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07 威唐工业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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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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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meyer OpCo、Ebme│ 4839.68│ ---│ 100.00│ ---│ 71.87│ 人民币│
│yer GP、Ebmeyer Pr│ │ │ │ │ │ │
│opCo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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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 Industries DELA│ 1378.84│ ---│ 100.00│ ---│ -10.16│ 人民币│
│WARE IN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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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 Industries TEXA│ 689.42│ ---│ 100.00│ ---│ -52.55│ 人民币│
│S In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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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唐斯普汽车零部件│ 500.00│ ---│ 100.00│ ---│ -1.30│ 人民币│
│(上海)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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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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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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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 2.96亿│ 2690.53万│ 2.05亿│ 69.29│ 895.67万│ 2023-12-31│
│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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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 2.81亿│ 0.00│ 28.01万│ 0.10│ 0.00│ ---│
│零部件产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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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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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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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斯堪尼威唐冲压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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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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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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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4年10月15日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斯堪尼威唐冲│
│ │压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斯堪尼威唐”)│
│ │预计将发生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1044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等资产预计金额不超│
│ │过827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预计年租赁金额不超过217万元人民币。 │
│ │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关联方:斯堪尼威唐冲压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唐汽车冲压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拟与斯堪尼亚制造(中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斯堪尼亚”)合资设立斯堪尼威唐,根据拟签订股东协议之治理结构的相关│
│ │条款,斯堪尼威唐属于子公司威唐冲压与斯堪尼亚的合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斯堪尼威唐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
│ │ 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
│ │易框架协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 │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公司拟向斯堪尼威唐出售设备等资产,预计金额不超过827万元人民币。 │
│ │ (2)公司拟向斯堪尼威唐提供房屋租赁服务,预计年租赁金额不超过217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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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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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久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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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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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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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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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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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威唐力捷智能工业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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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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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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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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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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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铭仕威唐(无锡)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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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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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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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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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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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铭仕威唐(无锡)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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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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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房屋及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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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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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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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久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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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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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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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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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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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铭仕威唐(无锡)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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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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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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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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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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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铭仕威唐(无锡)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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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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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房屋及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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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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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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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锡亮 1150.00万 7.33 44.51 2023-09-22
兴瑞华祥控股有限公司 210.00万 1.34 26.74 2021-05-14
─────────────────────────────────────────────────
合计 1360.00万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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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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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22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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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87 │质押占总股本(%) │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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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张锡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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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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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2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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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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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20日张锡亮质押了10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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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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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06 │质押股数(万股)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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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6 │质押占总股本(%)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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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钱光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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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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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0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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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11-22 │解押股数(万股)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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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05日钱光红质押了25万股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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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11月22日钱光红解除质押3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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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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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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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唐工│威唐汽车冲│ 2500.00亿│人民币 │2017-12-25│2018-06-26│一般担保│否 │是 │
│业技术股份│压技术(无 │ │ │ │ │,保证担 │ │ │
│有限公司 │锡)有限公 │ │ │ │ │保 │ │ │
│ │司 │ │ │ │ │ │ │ │
├─────┼─────┼─────┼────┼─────┼─────┼────┼───┼───┤
│无锡威唐工│威唐汽车冲│ 2500.00万│人民币 │2017-12-25│2018-06-26│一般担保│否 │是 │
│业技术股份│压技术(无 │ │ │ │ │,保证担 │ │ │
│有限公司 │锡)有限公 │ │ │ │ │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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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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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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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
股票为2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3.81%。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总量的20%。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
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届满失效,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陈贇女士作为征集人依法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8人调整为45人,首次
授予数量由143.50万股调整为139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23万股保持不变。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7、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45人,首次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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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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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特定股东无锡高新
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持有威唐工业股份7014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396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的0.4013%。高新创投计划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0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6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的0.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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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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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
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
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18.00元/股调整为
17.98元/股,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17.98元/股调
整为17.95元/股,自2024年9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3
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361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4%,最高成交价为13.68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09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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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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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
议,会议选举马佳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马佳璐女士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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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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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参照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同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审计机构暨聘
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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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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