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95 兆丰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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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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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 ---│ ---│ 1513.62│ ---│ 人民币│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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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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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60万套汽车轮 │ 4.87亿│ 1411.35万│ 2.40亿│ 101.26│ ---│ 2023-12-31│
│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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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 4.89亿│ 540.61万│ 2.89亿│ 59.06│ ---│ 2024-12-31│
│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 │ │ │ │ │ │
│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设立合资公司“陕西│ 7200.00万│ ---│ 7200.00万│ 100.00│ -555.02万│ 2020-10-20│
│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 │ │ │ │ │ │
│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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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 9983.00万│ 23.70万│ 4406.12万│ 44.14│ ---│ 2024-12-31│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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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 1.69亿│ ---│ ---│ ---│ ---│ 2018-12-31│
│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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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 1.33亿│ 86.58万│ 1734.52万│ 13.03│ ---│ 2024-12-31│
│载电控建设项目 │ │ │ │ │ │ │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 1.52亿│ ---│ 2136.20万│ 101.00│ ---│ 2020-12-31│
│备自动化、管理智能│ │ │ │ │ │ │
│化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年产3,000万只汽车 │ ---│ 540.61万│ 2.89亿│ 59.06│ ---│ 2024-12-31│
│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 │ │ │ │ │ │
│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设立合资公司“陕西│ ---│ ---│ 7200.00万│ 100.00│ -555.02万│ ---│
│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 │ │ │ │ │ │
│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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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999.40万│ ---│ 4999.40万│ 100.00│ ---│ 2017-12-31│
├─────────┼──────┼─────┼─────┼─────┼─────┼──────┤
│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 1.30亿│ ---│ ---│ ---│ ---│ ---│
│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 │ │ │ │ │ │
│远程运维平台(一期│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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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0万套新能源 │ 9513.00万│ 42.50万│ 42.50万│ 0.45│ ---│ 2024-12-31│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 ---│ 86.58万│ 1734.52万│ 13.03│ ---│ 2024-12-31│
│载电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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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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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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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孔辰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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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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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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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 │
│ │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上海火眼贝爱私募基金│
│ │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上海火眼”)、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 │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
│ │司、张殚,共同投资设立青岛火眼瑞祥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
│ │祥一号”或“合伙企业”)。现上海火眼拟将其持有瑞祥一号的15,600万元出资转让给受让│
│ │方孔辰寰先生。 │
│ │ 孔辰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前述交易即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
│ │投资。 │
│ │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 │通过了《关于投资基金合伙人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孔爱祥先生、孔辰寰先生│
│ │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
│ │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
│ │ 1、姓名:孔辰寰 │
│ │ 2、身份证号码:339005************ │
│ │ 3、关联关系:孔辰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关 │
│ │联方共同投资。 │
│ │ 4、经查询,孔辰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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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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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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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267.4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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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2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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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95.3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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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84.4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58.9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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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06.34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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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81.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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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64.27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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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陕汽兆丰 │ 1.8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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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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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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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
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
件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对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予以制定(以下简称“
本规划”)。第一条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性,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第二条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持续良好的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
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
回报规划公司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
长远发展。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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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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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307862.1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4445616.0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期初未分
配利润,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8174168.1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1145482715.2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8174168.18元。
公司结合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求等,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
者回报水平,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及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总股本709
2987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351800股后的70578072股为基数,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49404650.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
成果、提升股东回报,具备合法性及合规性。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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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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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
2、中期利润分配条件:(1)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2)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需求。
3、中期利润分配下限: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若
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前述金额,则以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下限。
4、中期利润分配上限: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100%。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后期公司将依据本安排制定2024年中期分
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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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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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解散清算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经营效益,公司同意
对控股子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汽兆丰”)进行解散清算,并授权清
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清算手续。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解散清算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拟解散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1MAB24JPCXY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0年10月9日
5、法定代表人:吴占斌
6、注册地: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南部工业园区樱园路8号
7、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车销售;汽车零
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陕汽兆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拟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安排
陕汽兆丰本次拟解散清算事项不涉及员工安置。本次拟解散清算事项尚需经陕汽兆丰股东
会决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陕汽兆丰将根据内部决策程序,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董事
会授权清算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陕汽兆丰解散清算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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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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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汽兆丰”)于2020年10月9日
成立,公司持有其60%股份,陕西东铭车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东铭”)持有
其30%股份,陕西华航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股份。陕汽兆丰基于其目前经营状况,拟
使用其部分经评估作价的资产抵偿对陕西东铭的债务。
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陕汽兆丰拟资产重组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及负债于评估基
准日2024年1月31日的市场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陕正德信评报字[2024]060号资产评估报告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市场价值为51346140元,负债评估值为51332278.02元。陕
汽兆丰拟以前述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抵偿其对陕西东铭的51332278.02元债务。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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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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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焕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
行了部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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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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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56.50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02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39.80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39.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404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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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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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
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上海火眼贝爱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上海火眼”)、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密
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张殚
,共同投资设立青岛火眼瑞祥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祥一号”或
“合伙企业”)。现上海火眼拟将其持有瑞祥一号的15600万元出资转让给受让方孔辰寰先生
。
孔辰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前述交易即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基金合伙人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孔爱祥先生、孔辰寰先生回避
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1、姓名:孔辰寰
2、身份证号码:339005************
3、关联关系:孔辰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
4、经查询,孔辰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海火眼作为瑞祥一号普通合伙人,认缴认出资额人民币15704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
5704万元,现上海火眼拟将其对瑞祥一号15600万元的出资以人民币156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孔
辰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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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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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信用证、保函、中期票据授信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
以银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
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
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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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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