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09 精研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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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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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9-29│ 38.70│ 7.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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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23│ 23.41│ 1505.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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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8-23│ 36.47│ 404.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03│ 44.84│ 857.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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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21│ 32.10│ 134.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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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12-03│ 100.00│ 5.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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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3│ 18.55│ 755.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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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6│ 23.62│ 145.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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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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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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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热能管理有│ 2460.00│ ---│ 82.00│ ---│ -664.4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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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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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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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 5.62亿│ 433.80万│ 5.34亿│ 94.90│ 9359.19万│ 2025-04-30│
│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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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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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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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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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3.55%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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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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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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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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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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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3.5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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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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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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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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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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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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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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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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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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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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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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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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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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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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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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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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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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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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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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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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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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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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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自在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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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配偶为其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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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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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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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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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邬均文、杨剑、王立成、王逸然、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天敏、朱卫│
│ │东、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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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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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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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况 │
│ │ 为满足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长远战略发展│
│ │及业务需要,完善公司一站式全制程生产能力,公司拟与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明研”)、徐天敏先生、王逸然女士、邬均文先生、杨剑先生、朱│
│ │卫东先生、王立成先生以及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精材│
│ │”)共同设立江苏精研热处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
│ │下简称“精研热处理”、“合资公司”)。 │
│ │ 精研热处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980万元,占注│
│ │册资本的66%;宁波明研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徐天敏先生拟以货币│
│ │资金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王逸然女士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6%;邬均文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杨剑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90│
│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朱卫东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王立成先│
│ │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常州精材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占注 │
│ │册资本的10%。基于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管理层安排,合资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 │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方邬均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 │经理、财务总监;王立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逸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之一王明喜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妹关系;宁│
│ │波明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明喜先生、黄逸│
│ │超女士、邬均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邬均文 │
│ │ 邬均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 (二)杨剑 │
│ │ 杨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 (三)王立成 │
│ │ 王立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 │ (四)王逸然 │
│ │ 王逸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
│ │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妹关系。 │
│ │ (五)宁波明研 │
│ │ 名称: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宁波明研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州明同管理咨询有│
│ │限公司,常州明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董│
│ │事长、总经理王明喜先生。 │
│ │ (六)徐天敏 │
│ │ 徐天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 (七)朱卫东 │
│ │ 朱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 (八)常州精材 │
│ │ 名称: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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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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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常州瑞点精│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密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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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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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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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
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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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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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17958.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105139.77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本年度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661556202.41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637243626.
7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7243626.76元。
3、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定了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86076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9303834.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
配比例。
4、如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303834
.0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13%。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
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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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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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及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
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津贴)相关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的确认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的形式按季度发放。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
酬标准。
(2)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工作创
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3)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4)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
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
4、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下同)在公
司领取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公司整体业绩、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参考
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
酬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3)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
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
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
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情况/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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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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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
值测试。
经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
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公司拟对2025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82971324.14元。上述计提
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信用减
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二)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0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
产减值测试。
经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6年一季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
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公司拟对2026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9030544.59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
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01月01日—202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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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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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初步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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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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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1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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