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20 海川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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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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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300.00│ ---│ ---│ 5054.3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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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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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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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层智能组合秤及失 │ 1.03亿│ 0.00│ 5897.38万│ 57.24│ 2079.26万│ ---│
│重秤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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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智能称重技术研│ 3911.00万│ 0.00│ 2181.28万│ 55.77│ 0.00│ ---│
│发中心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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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00.00万│ 0.00│ 27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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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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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05 │交易金额(元)│205.6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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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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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面积2386.1平方│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米,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0│ │ │
│ │600094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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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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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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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公告了《关于全资│
│ │子公司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号),其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 │
│ │公司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安本”)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
│ │面积2386.1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0600094号,以下简称“闲置地块”)被 │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为系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
│ │ 近日,中山安本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上述闲置地│
│ │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交易概述 │
│ │ 中山安本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
│ │议》,协议约定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补偿方式收回中山安本上述闲置地块使用权,补偿│
│ │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05.630785万元。 │
│ │ 中山安本账载该地块账面原值为1213690.28元,已计提的摊销额为291285.77元,账面 │
│ │净值为922404.51元;该地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资产权属不涉及重大 │
│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
│ │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两者均与公司及公司│
│ │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
│ │阜沙镇人民政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国有土│
│ │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协议各方: │
│ │ 甲方: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 │ 乙方: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 丙方: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
│ │ 2.收回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
│ │ 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土地证证号:中府国用(2012)第06│
│ │00094号,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2386.1平方米(折合3.5792亩)。 │
│ │ 3.土地补偿价款及支付方式 │
│ │ 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安本、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三方同意按照205.│
│ │630785万元(折合57.4524万元/亩)的收储补偿价款进行收储;上述补偿价款由丙方(中山│
│ │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全额出资给乙方(中山安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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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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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雪芬 147.00万 1.36 29.18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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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7.00万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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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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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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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公告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号),其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安本”)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面
积2386.1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0600094号,以下简称“闲置地块”)被中山
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为系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公告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号),其主要内容为中山安本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
政府签署了关于上述闲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协议约定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
心以补偿方式收回中山安本上述闲置地块使用权,补偿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05.630785万元。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中山安本已收到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关于上述地块处理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中山自然资行决字[2023]216号),并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已把上述土地移交给中山市土地
储备中心,同时已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土地移交确认书》
(中土储交收[2024]第2号]),且相关土地补偿价款人民币205.630785万元已全额到帐。
根据《土地移交确认书》约定,以上土地交接事宜已确认,自签署之日起,由中山安本将
土地移交给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管理及使用,中山安本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山安本截至本公告日,未有生产经营业务,上述地块的收回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
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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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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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
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
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向日葵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向日葵”)已于近日收
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11,249.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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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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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厂房用于出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5号)。
公司于近日分别与佛山市顺德区园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丰电器”)、佛山润九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九餐饮”)、广东捷智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智达”)签订了关于厂房租赁事项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者“合同”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将公司部分闲置厂房用于出租,公司将位于佛山
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工业园置业路8号厂房分别出租给上述承租方使用,出租期限自202
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一年每月租金合计48503.33元(含税);租金每满两年递增1
0%。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园丰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17PL07W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少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维修、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工具、五金杂件、塑料制品(
不含废旧塑料);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产品展示设计、策划;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工业园置业路8号D栋1-2层(住所申报)经查询,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园丰电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佛山润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324736559M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国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餐饮管理服务、食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永丰村工业区南路28号D座302-303室(住所申报)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九餐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广东捷智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MA7E5DK37L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塑
料制品制造;海绵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
社区工业园置业路8号B栋厂房4层之二(住所申报)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捷智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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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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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
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
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540782.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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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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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公告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号),其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安本”)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面
积2386.1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0600094号,以下简称“闲置地块”)被中山
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为系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近日,中山安本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上述闲置地块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中山安本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协议约定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补偿方式收回中山安本上述闲置地块使用权,补偿价款
总额为人民币205.630785万元。
中山安本账载该地块账面原值为1213690.28元,已计提的摊销额为291285.77元,账面净
值为922404.51元;该地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资产权属不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两者均与公司及公司持
股比例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
镇人民政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国有土地
使用权收回补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丙方: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
2.收回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土地证证号:中府国用(2012)第0600
094号,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2386.1平方米(折合3.5792亩)。
3.土地补偿价款及支付方式
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安本、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三方同意按照205.63
0785万元(折合57.4524万元/亩)的收储补偿价款进行收储;上述补偿价款由丙方(中山市阜
沙镇人民政府)全额出资给乙方(中山安本)。
4.土地登记及移交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全额收取丙方支付的补偿价款人民币205.630785万元后15天内
,向甲方提供土地收回申请回执,并于1个月内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甲方
办理储备土地登记手续。
自乙方全额收取丙方支付的补偿价款人民币205.630785万元及取得《行政处理决定书》之
日起7日内,乙方应完成土地清理工作并移交土地给甲方,甲、乙、丙三方签订《土地移交确
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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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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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安本”)于近日收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闲置土地认定书
》(中自然闲认字[2023](阜沙镇)第012号)。
一、认定书的主要内容
你方(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面积2386.1平方米的
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0600094号)。该宗地约定动工日期为
2012年7月10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已向你方送达了《闲
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中自然闲调字[2023](阜沙镇)第01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
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系因政府原因
造成土地闲置,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本认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60日
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8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认定书
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中山安本截至本公告日,未有生产经营业务,上述地块的闲置认定,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
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拟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中山市闲
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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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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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前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如下:
调整前:
召集人:关天鹉(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其他成员:郑贻端(董事、副总经理)、陈春明(独立董事)
调整后:
召集人:关天鹉(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其他成员:梁俊(董事)、陈春明(独立董事)
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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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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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
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
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958882.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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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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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厂房用于出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5号)。
公司于近日分别与洁白洗涤服务(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白洗涤”)、佛山市协
盛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盛隆”)、佛山市顺德区欣盛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欣盛公司”)、佛山市鑫旺顺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旺顺盛”)、佛山市
晔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晔煜公司”)、广东顺德中午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午电器”)、佛山雷龙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龙电器”)、佛山市顺德区园丰电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丰电器”)签订了关于厂房租赁事项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
称“本合同”或者“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将公司部分闲置厂房用于出租,公司将位于佛山
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工业园置业路8号厂房分别出租给上述承租方使用,出租期限自202
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一年每月租金合计464284.75元(含税);租金每满两年递增
10%。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甲方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工业园置业路8号厂房(以下简
称“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租赁经营
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3、生效条件以及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签订补充
协议。
4、租金支付方式及逾期滞纳金收费方式
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租赁费用给甲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和管理费
于2024年1月缴费单中体现并收取。
租赁费用的交纳按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每一个月收取一次。在每月10
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如乙方未按期缴纳上述款项,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滞
纳金(滞纳金计算:拖欠租金天数*欠费总额*3%)。逾期超过七日的,乙方同意甲方采取停止各
项服务(包括断水、断电)等措施,直至乙方缴清全部应缴费用。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无
条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厂房,乙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况严重的上诉至当
地法院封存、拍卖乙方(及第三方)的财产作为信用保证,并清场处理由甲方自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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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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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号)、《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号)、《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号)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号)
。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根据经营情况使用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理财
。
二、投资收益与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
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
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
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
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
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
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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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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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佛山
市顺力德智能机器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海川智能仪
表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2023年4月27日、
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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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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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
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
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372,086.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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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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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2年度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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