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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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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08 聚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聚灿宿迁 │ 65000.00│ ---│ 100.00│ ---│ -4658.06│ 人民币│ ├─────────┼─────┼─────┼─────┼─────┼──────┼──────┤ │金融衍生工具 │ ---│ ---│ ---│ 10.66│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光效LED芯片扩产 │ 4.87亿│ 1.91亿│ 3.50亿│ 71.89│ ---│ ---│ │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7亿│ ---│ 2.07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9-08 │交易金额(元)│11.4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合计11.40亿元向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 │ │ │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或“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ini/MicroLED芯片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的建设。 │ │ │ 公司近日收到子公司聚灿宿迁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聚灿宿迁已取得宿迁│ │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3-06-28 │交易金额(元)│7047.7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3.23│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 │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2019年11月5日,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聚灿光电科 │ │ │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子公司”)、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宿迁产业基金”)签署了《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019年11月8日,宿迁产业基金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价 │ │ │格认购聚灿宿迁增加的注册资本6000万元。 │ │ │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确定方式,公司拟以人民币7047.75万元的价格提前 │ │ │回购6000万股子公司股份。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聚灿宿迁的股权比例将由96.77%│ │ │增加至100%,聚灿宿迁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本次股权回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回购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潘华荣 2587.00万 3.86 20.02 2024-02-02 孙永杰 1620.00万 2.97 20.27 2022-09-28 徐英盖 325.00万 1.08 24.97 2021-06-29 ───────────────────────────────────────────────── 合计 4532.00万 7.9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2-02 │质押股数(万股) │258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02 │质押占总股本(%) │3.86 │ ├────────┼──────────────┴────────┴──────────────┤ │股东名称 │潘华荣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31 │质押截止日 │2025-01-2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31日潘华荣质押了2587.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4-24 │质押股数(万股) │190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74 │质押占总股本(%) │3.50 │ ├────────┼──────────────┴────────┴──────────────┤ │股东名称 │潘华荣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4-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2-01 │解押股数(万股) │1905.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21日潘华荣解除质押387.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4年02月01日潘华荣解除质押190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2-09-28 │质押股数(万股) │2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8 │质押占总股本(%) │0.50 │ ├────────┼──────────────┴────────┴──────────────┤ │股东名称 │孙永杰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2-09-26 │质押截止日 │2025-09-2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孙永杰先生部分股份质│ │ │押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的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05-13 │质押股数(万股) │229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73 │质押占总股本(%) │4.21 │ ├────────┼──────────────┴────────┴──────────────┤ │股东名称 │潘华荣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4-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4-21 │解押股数(万股) │2292.00 │ ├────────┼──────────────┴────────┴──────────────┤ │质押说明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潘华荣先生部分股份解│ │ │除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3年04月21日潘华荣解除质押387.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参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 选举罗嫚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罗嫚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 2024-04-10│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 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4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披露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4月29日,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2022年4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88 名激励对象授予1907.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7、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2022年8月31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9、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 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0、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1、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 、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 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另外,公司依据 归属时的前一会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140.10万股。 ──────┬────────────────────────────────── 2024-04-10│其他事项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2.3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灿光电”)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5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2.3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2107.50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4363.17万股的3.88%。其中,首次授予1907.50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90.51%,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4363.17万股的3.51%; 预留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9.49%,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 4363.17万股的0.37%。 3、首次授予价格:6.09元/股; 预留授予价格:5.91元/股。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 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 2024-04-10│价格调整 ──────┴────────────────────────────────── 鉴于公司2024年2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11185720.00股后的6597971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 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05-0.16=5.89元/股,预留授予价格:5.87-0.16=5 .71元/股。 ──────┬────────────────────────────────── 2024-04-09│股权回购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 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4.00元/ 股调整至不超过13.8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 间,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 时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截至2024年4月8日,公司通过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8316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4.8931%,最高成交价为9.8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13990 .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2-02│股权质押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潘华荣先生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 2024-02-01│股权回购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潘华荣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华荣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1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 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华荣 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三、提议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如公司有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的用途,亦可以考虑将回购的股份用途调整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 5、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拟回购期限:自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上述具体以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华荣先生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潘华荣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1-27│其他事项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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