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05 九典制药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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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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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 │ 1.08亿│ 87.08万│ 1539.82万│ 14.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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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 8113.06万│ 2069.10万│ 8293.15万│ 102.22│ 1.95亿│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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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315.04万│ 0.00│ 7342.03万│ 10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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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 3.53亿│ 1458.69万│ 3.53亿│ 100.01│ 499.83万│ ---│
│口服固体制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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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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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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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朱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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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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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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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为更好地满足整体战略发展需求,有效整合并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各方资源优势│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典制药”)拟使用自有资金,上限│
│ │不超过9000万元,与深圳前海上善金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善资│
│ │本”)、湖南湘江新区引导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江新区四号│
│ │”)、朱志宏先生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沙湘江善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
│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一朱志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与专业│
│ │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
│ │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姓名:朱志宏 │
│ │ 2、住址:长沙市雨花区雅塘村*栋*门*房 │
│ │ 3、关联关系说明:朱志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 │
│ │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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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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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南上善典赞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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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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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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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调整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典制药")分别于2022年1月11日和1│
│ │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
│ │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与深圳前海中金│
│ │创富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创富")、海南上善典赞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善典赞")、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平安汇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宏典盛世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典盛│
│ │世")。 │
│ │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
│ │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
│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
│ │ 2022年5月23日,平安汇通将其持有的宏典盛世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其他合伙人正式签署了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宏典盛世已完成│
│ │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
│ │ (二)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公司拟与云南信托签署相关转让协议受让云南信托持有的宏典盛世20%的财产份额(对 │
│ │应的认缴/实缴出资额为4000万元),转让总价款为5312.40万元。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云南信托持有的财产份额由52.15%变更为32.15%,对应的认缴/实缴 │
│ │出资额由10430万元减少至为6430万元;公司持有的财产份额由5.00%变更为25.00%,对应的│
│ │认缴/实缴金额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其他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变。 │
│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专业投 │
│ │资机构共同投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志宏先生、朱志云女士、杨洋先│
│ │生、范朋云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 │
│ │案时将回避表决。 │
│ │ 关联合作方上善典赞系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的│
│ │,因此上善典赞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
│ │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
│ │资,向共同投资的企业增资、减资,或者通过增资、购买非关联人投资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
│ │共同投资或者增加投资份额的,应当以上市公司的投资、增资、减资、购买投资份额的发生│
│ │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
│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注册信息 │
│ │ 企业名称:海南上善典赞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MAA91XAD95 │
│ │ 成立时间:2021年9月9日 │
│ │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2号楼A区21-08-86号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上善金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 │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2、关联关系说明:上善典赞系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限合伙人共同投 │
│ │资设立的,因此上善典赞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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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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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宏 520.00万 1.06 3.16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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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20.00万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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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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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7 │质押股数(万股) │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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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16 │质押占总股本(%)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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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朱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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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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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1-0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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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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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6日朱志宏质押了52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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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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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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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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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典制│九典宏阳 │ 3.49亿│人民币 │2023-06-29│2024-12-15│连带责任│否 │否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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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典制│普道医药 │ 3000.00万│人民币 │2018-08-14│2025-08-13│连带责任│否 │否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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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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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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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朱志宏先生
的通知,获悉朱志宏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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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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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605585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30%)的持股5%以上股东段立新女士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147721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段立新女士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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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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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含130%),已触发九典转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九典
转02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九典转02的有条件赎回权,且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5月1日),如九典转0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有条
件赎回权。自2025年5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九典转0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九典转02的提前赎回权。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2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
行总额为36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10月13日起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九典转02,债券代码:1232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和《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自2024年3月21日
起至2029年9月14日止。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九典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间内,如下描述情况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可转换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
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33元/股)的130%(含130%,即19.93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九典转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九典
转02的议案》,考虑到九典转02自2024年3月21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九
典转02的有条件赎回权,且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5月1日),如九典转0
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有条件赎回权。自2025年5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
计算,若九典转0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九
典转02的提前赎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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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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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整体战略发展需求,有效整合并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各方资源优势,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典制药”)拟使用自有资金,上限不超
过9000万元,与深圳前海上善金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善资本”)
、湖南湘江新区引导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江新区四号”)、朱
志宏先生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长沙湘江善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一朱志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朱志宏
2、住址:长沙市雨花区雅塘村*栋*门*房
3、关联关系说明:朱志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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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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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6295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9%)的监事段斌女士,计划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7392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0.032%)。
持有本公司股份1454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0%)的监事梁胜华女士,计划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354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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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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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撤
回椒七麝凝胶贴膏药品注册申请报告,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椒七麝凝胶贴膏
注册分类:中药1.1类
剂型:贴膏剂
功能主治:温经散寒,活血止痛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号:CXZS2300028
申请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
椒七麝凝胶贴膏是公司基于临床经验方开发的局部经皮给药制剂,具有温经散寒、活血止
痛的作用,用于寒凝血瘀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压痛、局部畏寒、得温痛减、关节活动
不利、僵硬重滞;骨性关节炎等见上述证候者。椒七麝凝胶贴膏于2006年4月获得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2008年8月取得Ⅱ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2010年5月取得Ⅲ期临床
试验总结报告。2016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实验数据自查核查工
作的公告》,公司对椒七麝凝胶贴膏完成临床实验数据自查,根据现行技术指导原则及法规的
要求,并与药品审评中心沟通后重新开展Ⅲ期临床试验,于2023年11月取得第二次Ⅲ期临床试
验总结报告,2023年12月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受理。
因椒七麝凝胶贴膏需进一步完善有关试验数据,公司已于近日提交了该产品的撤回注册申
请报告,尚未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后续公司将根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待进一步完善相关研究后再次启动本产品的申报注册工作。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产品累计投入资本化研发支出为1,370.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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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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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6月7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91.295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3、本次归属涉及的人数:68人。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530.00万股,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3468.7
298万股的2.26%。
2、授予人数:72人。
3、授予价格(调整前):13.94元/股。
4、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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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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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24年3月29日公司
总股本345148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1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做出相应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P=(9.535-0.321)/(1+0.4)=6.581元/股。
2、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
限制性股票数量Q=742.00×(1+0.4)=1038.8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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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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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68人。
2、拟归属数量:291.295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3、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530.00万股,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23468.7
298万股的2.26%。
2、授予人数:72人。
3、授予价格(调整前):13.94元/股。
4、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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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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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25.8328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第二个归属期内的归属情况出现以下调整:
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要求,将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9.604万股;
2、10名激励对象因本期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合格”,将按80%的比例归属当期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10.9368万股;
3、2名激励对象因本期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将取消归属当期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5.29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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