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95 兆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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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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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杭州)智能装│ 3500.00│ ---│ 70.00│ ---│ ---│ 人民币│
│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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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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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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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60万套汽车轮 │ 4.87亿│ 3957.61万│ 2.65亿│ 112.02│ ---│ 2023-12-31│
│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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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 4.89亿│ 1738.27万│ 3.01亿│ 61.51│ ---│ 2025-12-31│
│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 │ │ │ │ │ │
│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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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合资公司“陕西│ 7200.00万│ ---│ 7200.00万│ 100.00│-2174.01万│ ---│
│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 │ │ │ │ │ │
│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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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 9983.00万│ 125.30万│ 4507.72万│ 45.15│ ---│ 2025-12-31│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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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 1.69亿│ ---│ ---│ ---│ ---│ 2018-12-31│
│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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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 1.33亿│ 609.18万│ 2257.12万│ 16.96│ ---│ 2025-12-31│
│载电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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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 1.52亿│ ---│ 2136.20万│ 101.00│ ---│ 2020-12-31│
│备自动化、管理智能│ │ │ │ │ │ │
│化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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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只汽车 │ ---│ 1738.27万│ 3.01亿│ 61.51│ ---│ 2025-12-31│
│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 │ │ │ │ │ │
│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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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合资公司“陕西│ ---│ ---│ 7200.00万│ 100.00│-2174.01万│ ---│
│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 │ │ │ │ │ │
│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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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4999.40万│ ---│ 4999.40万│ 100.00│ ---│ 2017-12-31│
│的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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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 1.30亿│ ---│ ---│ ---│ ---│ ---│
│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 │ │ │ │ │ │
│远程运维平台(一期│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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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0万套新能源 │ 9513.00万│ 150.38万│ 150.38万│ 1.58│ ---│ 2025-12-31│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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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 ---│ 609.18万│ 2257.12万│ 16.96│ ---│ 2025-12-31│
│载电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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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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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交易金额(元)│3584.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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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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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科技城南单│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元(东至规划兆丰路,南至机场快速 │ │ │
│ │路北侧绿地,西至规划高艺路,北至│ │ │
│ │规划恒盛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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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兆丰(杭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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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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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 │与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实业”)共同投资设立兆丰(杭州)智能│
│ │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智能装备”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兆丰实业以自有 │
│ │资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 │
│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
│ │ 近日,合资公司以总价3584.10万元成功竞得宗地编号为萧政工出〔2024〕65号的国有 │
│ │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共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本次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竞得土地基本情况 │
│ │ 1、宗地位置: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科技城南单元。东至规划兆丰路,南至机场快 │
│ │速路北侧绿地,西至规划高艺路,北至规划恒盛路。 │
│ │ 2、宗地编号:萧政工出〔2024〕65号 │
│ │ 3、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4、宗地面积:47788平方米 │
│ │ 5、出让年限:50年 │
│ │ 6、出让价款:人民币3584.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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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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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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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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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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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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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 │与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实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现将具│
│ │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行业发展现状,为拓宽产业赛道、积极布局新兴产业,提升企业的│
│ │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
│ │与控股股东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兆丰(杭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
│ │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兆丰智能装备”或“合资公司”│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00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70%;兆丰实业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交易共同投资方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董事长孔爱│
│ │祥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 │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孔爱祥先生、孔辰寰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
│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与│
│ │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691733149W │
│ │ 4、法定代表人:孔爱祥 │
│ │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36-36号 │
│ │ 6、成立日期:2009年8月10日 │
│ │ 7、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
│ │ 8、股权结构:孔爱祥先生持有兆丰实业90%股份,孔辰寰先生持有兆丰实业10%股份。 │
│ │ 9、关联关系:兆丰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董事长孔爱祥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
│ │ 10、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兆丰实业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兆丰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12、主要财务数据: │
│ │ 2023年度,兆丰实业实现营业收入806,213,971.79元,实现净利润85,737,688.26元; │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兆丰实业净资产为1,804,031,498.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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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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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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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267.4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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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2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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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95.3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84.4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58.9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06.34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81.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64.27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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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8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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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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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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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
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主动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含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
合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期限及产品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公司(含
子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审批
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
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
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
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
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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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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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信用证、保函、中期票据授信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
以银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
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
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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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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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
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全
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升股东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董事同意该利
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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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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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
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高、稳健型、低风险的产品,优先选择保本型产品。
(四)投资决议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其授权人士在规定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子公司)所有。
(七)其他
公司与发行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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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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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56.50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32)。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约定,本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6.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80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02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
股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数量为1314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5%,最高成交价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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