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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霸传感(30070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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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01 森霸传感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35996.00│ ---│ ---│ 40096.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 1.09亿│ 199.00万│ 6811.27万│ 62.29│ 0.00│ 2024-09-14│ │器扩产项目 │ │ │ │ │ │ │ ├─────────┼──────┼─────┼─────┼─────┼─────┼──────┤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 2457.41万│ 0.00│ 629.87万│ 25.63│ 0.00│ 2024-09-14│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34.83万│ 4.47万│ 2040.53万│ 32.73│ 0.00│ 2024-09-14│ ├─────────┼──────┼─────┼─────┼─────┼─────┼──────┤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3989.69万│ 0.00│ 0.00│ 0.00│ 0.00│ 2024-09-14│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5-23 │交易金额(元)│2.1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67%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 │ │ │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无锡│ │ │ 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无锡 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唯、潘建新、林荣│ │ │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无锡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无锡格│ │ │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67%股权,交易价格:21507.00万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单森林 1823.40万 6.75 61.50 2023-03-31 单颖 430.00万 1.52 46.62 2024-02-07 ───────────────────────────────────────────────── 合计 2253.40万 8.2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2-07 │质押股数(万股) │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5 │质押占总股本(%) │0.11 │ ├────────┼──────────────┴────────┴──────────────┤ │股东名称 │单颖 │ ├────────┼──────────────────────────────────────┤ │质押方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2024-12-0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单颖质押了30.00万股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2-07 │质押股数(万股) │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9 │质押占总股本(%) │0.25 │ ├────────┼──────────────┴────────┴──────────────┤ │股东名称 │单颖 │ ├────────┼──────────────────────────────────────┤ │质押方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6 │质押截止日 │2024-12-0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6日单颖质押了70.00万股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3-31 │质押股数(万股) │1823.40 │ ├────────┼──────────────┼────────┼──────────────┤ │质押占所持股(%) │61.50 │质押占总股本(%) │6.75 │ ├────────┼──────────────┴────────┴──────────────┤ │股东名称 │单森林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30 │质押截止日 │2024-03-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30日单森林质押了1823.4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19│其他事项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进行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8273.5119万元,授权董事会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76548858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社旗县城关镇 法定代表人:单森林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贰佰柒拾叁万伍仟壹佰壹拾玖人民币元整成立日期:2005年08月18日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红外传感器、可见光传感器等光电传感器系列产品、 相关电子模块、配件、组件;传感器及传感器应用系统的研发、设计;与以上产品相关的嵌入 式软件的开发、销售;与以上技术、产品相关的服务。 ──────┬────────────────────────────────── 2024-03-08│委托理财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 权期限已到期。 为继续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 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 风险理财产品,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审议之日起12 个月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 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非关联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较 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券商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以及其他根 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2-07│股权质押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单颖女士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补充质押手续。 ──────┬────────────────────────────────── 2024-01-16│其他事项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 展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包 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 ,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 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024-01-16│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仝骅先生的书 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仝骅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届满六年,因此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仝骅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仝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仝骅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正式生效。在辞职 报告生效之前,仝骅先生仍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任职 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仝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仝骅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意见冲突,亦无任何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或债权人 。 仝骅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仝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证券代码:300701 证券简称:森霸传感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倪骁然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由其接任仝骅先生在董事会各 委员会的全部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倪骁然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 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 倪骁然先生个人简历 倪骁然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生,清华大学经济学学士,应用经济 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倪骁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所列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1-16│其他事项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审部门负责人赵小 栓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小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职务。该 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赵小栓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小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赵 小栓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不存在意见冲突,亦无任何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或债权 人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赵小栓先生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宋梅女士( 后附简历)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附件: 内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宋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南阳杜尔气体装备 有限公司、社旗县君保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会计,2021年2月进入本公司担任公司审计专员。 截至目前,宋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等影响审计工作独立性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 ──────┬────────────────────────────────── 2024-01-08│其他事项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鹏威国际集团(香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鹏威”)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香港鹏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4 7000股,期间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35119股,公司总股本由2700000 00股增加至282735119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单森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单颖女士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康腾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腾8号”)、香 港鹏威因未参与本次发行,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森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单颖女士、康腾8号、香港鹏威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及减持超过1%。 ──────┬────────────────────────────────── 2024-01-08│其他事项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赣州盈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盈贝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其中,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0 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盈贝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93369 股,期间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35119股,公司总股本由270000000股 增加至282735119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盈贝投资因未参与本次发行,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盈贝投资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及减持超过1%。 ──────┬────────────────────────────────── 2023-12-27│其他事项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仝骅先生自2017年12月28日 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每届 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 年”的规定,公司需要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目前正在积极筹备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但由于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保持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延 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在公司独立董事更换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独立董事仝骅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的延期更换选举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在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确定后,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选举工 作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 2023-12-11│股权质押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单颖女士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展期手续。 ──────┬────────────────────────────────── 2023-12-07│其他事项 ──────┴────────────────────────────────── 2023年12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单森林先生提交的《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 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 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1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单森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649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董事会认为:该 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 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5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5日(周五)。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1 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 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关镇本公司会议室 ──────┬────────────────────────────────── 2023-11-30│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3、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 务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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