
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散热产品品类渗透率与市场份额稳步提高。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把握AI技术应用带来的市场机遇,大力拓展新兴消费电子、AI新基建
领域的新型散热解决方案,加强核心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推动高效散热模组、核心散热部件
及高性能导热材料等产品销售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为公司培育了持续增长的第二曲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推进降本增效,整体盈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协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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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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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长辞任的事项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吴晓宁先生
提交的关于辞去董事长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晓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职务,辞去上述职
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晓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吴晓宁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长的事项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推进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HANWU(吴憾)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HANWU(吴憾)先生个人简历
HANWU(吴憾)先生,出生于1985年,本科学历,毕业于温莎大学,加拿大国籍。曾任加
拿大WOWtv电视台制作部导播、制片人,北京旭弈和广告有限公司客户部客户经理,北京翰兆
广告有限公司编辑部新媒体总监。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2025年1月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ANWU(吴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5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4%。
公司控股股东为吴晓宁、叶露夫妇及二人之子HANWU(吴憾),合计持有125490015股股份,持
股比例合计为41.90%。除上述持股情况外,HANWU(吴憾)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HANWU(吴憾)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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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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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5年11月24日
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公司董事陈曲先生
、陈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5157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49%,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6日-2026年3月15日)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289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12%。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2861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
的总股本的0.12%,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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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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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
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石”)拟使用自有资金3570.00万元增资收购中石讯冷散热
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讯冷”)5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宜兴中石持
有中石讯冷51%的股权,中石讯冷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
购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在散热模组领域的行业布局,完善液冷业务生态,同时可将中石讯冷
团队的液冷专业能力延展到公司既有大客户渠道,实现客户资源的有效协同和优化整合。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4、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存在业绩承诺未能实现风险、标的资产评估风险、商誉减值风险
、外部环境变化风险、后续内部整合及管理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求并结合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兴中石于2025年12月2日
与中石讯冷的股东王丰全、张周海、王洪军、邹正签署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与
王丰全、张周海、王洪军、邹正关于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北京
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与王丰全、张周海、王洪军、邹正关于中石讯冷散热科技(东莞)
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宜兴中石拟使用自有资金3570.00万元增资收购中石讯冷散热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增资收购完成后,宜兴中石持有中石讯冷51%的股权,中石讯
冷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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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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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曲先生、陈钰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45157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4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6日-2026年3月1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289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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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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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回购报
告书》(编号:2025-010)。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3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9.35元/股(含)调整为65.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25-01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8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57%,最高成交价为4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15元/股,成交总
金额1554407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11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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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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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本次会议以现场
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30在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
长吴晓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
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中石伟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3人,代表公司股份135,0
30,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0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126,941,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399%;参加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8人,代表公司股份8,088,58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6%。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8人,代表股份8,088,58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6%。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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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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