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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3006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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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88 创业黑马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黑马企服科技有│ 2035.00│ ---│ 5.44│ ---│ 2130.7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 5.00亿│ 3339.69万│ 1.41亿│ 65.81│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8-12 │交易金额(元)│398.2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天津税医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大可好思(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黑马创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甲方:北京黑马创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转让方”) │ │ │ 乙方:大可好思(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 │ │ │ 1、交易方案 │ │ │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天津税医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 │ │ 2、转让对价及转让对价的支付 │ │ │ 2.1根据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津税医企业服务有限 │ │ │公司202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9822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贰仟│ │ │贰佰元整),双方一致同意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合计为3982200元人民币(大 │ │ │写: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贰仟贰佰元整)(“转让对价”)。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牛文文 1080.00万 6.45 31.97 2023-07-21 ───────────────────────────────────────────────── 合计 1080.00万 6.4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2-08 │质押股数(万股) │10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97 │质押占总股本(%) │6.45 │ ├────────┼──────────────┴────────┴──────────────┤ │股东名称 │牛文文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21 │质押截止日 │2024-07-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近日接到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牛文文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 │2022年07月21日牛文文质押了108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07-22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69 │质押占总股本(%) │10.99 │ ├────────┼──────────────┴────────┴──────────────┤ │股东名称 │牛文文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21 │质押截止日 │2023-07-21 │ ├────────┼──────────────┼────────┼──────────────┤ │实际解押日 │2023-02-06 │解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说明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近日接到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牛文文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日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业务。│ ├────────┼──────────────────────────────────────┤ │解押说明 │2023年02月06日牛文文解除质押72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2│其他事项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10月2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此次职工代表大 会经民主表决的方式做出如下决议:同意选举魏尚尚女士、李雁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魏尚尚女士、李雁宾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 魏尚尚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本科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 业资格证书。曾任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法务负责人、智美控股集团法务副总监。魏尚尚女 士于2020年加入创业黑马,现任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魏尚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雁宾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北京平治 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雁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4-04-22│其他事项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2023年4月18日 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4万股 (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920.8976万股的8.00%。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7.85元(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 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7.85(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5、激励人数: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9人(调整前),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注释:核心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之一黄玕先 生,后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4-04-22│委托理财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 2、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 ──────┬────────────────────────────────── 2024-04-22│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3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 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相关评估与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 策,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 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为1982.45万元。 ──────┬────────────────────────────────── 2024-04-22│其他事项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63885.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483835.60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2023年度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年末公司合并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009188.2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7072.90 元。 考虑到目前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现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公司2024年4月18日总股本167379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05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以上方案将派发现金836897.32元(含税),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本预案公告后至实 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 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 2024-04-22│其他事项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 业服务能力,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 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 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3年度,中兴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 计费用为85万元。 公司自2023年起即聘请中兴华为公司审计机构,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个会计年度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组 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 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 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中兴华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63人。 中兴华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84514.9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 )包括制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亿元,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2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广鹏。 签字注册会计师2:金良全。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共计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0 万元。 ──────┬────────────────────────────────── 2024-04-2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国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曹国熊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4-02-19│战略合作 ──────┴──────────────────────────────────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具体合 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以各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为准,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 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暂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按计划推进中。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谱”)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 愿、互惠、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共识,共同建立紧密务实的战略合作关系,实 现优势互补。现将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介绍 企业名称: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KP2T5U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9号楼10层整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 投资、非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德兵 成立日期:2019-06-11 注册资本:1,980.3348万(元)主营业务:智谱致力于打造新一代认知智能大模型,专注于 做大模型的中国创新。智谱坚持大模型完全自研,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预训练框架GLM,并自 建训练平台,拥有从零开始搭建平台和运维平台的能力。智谱践行ModelasaService(MaaS) 的市场理念,推出大模型MaaS开放平台,基于领先的千亿级多语言、多模态预训练模型,打造 高效率、通用化的“模型即服务”AI开发新范式,实现服务效率的提升。智谱通过其认知大模 型链接物理世界的亿级用户,智谱基于完整的模型生态和全流程技术支持,为千行百业带来持 续创新与变革,加速迈向通用人工智能的时代。 公司与智谱不存在关联关系,智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签署目的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各自所处领域的商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希望结合各自 的优势,谋求双方长远发展和业务协同。双方将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数字政务、企业服 务等领域的应用与服务项目上进行深度合作。 ──────┬────────────────────────────────── 2024-01-22│战略合作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具 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以各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为准,后续进展尚存在 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暂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按计划推进中。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黑马天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黑马天启”)近日与厦门算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算能”)签署《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双赢的原则,经 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共识,拟建立紧密务实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现将合作协议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介绍 企业名称:厦门算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KFYF9C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9号兴汇楼702-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红爱 成立日期:2019-04-18 注册资本:3445.180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算能是一家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通用算力提供商。算能专注于RISC-V、TPU处理器等算 力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公司遵循全面开源开放的生态理念,携手行业伙伴推动RISC-V高性 能通用计算产业落地;打造覆盖“云、边、端”的全场景产品矩阵,为数据中心、AIGC、城市 运营、智能制造、智能终端等多元场景提供算力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算能在北京、上海、深 圳、青岛、厦门等国内10多个城市及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有研发中心。算能已推出行业首款 服务器级RISC-V处理器SG2042,助力RISC-V迈向高性能计算领域。算能生态推广成果显着,已 实现百校千人开课,算法生态伙伴约200家,覆盖100+细分场景,已推出生态硬件产品80+款, 广泛覆盖多种行业场景、工作环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黑马天启与算能不存在关联关系,算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签署目的 创业黑马基于多年产业深耕和技术积累,全面推进以“算法、算力、服务”于一体的服务 生态体系,在垂类模型开发训练方面具备算法与算力的优势;算能专注于RISC-V、TPU处理器 等算力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可为多元场景提供算力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 为加速中小企业全要素、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进程,实现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中小企 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地方经济数智化转型升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双赢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共识,拟建立长期、紧密、务实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强强联合、优 势互补。双方为此达成本合作协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在既有合作基础上,基于大模型等数字技术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1、共同打造一体机解决方案:算能与黑马天启联合开发面向中小企业与地方政府的训练 与推理一体机解决方案,其中算能提供先进的深度学习处理器与服务器,黑马天启提供大模型 ,双方共同打造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以切实让中小企业与政府获得强劲智能动力,完成数 智化转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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