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09 精研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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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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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9-29│ 38.70│ 7.6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23│ 23.41│ 1505.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8-23│ 36.47│ 404.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03│ 44.84│ 857.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21│ 32.10│ 134.62万│
├───────────┼───────────┼───────────┼───────────┤
│可转债 │ 2020-12-03│ 100.00│ 5.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3│ 18.55│ 755.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6│ 23.62│ 145.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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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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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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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热能管理有│ 2460.00│ ---│ 82.00│ ---│ -664.4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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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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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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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 5.62亿│ 433.80万│ 5.34亿│ 94.90│ 9359.19万│ 2025-04-30│
│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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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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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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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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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3.55%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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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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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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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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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3.55%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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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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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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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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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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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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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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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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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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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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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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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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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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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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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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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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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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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皓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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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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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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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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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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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自在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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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配偶为其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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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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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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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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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邬均文、杨剑、王立成、王逸然、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天敏、朱卫│
│ │东、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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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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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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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况 │
│ │ 为满足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长远战略发展│
│ │及业务需要,完善公司一站式全制程生产能力,公司拟与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明研”)、徐天敏先生、王逸然女士、邬均文先生、杨剑先生、朱│
│ │卫东先生、王立成先生以及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精材│
│ │”)共同设立江苏精研热处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
│ │下简称“精研热处理”、“合资公司”)。 │
│ │ 精研热处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980万元,占注│
│ │册资本的66%;宁波明研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徐天敏先生拟以货币│
│ │资金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王逸然女士拟以货币资金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6%;邬均文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杨剑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90│
│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朱卫东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王立成先│
│ │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常州精材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占注 │
│ │册资本的10%。基于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管理层安排,合资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 │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方邬均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 │经理、财务总监;王立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逸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之一王明喜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妹关系;宁│
│ │波明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明喜先生、黄逸│
│ │超女士、邬均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邬均文 │
│ │ 邬均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 (二)杨剑 │
│ │ 杨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 (三)王立成 │
│ │ 王立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 │ (四)王逸然 │
│ │ 王逸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
│ │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为姐妹关系。 │
│ │ (五)宁波明研 │
│ │ 名称:宁波明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宁波明研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州明同管理咨询有│
│ │限公司,常州明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董│
│ │事长、总经理王明喜先生。 │
│ │ (六)徐天敏 │
│ │ 徐天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 (七)朱卫东 │
│ │ 朱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 (八)常州精材 │
│ │ 名称:常州精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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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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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常州瑞点精│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密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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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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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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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
025-053),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166173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89%)的
股东史娟华女士,计划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661739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
.89%),且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
减持数量不做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史娟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
月01日,股东史娟华女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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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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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下午15: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办公楼
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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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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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
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江苏精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
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种类及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
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
行信贷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
具体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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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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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
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或上述品种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
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2亿美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6、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
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
展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2亿美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或上述品种的组合。
(2)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
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3)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
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4、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
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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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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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2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8.88元/股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2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18.8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
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18.9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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