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09 精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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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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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9-29│ 38.70│ 7.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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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23│ 23.41│ 1505.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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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8-23│ 36.47│ 404.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03│ 44.84│ 857.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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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21│ 32.10│ 134.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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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12-03│ 100.00│ 5.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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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3│ 18.55│ 755.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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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6│ 23.62│ 145.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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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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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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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热能管理有│ 2460.00│ ---│ 82.00│ ---│ -664.4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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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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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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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 5.62亿│ 433.80万│ 5.34亿│ 94.90│ 9359.19万│ 2025-04-30│
│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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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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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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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邬均文、杨剑、王立成、王逸然、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天敏、朱卫│
│ │东、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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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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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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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况 │
│ │ 为满足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长远战略发展│
│ │及业务需要,完善公司一站式全制程生产能力,公司拟与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明研”)、徐天敏先生、王逸然女士、邬均文先生、杨剑先生、朱│
│ │卫东先生、王立成先生以及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精材│
│ │”)共同设立江苏精研热处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
│ │下简称“精研热处理”、“合资公司”)。 │
│ │ 精研热处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980万元,占注│
│ │册资本的66%;宁波明研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徐天敏先生拟以货币│
│ │资金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王逸然女士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6%;邬均文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杨剑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90│
│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朱卫东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王立成先│
│ │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常州精材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占注 │
│ │册资本的10%。基于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管理层安排,合资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 │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方邬均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 │经理、财务总监;王立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逸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之一王明喜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妹关系;宁│
│ │波明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明喜先生、黄逸│
│ │超女士、邬均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邬均文 │
│ │ 邬均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 (二)杨剑 │
│ │ 杨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 (三)王立成 │
│ │ 王立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 │ (四)王逸然 │
│ │ 王逸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
│ │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妹关系。 │
│ │ (五)宁波明研 │
│ │ 名称: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宁波明研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州明同管理咨询有│
│ │限公司,常州明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董│
│ │事长、总经理王明喜先生。 │
│ │ (六)徐天敏 │
│ │ 徐天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 (七)朱卫东 │
│ │ 朱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 (八)常州精材 │
│ │ 名称: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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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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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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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配偶为其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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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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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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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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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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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配偶为其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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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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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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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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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自在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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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配偶为其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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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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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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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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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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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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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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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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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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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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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配偶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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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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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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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配偶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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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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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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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自在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配偶为其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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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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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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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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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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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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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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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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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常州瑞点精│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密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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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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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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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
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08,760,87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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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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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
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事项的议案》,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订,其
中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增加的两名董事为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
事人数保持3名不变。
一、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和董事会提
名,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选举杨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以及陈攀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陈攀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以及杨俊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陈攀女士的任期自公司本次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简历
陈攀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06年7
月任湖北省襄樊市城关中学教师;2006年11月至2008年5月担任常州金茂置业有限公司人事行
政专员;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担任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航燕灵童青少年教育咨询工作室职员;
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江苏七加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21年7月至2024年5
月担任苏州一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江苏精研智行系统有限公司监事
;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助理;2015年8月至2025年
8月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担任江苏精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高级主管;2018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2024年12月至今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关系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
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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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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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A1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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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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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况
为满足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长远战略发展及
业务需要,完善公司一站式全制程生产能力,公司拟与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明研”)、徐天敏先生、王逸然女士、邬均文先生、杨剑先生、朱卫东先
生、王立成先生以及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精材”)共同
设立江苏精研热处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精
研热处理”、“合资公司”)。
精研热处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98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66%;宁波明研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徐天敏先生拟以货币资金
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王逸然女士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邬
均文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杨剑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9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3%;朱卫东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王立成先生拟以货币
资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常州精材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基于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管理层安排,合资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系公司控股子
公司。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方邬均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王立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逸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王明喜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妹关系;宁波明研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明喜先生、黄逸超女
士、邬均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
关部门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公司,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
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基本原则,投资各方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责任分担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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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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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
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789.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
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
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余额支
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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