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91 联合光电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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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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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8-02│ 15.96│ 2.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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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15│ 43.21│ 8613.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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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29│ 11.18│ 903.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1-25│ 13.63│ 171.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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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16│ 7.65│ 1377.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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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25│ 6.23│ 280.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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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09│ 7.93│ 690.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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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12-14│ 12.11│ 4.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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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1│ 7.16│ 67.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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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9│ 7.81│ 1012.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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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1│ 7.06│ 116.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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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1│ 7.71│ 808.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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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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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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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芯基金 │ 3000.00│ ---│ 20.00│ ---│ -26.7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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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电基金 │ ---│ ---│ 41.67│ ---│ -39.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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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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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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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 3.92亿│ 7886.73万│ 1.83亿│ 46.63│ 2169.73万│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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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7500.00万│ 0.00│ 7500.00万│ 100.00│ 0.00│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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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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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6 │转让比例(%) │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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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97亿 │转让价格(元)│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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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3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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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龚俊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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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刘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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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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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4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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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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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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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锦平、殷海明、殷锦华、赖成勇、廖公仆、石建宁、深│
│ │圳市创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祝│
│ │志勇、李雪高、易雪峰、赵志坤 │
├──────┼────────────────────────────────────────┤
│卖方 │王锦平、殷海明、殷锦华、赖成勇、廖公仆、石建宁、深圳市创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深圳市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祝志勇、李雪高、易雪峰、赵志坤、│
│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王锦平、殷海明、殷锦华、赖成│
│ │勇、廖公仆、石建宁、深圳市创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勤益企业管理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祝志勇、李雪高、易雪峰、赵志坤12名股东持有的东莞市长益光电股│
│ │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交易完成后,联合光电将持有长益光电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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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1 │交易金额(元)│307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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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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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1.5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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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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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西站、范哲源、何卫平、张新民、曹轶、祝彩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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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7月12日,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司")与西安 │
│ │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正式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
│ │公司通过支付现金3,075万元购买刘西站、范哲源等股东所持有标的公司61.50%的股权,同 │
│ │时公司以5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65.00%股 │
│ │权。 │
│ │ 《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受让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出让方):刘西站(乙方一)、范哲源(乙方二)、何卫平(乙方三)、张新民│
│ │(乙方四)、曹轶(乙方五)、祝彩萍(乙方六)(以下统称为"乙方") │
│ │ 丙方(标的公司):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 甲方通过支付现金3,075万元购买刘西站、范哲源、何卫平、张新民、曹轶、祝彩萍所 │
│ │持有的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1.5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27.82万元,对应实缴注册│
│ │资本95.85万元),甲方将在受让股权后承担该部分股权中尚未实缴出资的缴纳义务。同时 │
│ │,甲方以人民币5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其中118.34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381│
│ │.66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65.00%股权 │
│ │。 │
│ │ 转让方各自对应的股权转让比例及交易对价为:刘西站转让14.5498%股权(对应注册资│
│ │本172.19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交易对价为727.49万元;范哲源转让14.5498% │
│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72.19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交易对价为727.49万元;何 │
│ │卫平转让19.999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36.68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59.17万元),交易 │
│ │对价为999.97万元;张新民转让5.401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3.92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
│ │15.98万元),交易对价为270.06万元;曹轶转让4.999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9.16万元, │
│ │对应实缴注册资本14.79万元),交易对价为249.95万元;祝彩萍转让2.0009%股权(对应注│
│ │册资本23.68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5.92万元),交易对价为100.05万元。 │
│ │ 近日,西安微普已完成股权过户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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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1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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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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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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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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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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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7月12日,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司")与西安 │
│ │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正式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
│ │公司通过支付现金3,075万元购买刘西站、范哲源等股东所持有标的公司61.50%的股权,同 │
│ │时公司以5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65.00%股 │
│ │权。 │
│ │ 《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受让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出让方):刘西站(乙方一)、范哲源(乙方二)、何卫平(乙方三)、张新民│
│ │(乙方四)、曹轶(乙方五)、祝彩萍(乙方六)(以下统称为"乙方") │
│ │ 丙方(标的公司):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 甲方通过支付现金3,075万元购买刘西站、范哲源、何卫平、张新民、曹轶、祝彩萍所 │
│ │持有的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1.5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27.82万元,对应实缴注册│
│ │资本95.85万元),甲方将在受让股权后承担该部分股权中尚未实缴出资的缴纳义务。同时 │
│ │,甲方以人民币5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其中118.34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381│
│ │.66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65.00%股权 │
│ │。 │
│ │ 转让方各自对应的股权转让比例及交易对价为:刘西站转让14.5498%股权(对应注册资│
│ │本172.19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交易对价为727.49万元;范哲源转让14.5498% │
│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72.19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交易对价为727.49万元;何 │
│ │卫平转让19.999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36.68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59.17万元),交易 │
│ │对价为999.97万元;张新民转让5.401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3.92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
│ │15.98万元),交易对价为270.06万元;曹轶转让4.999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9.16万元, │
│ │对应实缴注册资本14.79万元),交易对价为249.95万元;祝彩萍转让2.0009%股权(对应注│
│ │册资本23.68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5.92万元),交易对价为100.05万元。 │
│ │ 近日,西安微普已完成股权过户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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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6 │交易金额(元)│1.9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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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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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5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公司股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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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刘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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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龚俊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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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龚俊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战略投资者刘鸿先生转让其直接持有的13500000股公司│
│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文中的持股比例均以截至2024年6月28日的公司总股本2691│
│ │96966股为基数计算)。 │
│ │ 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710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 │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4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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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2 │交易金额(元)│2285.7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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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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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类型 │股权 │
│ │66.66%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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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惟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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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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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成都联江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江”)拟以2,285.7142万元人民币的总价,向两家员工持股平台转│
│ │让其直接持有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进科技”)的66.66%股权│
│ │。因锐进科技仅为持股平台,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本次交易最终实现两家员工持股平台通│
│ │过持股锐进科技而间接持有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汽车”)20%的股 │
│ │权(按持股比例穿透折算)。 │
│ │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两家员工持股平台 │
│ │ 乙方一:中山惟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二: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标的公司):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66.66%的财产份额(对应注册资本2,285.7142万元,已全│
│ │部实缴),以2,285.7142万元人民币的总价出让给乙方。 │
│ │ 近日,锐进科技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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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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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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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惟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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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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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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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
│ │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 │
│ │股权激励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8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临时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
│ │公司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江")与关联方中山惟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惟志投资")和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勤投 │
│ │资")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转让协议》。 │
│ │ 根据交易安排,成都联江以2285.7142万元人民币的总价,向员工持股平台(惟志投资/│
│ │惟勤投资)转让其直接持有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进科技")的│
│ │66.66%股权。因锐进科技仅为持股平台,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本次交易最终实现两家员工│
│ │持股平台通过持股锐进科技而间接持有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汽车")│
│ │20%的股权(按持股比例穿透折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 │
│ │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
│ │ 二、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 │
│ │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已结合联合汽车的发展情况设定了5年考核期及服务期,授予的激 │
│ │励权益实现收益的期限较长,基于公司对联合汽车的业务调整和规划,并且考虑到各位股权│
│ │激励对象的财务情况和资金安排,为确保激励效果最大化,经各方协商及有权决策机构审批│
│ │,成都联江与员工持股平台签订了《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 │
│ │ 三、关联交易说明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持股平台份额,且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及邱盛平先生分别担任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惟志投资及惟勤投资为公│
│ │司之关联方,因此,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四、审议程序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 │涉及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3次临时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外,本议案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
│ │ 五、《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两家员工持股平台 │
│ │ 乙方一:中山惟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二: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现经三方协商一致,针对《转让协议》之第四条"支付方式"调整签署本补充协议。 │
│ │ 《转让协议》第四条、支付方式现调整为: │
│ │ 鉴于乙方预留部分权益的参与人员尚未确定,因此,本次转让涉及的款项将分三期支付│
│ │: │
│ │ 1.1第一期款项:乙方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599.9998万元,其中│
│ │,乙方一应支付的价款为485.7143万元,乙方二应支付的价款为114.2855万元。 │
│ │ 1.2第二期款项:乙方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542.8573万元,其中│
│ │,乙方一应支付的价款为85.71425万元,乙方二应支付的价款为457.14305万元。 │
│ │ 1.3第三期款项:乙方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1142.8571万元,其│
│ │中,乙方一应支付的价款为571.42855万元,乙方二应支付的价款为571.45855万元。 │
│ │ 本补充协议视为《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 │ 其余未经调整的内容,均以《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
└──────┴────────────────────────────────────────┘
┌──────┬────────────────────────────────────────┐
│公告日期 │2024-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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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惟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锐进科技│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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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是其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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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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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 │
│ │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
│ │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江”)拟以2285.714│
│ │2万元人民币的总价,向两家员工持股平台转让其直接持有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以下简称“锐进科技”)的66.66%股权。因锐进科技仅为持股平台,未开展其他经营│
│ │业务,本次交易最终实现两家员工持股平台通过持股锐进科技而间接持有中山联合汽车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汽车”)20%的股权(按持股比例穿透折算)。 │
│ │ (一)交易目的 │
│ │ 为响应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 │号)文件中关于“三、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政策号召,进一步│
│ │建立、健全控股子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促进经营业务的长足发展,子│
│ │公司联合汽车拟实施股权激励,将股份授予给对其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经营管│
│ │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 │
│ │ 中山惟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志投资”)、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勤投资”)系由激励对象共同投资设立的持股平台,本次股│
│ │权激励通过股权受让获得股份来源,激励对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
│ │联合汽车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 │
│ │ (二)本次转让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持股平台份额,且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及邱盛平先生分别担任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持股平台为公司之关联方,本│
│ │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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