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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30069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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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96 爱乐达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3000.00│ ---│ ---│ 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 4.40亿│ 5098.39万│ 2.61亿│ 60.00│ 85.19万│ 2024-12-31│ │中心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31.61万│ 6138.23万│ 102.3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4 │ ├──────┼────────────────────────────────────────┤ │关联方 │成都希瑞方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 │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达”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 │ │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 │ │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积极布局新材料、新技术领域,培育未│ │ │来新市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171.52万元认购成都希瑞方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希瑞方晓”)新增股本936万股,其中936.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35.52万元计入资本公 │ │ │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希瑞方晓新进股东,持有希瑞方晓52%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事项│ │ │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 │ │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考虑,公司认定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部分内容涉及商业秘密,披露关联相关信息可能│ │ │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 │ │程序,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豁│ │ │免披露。 │ │ │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成都希瑞方晓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9WUF9A │ │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C座6│ │ │楼7号 │ │ │ 注册资本:864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何锐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开发;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纳米材料│ │ │的研发、复合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 │ │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功能高分子材料、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0│其他事项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 平,公司制定了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方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第四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监事薪酬方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 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9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按照其资历、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对应该岗位的 薪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 ──────┬────────────────────────────────── 2024-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 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刘一平先生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4-07-02│其他事项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持有本公司股份3492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91%)的高级管理人员魏 雪松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73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8%)。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魏雪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 ──────┬────────────────────────────────── 2024-04-24│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达”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 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积极布局新材料、新技术领域,培育未来新市 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171.52万元认购成都希瑞方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瑞方晓 ”)新增股本936万股,其中936.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35.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 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希瑞方晓新进股东,持有希瑞方晓52%的股权。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考虑,公司认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部分内容涉及商业秘密,披露关联相关信息可能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 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豁免披露。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乐达”)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结 合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涉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尚未授出的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万股将 由公司作废,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 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 2、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异议,并于2023年2月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2月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相应报告。 5、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 2024-04-24│银行授信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议案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信融e等(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 授信期限1年。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为信用担保方式,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 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55825.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661857.55元。截止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667942027.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6772249. 0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共计为667942027.9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章程》的利润分 配政策,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 案: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3152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9315298.30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 ──────┬────────────────────────────────── 2024-01-11│银行授信 ──────┴──────────────────────────────────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议案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信融e等(具体业务品 种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1年。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为信用担保方式,公司无需提供 抵押担保。 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1-21│对外投资 ──────┴──────────────────────────────────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经验和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与成 都爱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会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任我行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谢琳、成都汇聚同盈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何自清签 订《成都交子爱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 司拟投资人民币55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成都交子爱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基金”)36.67%的份额。 该投资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主要投资于新材料、传感器、智能制造、航空 航天等领域的未上市企业,系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 基金份额认购,且未在专业投资机构或者投资基金中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共同投资不 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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