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17 华信新材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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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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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51.49│ ---│ ---│ 432.2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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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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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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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吨智能卡基│ 1.07亿│ 0.00│ 1.07亿│ 100.43│ 1328.79万│ 2018-12-31│
│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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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吨功能性聚│ 4903.80万│ 0.00│ 5032.30万│ 102.62│ -357.06万│ 2019-08-31│
│酯薄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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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4425.00万│ 3201.93万│ 4818.69万│ 108.90│ ---│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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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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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1 │交易金额(元)│1.2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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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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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699弄《申文传│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媒广场》5号1-4层(共4层)的房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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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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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上报融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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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
│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
│ │议案》,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新”)拟使用自有资金│
│ │人民币12053.505万元向上海上报融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报融媒”)购买位 │
│ │于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699弄《申文传媒广场》5号1-4层(共4层)的房屋。本次事项在董 │
│ │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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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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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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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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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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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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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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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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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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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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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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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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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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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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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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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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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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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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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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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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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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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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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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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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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关系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工贸”)及其一致行动关系人徐州
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诚资产”)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308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3%,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0
2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华智工贸、华诚资产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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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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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年3
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9)。
3、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4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
见。
6、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7、2024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
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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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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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新”)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2053.505万元向上海上报融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报融媒”)购买位于上海市
闵行区新镇路1699弄《申文传媒广场》5号1-4层(共4层)的房屋。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上报融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699弄4号102室
4、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699弄4号102室
5、法定代表人:戴振雄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7、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1125806291463
8、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与公司关系:上报融媒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上报融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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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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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
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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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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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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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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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81207.51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7719051.4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95300
26.41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5131011.35元。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77.5万股为基数,以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5
5.5万元(含税),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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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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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24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8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授信银行之间的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整,最终实际授信额
度、期限以及具体使用情况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授信银行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
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
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新”)提供不超
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
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为上述有效期内。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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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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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8)。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信永中和因内部
工作调整,变更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贺春海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现因工作安排调整,信永中和指派夏瑞先生接替贺春海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
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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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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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7036025426
3、注册资本:10277.5万元整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李振斌
6、成立日期:2000年06月06日
7、住所:新沂市珠江路18号
9、经营范围:智能卡基材、环保型新材料(土工膜、透气膜、装饰装潢片膜)、新型包
装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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