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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30068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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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89 澄天伟业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8632.00│ ---│ ---│ 8644.11│ ---│ 人民币│ ├─────────┼─────┼─────┼─────┼─────┼──────┼──────┤ │其他2 │ 800.00│ ---│ ---│ 8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4,800万张金融智能 │ 1.34亿│ ---│ 4043.50万│ 100.00│ ---│ 2018-12-31│ │卡及个人化建设项目│ │ │ │ │ │ │ ├─────────┼──────┼─────┼─────┼─────┼─────┼──────┤ │智能卡产线技改项目│ 7330.84万│ ---│ 3608.67万│ 100.00│ 19.08万│ 2018-12-31│ ├─────────┼──────┼─────┼─────┼─────┼─────┼──────┤ │智能卡研发中心建设│ 589.79万│ ---│ 614.74万│ 100.00│ ---│ 2019-01-01│ │项目 │ │ │ │ │ │ │ ├─────────┼──────┼─────┼─────┼─────┼─────┼──────┤ │半导体芯片承载基带│ ---│ 170.36万│ 1.41亿│ 100.00│ 178.51万│ 2019-01-01│ │及芯片生产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2-12-07 │质押股数(万股) │21.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33 │质押占总股本(%) │0.19 │ ├────────┼──────────────┴────────┴──────────────┤ │股东名称 │徐士强 │ ├────────┼──────────────────────────────────────┤ │质押方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08-26 │质押截止日 │2023-08-26 │ ├────────┼──────────────┼────────┼──────────────┤ │实际解押日 │2023-07-14 │解押股数(万股) │21.5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徐士强先生的│ │ │通知,获悉徐士强先生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14日徐士强解除质押86.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2-09-07 │质押股数(万股) │73.50 │ ├────────┼──────────────┼────────┼──────────────┤ │质押占所持股(%) │37.34 │质押占总股本(%) │0.64 │ ├────────┼──────────────┴────────┴──────────────┤ │股东名称 │徐士强 │ ├────────┼──────────────────────────────────────┤ │质押方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08-26 │质押截止日 │2023-08-26 │ ├────────┼──────────────┼────────┼──────────────┤ │实际解押日 │2022-12-06 │解押股数(万股) │73.5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徐士强先生的│ │ │通知,获悉徐士强先生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2年12月06日徐士强解除质押5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2-08-29 │质押股数(万股) │3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78 │质押占总股本(%) │0.30 │ ├────────┼──────────────┴────────┴──────────────┤ │股东名称 │徐士强 │ ├────────┼──────────────────────────────────────┤ │质押方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8-25 │质押截止日 │2023-08-26 │ ├────────┼──────────────┼────────┼──────────────┤ │实际解押日 │2023-07-14 │解押股数(万股) │35.0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徐士强先生的│ │ │通知,获悉徐士强先生于近期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14日徐士强解除质押86.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2-04-28 │质押股数(万股) │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24 │质押占总股本(%) │0.26 │ ├────────┼──────────────┴────────┴──────────────┤ │股东名称 │徐士强 │ ├────────┼──────────────────────────────────────┤ │质押方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6 │质押截止日 │2023-08-26 │ ├────────┼──────────────┼────────┼──────────────┤ │实际解押日 │2023-07-14 │解押股数(万股) │30.0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徐士强先生的│ │ │通知,获悉徐士强先生于近期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14日徐士强解除质押86.5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1-29│股权回购 ──────┴──────────────────────────────────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 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 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2%,最高成交价为16.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8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4,176,713.80元(成交总额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3-12-0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由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之一毛正锋先生辞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 更好地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华海娟女士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 期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华海娟女士与沈建秋先生、巫建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华海娟女士为公司员工,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 关联关系。 ──────┬────────────────────────────────── 2023-12-0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深圳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2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法定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 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 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并吸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部分人员 及业务。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 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 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将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所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首席合伙人:张 建栋 截止2023年11月17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1人,注册会 计师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人。 ──────┬────────────────────────────────── 2023-08-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业务整合迁址情况概述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 步优化公司产品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上海诚天智能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诚天”)的部分智能卡生产线及员工整合并迁址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澄天伟业(宁波 )芯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澄天”),本次业务整合迁址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 织实施。 二、本次业务整合迁址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业务整合迁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组织管理结构,推进集团化管理管控,实 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减少重复投入,有效降低管理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与综合竞 争力,从而对公司未来业务的整体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本次整合迁址相关工作预计将产生搬迁运费、调试费、员工安置费等费用支出,预计将减 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约人民币43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约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母净利润10.29%,上述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业务及员工整合迁址后,公司子公司上海诚天的主体仍然在上海浦东新区存续,并继 续开展智能卡相关业务。本次子公司部分业务整合迁址不会对公司后续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3-08-23│委托理财 ──────┴──────────────────────────────────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 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 逆回购品种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 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3-08-23│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8月10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李猛、楼丽莎以通讯方 式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琪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3-07-24│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的《关于深圳市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 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入选名单的公示期已结束。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 2023〕23号)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审核及社会公示等程序而评选出的 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 公司本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体现了公司在技术、产品、服 务及未来发展前景上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充分认可及高度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 度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对公司未来业务的整体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3-07-17│其他事项 ──────┴──────────────────────────────────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3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24000股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 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经2020年权益分派后为720800股)。 二、前期归属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限届满暨第一批次确认归 属持有人业绩考核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 于2022年7月4日届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第一批次可归属份额为21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了第一批次确认归属股份216200股。 ──────┬────────────────────────────────── 2023-07-17│股权质押 ──────┴──────────────────────────────────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徐士强先生的通知 ,获悉徐士强先生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2023-04-25│其他事项 ──────┴──────────────────────────────────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铜、银、锌、聚氯乙烯(PVC)等原辅材料,随着国内期 货市场的发展,以上原材料现货价格基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 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由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 要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从事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入金额与业务期间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 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3、交易方式及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铜、银、锌、聚氯乙烯(PVC)等原辅材料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 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 部控制制度》和《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2023-04-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20 22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较为熟悉公司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 作的要求。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法定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7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首席合伙人:梁春 4、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 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 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 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 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 ]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登记设立。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6、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 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 案证书》至今。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272人 2、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1000人 (三)业务信息 1、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3、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4、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49家 5、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 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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