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13 英可瑞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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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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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0-19│ 40.29│ 3.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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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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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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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香港)有限│ 1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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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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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 2.35亿│ 0.00│ 1.35亿│ 100.30│-8114.34万│ 2021-12-31│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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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 0.00│ 0.00│ 8700.81万│ 66.93│-1443.70万│ 2024-07-01│
│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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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 7500.00万│ 169.78万│ 2404.33万│ 53.43│ 0.00│ 2026-12-31│
│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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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7500.00万│ 0.00│ 7547.77万│ ---│ 0.00│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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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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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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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市英可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2.50万股,并于
2017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公司于2026
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
的需要,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国泰海通负责本次
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并与其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
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尚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海通承接,中信建投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对中
信建投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
感谢!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志强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
会计师、税务师。曾主持或参与科顺股份(300737.SZ)IPO项目、广汇能源(600256.SH)非
公开发行项目、科顺股份(300737.SZ)非公开发行项目、苏州天脉(301626.SZ)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光弘科技(30073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佛塑科技(0
00973.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经纬科技(83446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启明星辰(
002439.SZ)年度审计项目、康佳集团(000016.SZ)年度审计项目等多家企业的IPO、再融资
、并购和年度审计项目。王志强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张贵阳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
荐代表人,会计专业硕士。曾主持或参与广济药业(000952.SZ)非公开发行项目、比音勒芬
(002832.SZ)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大禹节水(300021.SZ)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首华燃气
(300483.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中际旭创(300308.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
目、大禹节水(300021.SZ)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露笑科技(002617.SZ)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自科技(300490.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欣锐科技(300745.SZ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铭普光磁(002902.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佛山照明(0
00541.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锌业股份(000751.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领
益智造(002600.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胜宏科技(300476.SZ)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项目、泛亚微透(688386.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光弘科技(300735.SZ)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玉禾田(300815.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国星光电(002449.
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永达股份(001239.SZ)IPO项目、尚航科技北交所IPO项目、
领益智造(002600.SZ)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等。张贵阳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
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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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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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于2026年4月24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担保额
度及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保障公司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及票据池业务高效、有序推进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求办理上述业
务具体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办理相关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其他条件以各主体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
之日止,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开展票据池业务情况
为优化资金管理、提升票据使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具体业务规模、合作金融机构及相关业务条款,由公
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自主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业务协议为准。
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票据
池额度事项之日止,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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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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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各类应
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
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评估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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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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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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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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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自
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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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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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不会因未进行现金分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战略规划需要及外部市场环境,为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市场和
研发基础、增强综合实力,公司需保持必要的研发投入与市场投入,并进一步扩充产能、提升
研发能力。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安排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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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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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8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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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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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52725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2%)的特定股东深圳合睿新盛信息技
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睿新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814
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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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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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
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60号英可瑞工业园英可瑞科技楼大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伟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98,23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
.88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7,690,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
54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541,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0%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5,814,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6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272,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541,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410%。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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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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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
计师的说明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杨运辉先生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杨运辉先生、谭代
明先生工作调整,容诚事务所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聂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更换为
姚贝女士,其他人员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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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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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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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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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6年3月3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3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60号英可瑞工业园英可瑞科技楼大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伟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已于2026年2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98,002,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
.74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7,691,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
54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311,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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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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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睿德电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格睿德”)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
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44203504,发证时间
:2025年12月25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格睿德自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是对格睿德的研发技术水平和
综合实力的充分肯定,将对其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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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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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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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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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所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
年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
在利润分配中享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计划在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努力为股东提供科学、持续、稳定、合理
的投资回报。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需同时满足以下内容:
(1)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
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
需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具体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项规定处理。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4、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
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其占用的资金。
6、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7、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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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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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就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处
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在未来日常经营中,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交所的监管和指导下,继续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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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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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3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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