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13 英可瑞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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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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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0-19│ 40.29│ 3.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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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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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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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10218.50│ ---│ ---│ 14272.99│ ---│ 人民币│
├─────────┼─────┼─────┼─────┼─────┼──────┼──────┤
│其他2 │ 1295.30│ ---│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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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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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 2.35亿│ 0.00│ 1.35亿│ 100.00│-1081.65万│ 2021-12-31│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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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 0.00│ 0.00│ 8700.81万│ 66.93│ -845.67万│ 2024-07-01│
│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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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 7500.00万│ 0.00│ 2234.55万│ 49.66│ ---│ 2026-12-31│
│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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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7500.00万│ 0.00│ 7547.77万│ 100.00│ ---│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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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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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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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可瑞新能源(湖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湖南”或“标的公司”)拟以增资扩股形式引入投资者深圳市弘
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军新能”),弘军新能拟取得英可瑞湖南股权比例为20%,
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其中250万元计入英可瑞湖南注册资本,550万元计入英可
瑞湖南资本公积。
公司及英可瑞湖南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英可瑞
湖南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250万元,公司持有英可瑞湖南股份比例由51%下降
至40.8%,英可瑞湖南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
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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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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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的议案》,现将会议决议公告如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刘
文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
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刘文锋先生简历: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
深圳市汇业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2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监控
产品线总监、电源事业部总监、董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系统业务产品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93261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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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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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全球化发展
战略及经营需要,为更好地开拓海外业务、引进优秀人才和先进技术,加快公司的全球化发展
进程,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中国香港设立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8)。
近日,公司已取得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
改境外备[2025]717号)、由深圳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403
202500955号)。公司子公司英可瑞(香港)有限公司已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并取得《公司注册证明书》。本次投资事项的备案、审批及公司注册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一、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英可瑞(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英可瑞(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INCREASE(HONGKONG)LIMITED
注册地址:UNIT903D9/F,CAMERONCOMMERCIALCENTRE,458-468HENNESSYROAD,CAUSEWAYBAY,
HONGKONG
注册资本:10万港币
注册证书编号:7873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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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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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
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
)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鉴于前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经本次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
(四)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
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做好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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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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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或“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事务所实行
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英可瑞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
次。
拟任项目合伙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爱旭股份(600732)、华利集团(30
0979)、领益智造(00260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瑞飞,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服务过通宇通讯(002792)、高凌信息(688175)、英可瑞(30071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利集团(300979)、顺络电子
(002138)、三态股份(301558)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运辉、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瑞飞、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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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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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10:
30在深圳市南山区TCL国际E城E1栋11层英可瑞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刘文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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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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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45.9849万份。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已于2025年5月7日办理完成。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针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公司监事会对
拟注销期权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一、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被聘任为监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人已经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聘任为监事,均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292万份由公司注销。
(二)、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对应的
业绩考核:目标Am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元,目标An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
,实际完成值为A,若实际完成值A≥Am,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若An≤A<Am,则公
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若实际完成值A<An,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根据公司2024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营业收入约为2.54亿元,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
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目标An,对应可行权比例为0%,涉及122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3.3557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45.9849万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
理完成。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二、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证券结果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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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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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年4月25日,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香港子公司设立事宜。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香港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英可瑞(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港元(或等额的其他货币)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4、经营范围:国际贸易、国际合作及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咨询服务,
对外投资等(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上注册信息最终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及商业登记署登记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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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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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于2025年4月2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8.5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该授信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各类贷
款、信用证、保函、承兑、贴现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满足一定融资以及业务开展需求。
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含
本数)人民币担保,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深圳
市英可瑞直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直流”)、深圳市英可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数字”)、深圳市瑞臻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臻精密”)、
英可瑞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湖南”)、深圳市格睿德电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格睿德”)。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
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一切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贴现、开户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
责任全部由公司及相应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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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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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
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发行股票后
,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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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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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900万元人民
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10,900万元人民币
,其中票据池额度的有效期为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日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0,9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9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
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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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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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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