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88 创业黑马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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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7-31│ 10.75│ 1.52亿│
├───────────┼───────────┼───────────┼───────────┤
│增发 │ 2021-01-29│ 15.59│ 2.1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27│ 11.79│ 4204.3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北黑马跃动文化传│ 104.80│ ---│ 51.17│ ---│ -21.95│ 人民币│
│媒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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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创企业管理咨│ 82.96│ ---│ 70.00│ ---│ 32.83│ 人民币│
│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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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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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 5.00亿│ 449.67万│ 1.45亿│ 67.91│ 760.20万│ 2024-10-1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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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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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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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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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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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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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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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6-028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38794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
除已回购股份,下同)的23.26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729374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6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8人,代表股份150091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人,代表股份1500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人,代表股份1500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
0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通
过通讯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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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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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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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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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
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
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尚未
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为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及股东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6月22日。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
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除延长前述有效期事项外,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及本次交易授权相关的其他事项均保
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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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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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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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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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
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相关评估与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计提金额为5104227.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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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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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5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
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相关评估与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
策,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
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为-2739.7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
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计提的标准如下:
①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②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③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参照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以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考虑客户性质和业务性质及前瞻性信息的影响,使用业务、客
户性质与预期损失率对照表确定该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
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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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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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
2、投资额度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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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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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实现营
业收入14106.2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9.0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649.7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854.45万
元,公司总股本为167379464股,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主动深化业务结构迭代,坚定不移地推动从传
统企业服务平台向科技企业服务平台的战略升级。一方面战略性收缩不符合长期发展方向的低
毛利传统业务,另一方面集中资源布局面向未来的人工智能企业服务赛道,造成短期经营承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管理层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务的战略性收缩。知
识产权服务业务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客群,行业准入壁垒较低,市场竞争高度充分,行业整体
毛利率处于低位;同时该业务高度依赖线下地推获客模式,需维持较大规模的销售团队,人工
成本、销售费用等刚性支出占比较高,投入产出效率持续低于公司预期,对整体盈利水平、资
源配置效率形成拖累。此外,该类人力密集型的传统服务模式与公司科技驱动的战略升级方向
不匹配,难以适配未来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公司于报告期内主动压降知识产权服
务业务规模,大幅缩减冗余人员、下调该板块营收考核目标。
三、应对措施
公司对各业务单元的费用支出进行穿透式复盘,严控非核心、低产出领域的资金占用,压
降行政办公、市场推广及外包服务等环节的低效投入。在此基础上,建立项目投入与毛利贡献
的联动评估模型,对连续亏损且商业化前景不明朗的业务启动“关停并转”机制,果断进行资
源重组与止损清理,确保资源高度聚焦于高增长、高毛利的AI产品与服务领域,实现管理端的
“止血”与“增效”同步落地。
公司全面强化应收账款管理,针对长账期客户制定“一企一策”催收方案,并通过优化结
算条款、引入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加速资金回笼,压降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同时,积极对接
政策性银行、产业引导基金及战略投资者,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合理补充流动性储备,确保
在业务转型与并购重组关键期的资金链安全,为公司稳健经营构筑坚实的“安全垫”。
公司主动对现有产品矩阵进行战略评估与梯度优化,集中优势资源向具备明确商业化前景
、客户基础扎实的核心赛道倾斜。通过缩短产品验证周期、加速市场渗透,推动上述产品尽快
跨越盈亏平衡点。对于非核心、低协同性的长尾业务,公司设定明确的退出时间表,通过业务
剥离、资产出售或运营收缩等方式有序出清,减少资源分散与亏损拖累,推动业务结构从“广
撒网”向“高聚焦”转变,持续提升整体资产回报率。
公司深入推进组织效能提升计划,全面推行以“降本、增效、扭亏”为核心指标的经营责
任制,将成本控制及利润贡献直接与各业务单元及关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在人才策略
上,一方面围绕AI产品及人工智能服务业务方向精准引进具备商业化落地能力的核心骨干,另
一方面通过内部竞聘、轮岗赋能等方式盘活存量人才,提升人均产出效率。同时,对在扭亏攻
坚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实施差异化激励,以优胜劣汰的机制激发组织内生动力,为公司走出困境
、实现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公司管理层正在按照上述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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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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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
业服务能力,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
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
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司自2023年起即聘请中兴华为公司审计机构,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个会计年度
。有关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
确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中兴华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
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
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
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中兴华过去二十多年一直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
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几率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彭文桓。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双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共计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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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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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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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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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49090350.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2647749.16元。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从2025年度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0.00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2647749.1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198544458.54元。鉴于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
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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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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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
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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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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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
9:15-15:00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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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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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支持子公司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兴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向控股子公司北京黑马天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天启”)提供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委托贷款,本额度可在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2年内使用,利率为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
,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2、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黑马天启,其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
将在向其提供委托贷款的同时,加强对其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兴业银行向黑马天启提供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委托贷
款,用于补充黑马天启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等。本次委托贷
款额度的有效期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上述额度范围内黑马天启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委托贷款,利率为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
率(央行LPR),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
2.本次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向黑马天启提供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委托贷款事
项相关的协议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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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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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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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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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3,711,178.08元(暂计算至2025年8月29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暂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
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的受理立案情况((2025)鲁0212民初1554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青岛市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第三人:青岛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机构名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山东青岛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2019年9月24日,原告与被告签署《青岛独角兽创新加速基地项目合作执行协议书》(以
下简称“《协议书》”),就助推青岛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崂山产业升级,共建独角兽创新加
速基地等的合作达成一致。《协议书》约定,由原告在青岛崂山注册成立独立公司法人,负责
基地管理与运营。《协议书》第四章还详细约定了本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自《协议书》签署以来,原告按照协议约定于2019年10月14日注册成立本案第三人。原告
及第三人联合组建运营团队,并在每个运营年度执行完毕后,按照《协议书》约定向被告提交
当年度的项目运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书面供被告考核。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除支付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和第一年度的500万元项目费用外,并
未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按时支付相应年度的合同费用。经多次催促被告仍未支付《协议书》
约定的应付款项,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协议书》约定考核义务及支付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合法的权
益,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二)诉讼请求内容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年度运营费用900万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以运营管理费900
万元为基数,按2025年8月20日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为标准,自各年度项目费用应付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5年8月29日为1,000
,356.1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完成运营指标费用1,350万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
(以运营管理费1,350元为基数,按2025年8月20日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5年2月2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5年8月29日
为210,821.92元);以上金额暂合计为23,711,178.08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6,27
1,450.81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5,283,179.76
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988,271.05元。公司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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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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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现场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共同推选,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牛文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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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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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
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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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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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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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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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2.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7%。其中,首次授予13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8%,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32.50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9%,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额的20.00%。
3、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5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
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3.72元。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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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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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口头及通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监事会通知。本次会
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由监事会主席王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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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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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
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
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路6号院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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