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13 英可瑞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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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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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0-19│ 40.29│ 3.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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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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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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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10218.50│ ---│ ---│ 14272.9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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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1295.30│ ---│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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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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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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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 2.35亿│ 0.00│ 1.35亿│ 100.30│-5457.52万│ 2021-12-31│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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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 0.00│ 0.00│ 8700.81万│ 66.93│-1039.60万│ 2024-07-01│
│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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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 7500.00万│ 84.70万│ 2234.55万│ 49.66│ 0.00│ 2026-12-31│
│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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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7500.00万│ 0.00│ 7547.77万│ 100.00│ 0.00│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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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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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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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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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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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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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源│
│ │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拟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万元减至3265.3│
│ │1万元。其中,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减少认缴 │
│ │注册资本440万元,英可瑞减少认缴注册资本294.69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 │
│ │公司51%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勇志先生担任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标的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标的公司49%股权。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 │
│ │略布局规划,经审慎研究决定,标的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734.69万元,其中,威迈斯减少认│
│ │缴注册资本440万元,英可瑞减少认缴注册资本294.69万元。因此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4│
│ │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3265.31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 │
│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勇志先生担任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QU5M6B │
│ │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4、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60号英可瑞科技楼1#楼厂区一 │
│ │单元901、401 │
│ │ 5、法定代表人:万仁春 │
│ │ 6、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
│ │ 7、成立日期:2021年4月30日 │
│ │ 8、营业期限:2021年4月30日至2041年4月27日 │
│ │ 9、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自动切换开关、监控通讯系统、标准及定制的电源产品 │
│ │、二次电源产品、户外通信机房、户外通信机柜、低压自动切换开关、配电系统及其配套产│
│ │品、家用电器、软件产品、节能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 │让、技术推广、生产及销售;产品设计;从事电源精密仪器、系统和设备的集成、维修、安│
│ │装、维护、调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
│ │询;市场营销策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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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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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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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45.9849万份。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已于2025年5月7日办理完成。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针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公司监事会对
拟注销期权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一、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被聘任为监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人已经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聘任为监事,均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292万份由公司注销。
(二)、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对应的
业绩考核:目标Am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元,目标An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
,实际完成值为A,若实际完成值A≥Am,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若An≤A<Am,则公
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若实际完成值A<An,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根据公司2024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营业收入约为2.54亿元,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
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目标An,对应可行权比例为0%,涉及122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3.3557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45.9849万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
理完成。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二、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证券结果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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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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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年4月25日,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香港子公司设立事宜。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香港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英可瑞(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港元(或等额的其他货币)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4、经营范围:国际贸易、国际合作及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咨询服务,
对外投资等(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上注册信息最终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及商业登记署登记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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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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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于2025年4月2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8.5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该授信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各类贷
款、信用证、保函、承兑、贴现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满足一定融资以及业务开展需求。
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含
本数)人民币担保,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深圳
市英可瑞直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直流”)、深圳市英可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数字”)、深圳市瑞臻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臻精密”)、
英可瑞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湖南”)、深圳市格睿德电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格睿德”)。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
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一切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贴现、开户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
责任全部由公司及相应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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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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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
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发行股票后
,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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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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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900万元人民
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10,900万元人民币
,其中票据池额度的有效期为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日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0,9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9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
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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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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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3月4日,公司
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
(六)2022年3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七)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
完成的公告》。
(八)2023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一)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二)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被聘任为监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人已经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聘任为监事,均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292万份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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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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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
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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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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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现金利润
不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
的长远考虑,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
(三)、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
24年度现金利润不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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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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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关于变更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中信建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
定赵旭先生、蒋南航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截止2020年12月31
日,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
现因蒋南航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委派余皓亮先生(简历请见附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旭先生、余皓亮先生,持续督导期
限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公司董事会对蒋南航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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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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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444200508),发证时间:2024年12月26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为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三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
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此前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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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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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关于变更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中信建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法
定持续督导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对公司尚未使
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中信建投原指定的赵旭先生、龙敏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龙敏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序进行,中信建投委派蒋南航先生(简历请见附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旭先生、蒋南航先生,持续督导期
限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公司董事会对龙敏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蒋南航先生简历
蒋南航,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注
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南网能源IPO、广州塔IPO、
英可瑞IPO、天润数娱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穗恒运重大资产重组、我爱我家重大资产重组、读
书郎港股IPO、澜沧古茶港股IPO、中旭未来港股IPO、图达通港股IPO、天润控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广电运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京华信息新三板、人印股份新三板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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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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