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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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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08 聚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9-28│ 2.82│ 1.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4│ 5.73│ 1177.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0-29│ 7.33│ 384.8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3-06│ 11.44│ 947.23万│ ├───────────┼───────────┼───────────┼───────────┤ │增发 │ 2021-04-26│ 17.05│ 6.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9│ 6.05│ 4533.63万│ ├───────────┼───────────┼───────────┼───────────┤ │增发 │ 2023-08-07│ 9.20│ 10.8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31│ 5.87│ 469.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9│ 5.89│ 2899.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31│ 5.71│ 174.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9│ 5.73│ 2257.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31│ 3.83│ 114.9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聚灿宿迁 │ 65000.00│ ---│ 100.00│ ---│ -4658.06│ 人民币│ ├─────────┼─────┼─────┼─────┼─────┼──────┼──────┤ │金融衍生工具 │ ---│ ---│ ---│ 10.66│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Mini/Micro LED芯片│ 10.82亿│ 8924.33万│ 1.98亿│ 70.37│ ---│ ---│ │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 │ │ │ │ │ │ │1 │ │ │ │ │ │ │ ├─────────┼──────┼─────┼─────┼─────┼─────┼──────┤ │Mini/Micro LED芯片│ ---│ 3.04亿│ 6.42亿│ 80.30│ ---│ ---│ │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 │ │ │ │ │ │ │2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孙永杰 1620.00万 2.40 20.27 2025-01-25 徐英盖 325.00万 1.08 24.97 2021-06-29 ───────────────────────────────────────────────── 合计 1945.00万 3.4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25 │质押股数(万股) │16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27 │质押占总股本(%) │2.40 │ ├────────┼──────────────┴────────┴──────────────┤ │股东名称 │孙永杰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2 │质押截止日 │2035-01-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2日孙永杰质押了162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1│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公司审 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6年年报审计机构,该所在2025年度为本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 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 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 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年报审计服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1│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 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 潘华荣先生、徐桦女士、曹玉飞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 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 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 2026-03-21│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 任保险。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投保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保额:不超过20,000万元/年 4、保费:不超过5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每年度 公司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 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2026-03-11│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前述 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指派孔令 莉女士、潘思兰女士、计亿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新华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提供 审计服务。因计亿女士、潘新华先生工作调整,容诚事务所指派丁超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 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国杰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 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孔令莉女士、潘思兰女士、丁超先生,质量控制 复核人为杨国杰先生。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 构成不利影响。 ──────┬────────────────────────────────── 2026-03-04│委托理财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拟任一时点使用 不超过12.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拟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12.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4.00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拟任一时点现金管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2.00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另立账户归集类)、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等)。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此事项董 事会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营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开展适度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 2025-11-26│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6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高利先 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利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职工董 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高利先生,198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苏璨扬光电 有限公司整合部课长,2017年至今任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21年9 月至2025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 2025-11-26│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人 数由6名增加到8名,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 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11-11│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人 数拟由6名增加至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含职工代表董事)由4名增加至5名,独立董事人 数由2名增加至3名。新增的2名董事,分别为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86)。 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 施伟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新增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通过需以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 施伟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施伟力先生简历 施伟力先生,195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福建泉州明新中学教师、福建泉州无线电五厂副厂长、厦门华厦教学设备公司经理、 中外合资东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南方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刚光电有限 公司厂长、鑫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路美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曼斯 雷德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九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九久光电制造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河南屹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2月至2022年 12月,任中国照明学会第六届、第七届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顾问;2015年12月至 2020年1月,任深圳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会长,后转任特别顾问至今;2016年10月至2021 年10月,任株洲众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14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 任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任深圳市标谱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至今任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施伟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 职条件。 ──────┬────────────────────────────────── 2025-10-24│股权质押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潘华荣先生股份解除质押 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2025-09-23│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2025年7月3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在规定期限内出售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限制性股 票归属登记导致股份变化,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971746804股变更为938915144股 ,注册资本将由971746804元变更为938915144元,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作出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75)。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53774401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05室法定代表人:潘华荣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8日 经营范围:照明器件、显示器件、光电器件的研发、组装生产和销售,LED图形化衬底、L ED外延片、LED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出口和生产 所需设备、技术、原辅材料的进口;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 调试、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5-09-10│股权回购 ──────┴────────────────────────────────── 1、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283166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38%,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300013990.67元。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71746804股变更为938915144股,注册资本将由971746804元变更为9389151 44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9月9日完成 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 回购期限为自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5)。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3.8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截至2024年4月8日,公司通过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831660股,占本次回购完成 时公司总股本的4.8931%,最高成交价为9.8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10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300013990.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 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2025年7月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同意对 回购股份3283166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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