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97 电工合金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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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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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8-24│ 7.63│ 2.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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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6-07-30│ 100.00│ 5.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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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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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 │ ---│ ---│ ---│ -291.9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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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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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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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 1.58亿│ 5327.83万│ 9513.31万│ 60.20│ ---│ 2020-12-31│
│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 │ │ │ │ │ │
│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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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 1.08亿│ ---│ 9676.53万│ 89.66│ ---│ 2019-06-30│
│技改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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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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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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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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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财务总监为独立董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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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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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提升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工合金”)于近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转│
│ │让平台受让3,000万大额存单,转让方为公司关联方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
│ │全资子公司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模具”),交易价款为大额存│
│ │单本金和利息及其他派生收益共计3,045.98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女士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
│ │公司关联人,湖州模具系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受让湖州模│
│ │具大额存单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大额存 │
│ │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阴电工合金│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 │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女士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湖州模具系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 │受让湖州模具大额存单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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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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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710.00万 2.13 40.04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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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0.00万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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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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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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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康昶铜业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金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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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康昶铜业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金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阴电工合│康昶铜业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金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阴电工合│康昶铜业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金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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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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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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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599号文同意注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合金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7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4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450000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9日,T-1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4500.
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7月30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共计4759037张,即47590370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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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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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发行人”或“公司”)和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或“合金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9日,T
-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
026年8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
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545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54500.00万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
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如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
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
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
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
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
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根据《江
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电工合金及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7月31日(T+1日)主持了合金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
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公证处公证。现将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如下:凡参与合金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
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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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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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发行人”或“公司”)和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或“合金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8月3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
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
足545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545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635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如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将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电工合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4500.
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6年7月30日(T日)结束。
根据2026年7月28日(T-2日)公布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
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合金转债本次发行5450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共计5450000张。本次发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7月30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合金转债共4759037张,即475903700.0
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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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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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
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4500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7月30日至2032年7月29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
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
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
转债的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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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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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4
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6〕1599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9日,T-1日)收市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2026年7月28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电工合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7月29日(T-1日,星期三)15: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站: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平台参与互动交流网上路演:
参与方式一:网址:https://eseb.cn/1zT6XnzTx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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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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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电工合金”)于近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转让平
台受让3,000万大额存单,转让方为公司关联方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模具”),交易价款为大额存单本金和
利息及其他派生收益共计3,045.98万元。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女士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
关联人,湖州模具系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受让湖州模具大额
存单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大额存单
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女士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因
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系公司关联人,湖州模具系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受让湖
州模具大额存单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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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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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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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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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锁定原材料成本,降低远期订单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原材料价
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就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
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工具为期货,交易品种将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铜、银、
铝等原材料,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
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
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锁定原材料成本,降低远
期订单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
就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列产品和铜母线系列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电
解铜。产品销售价格主要按照“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模式制定,其中,原材料价格以签订
合同或合同中标时点的电解铜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于合同中标日期距产品实际生产交货日期存
在一定间隔,期间原材料价格会存在一定波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原材料成本,降低远期订单的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交易工具为期货,交易品种将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铜、银、铝等原材料,严禁进行以逐
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2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自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
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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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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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
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69230573.91元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916903.48元,母公司单体共实现净利润161860594.3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6186059.43元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499598216.1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6836664.50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6836664.50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2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6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692224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以及届时公司最新的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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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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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陈力皎女士于2023年11月21日与厦门信息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已于2024年7月31日起生效,陈力皎女士自2024年7月31日起放弃
其直接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25%)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
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及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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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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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房产、土地、存货、设备、商标等)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
保额度总计不超过6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5亿元,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
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本次预计额度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
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
关事宜。上述担保尚需股东会审议及相关银行审核同意,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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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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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信托等
)。
2、投资金额: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信托等)。
4、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做好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在公司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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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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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
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
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业务规模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量外
币,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交易违约风险以及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
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
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量及外币贷款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等。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业务规模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量外币,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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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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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
、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进一
步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保障水平。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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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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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
知》(深证上审〔2025〕28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
审核、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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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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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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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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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时,公司于2025
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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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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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力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力皎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
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5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关于补选副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副董事长的
议案》,为完善公司管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陈力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陈力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鞠明先生(
主任委员)、陈朝琳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为保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
事陈力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陈烨辉先生(主任委员)、曾旭东先生
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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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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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力
皎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调整,陈力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去非独立董事职
务后拟竞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陈力皎女士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日止,陈力皎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力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25%的股份,通过公司股东江阴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陈力皎女士持有其5.7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通过江阴秋炜商务服务有
限公司(陈力皎女士持有其9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30%的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陈力皎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减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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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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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近日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的变更登记事项如下:除上述变更事项外
,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具体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8422
55667P
名称: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
法定代表人:冯岳军
成立日期:1985年06月12日
经营范围:铜和铜合金承力索、电工合金、铜接触线、铜合金接触线、母线、扁线、银铜
梯排、异型排、换向器片、铜和铜合金管材、棒材及其铜和铜合金制品、铝和铝合金制品、不
锈钢制品、电线电缆、电子元件及组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能源设备及配件、轨道交通设备及
汽车配件、通讯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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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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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陈烨辉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
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
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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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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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工合金”)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
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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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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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一)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
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4500.00万元(含545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
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
0元。
(三)可转债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四)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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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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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阴电工合金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来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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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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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基于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
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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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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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
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阴电工合
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制定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
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
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
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者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
,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4、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
资金。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现金分红的比例
采取固定比率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1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红,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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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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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陈力皎女士于2023年11月21日与厦门信息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已于2024年7月31日起生效,陈力皎女士自2024年7月31日起放弃
其直接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25%)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
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及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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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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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
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14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池墨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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