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21 怡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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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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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700.00│ ---│ ---│ 8204.9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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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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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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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立方液体化工品 │ 8394.63万│ 1248.46万│ 8685.19万│ 103.46│ -685.92万│ 2021-01-31│
│仓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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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50000t/a醇醚及│ 8221.52万│ 0.00│ 8414.34万│ 102.35│ 2271.88万│ 2019-05-31│
│醇醚酯,20000t/a改│ │ │ │ │ │ │
│扩建醇醚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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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能建设年产2万吨 │ 8221.52万│ ---│ ---│ 0.00│ 0.00│ ---│
│乙二醇丁醚系列及1 │ │ │ │ │ │ │
│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 │ │ │ │ │ │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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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吨钛硅分子 │ 6734.74万│ ---│ 3064.42万│ 45.50│ 0.00│ 2019-09-30│
│筛(TS-1)催化剂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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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6744.48万│ ---│ 6744.48万│ 100.00│ 0.00│ ---│
│的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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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25.98万│ 4304.3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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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 1.53亿│ 1.53亿│ 1.53亿│ 100.00│ 0.00│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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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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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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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准、赵静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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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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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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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4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申请银行授信 │
│ │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关联自然人刘│
│ │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综│
│ │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
│ │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
│ │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
│ │ 2、关联担保 │
│ │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
│ │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
│ │ 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
│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
│ │、赵静珍回避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
│ │可以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
│ │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共2人。其中,刘准为公司 │
│ │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34,295,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为公司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配偶、公司董事。 │
│ │ 2、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第7.2.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
│ │ 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
│ │5条第(二)、(四)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
│ │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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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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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3-02 │质押股数(万股) │1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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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81 │质押占总股本(%)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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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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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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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2-28 │质押截止日 │202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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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2-28 │解押股数(万股) │3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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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2月28日刘准质押了177.0万股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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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2月28日刘准解除质押336.3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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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2-02 │质押股数(万股) │27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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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17 │质押占总股本(%) │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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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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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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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0-12-04 │质押截止日 │2023-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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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3-01 │解押股数(万股) │27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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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01日刘准解除质押106.48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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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3月01日刘准解除质押273.8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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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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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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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3000.00万│人民币 │2018-11-12│2023-11-12│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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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2700.00万│人民币 │2023-03-03│2026-03-02│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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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2500.00万│人民币 │2018-11-12│2023-11-12│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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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2500.00万│人民币 │2018-11-12│2023-11-12│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2300.00万│人民币 │2023-03-03│2026-03-02│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2000.00万│人民币 │2018-11-12│2023-11-12│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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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1027.02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972.00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749.09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717.00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379.89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300.00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300.00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243.00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112.00万│人民币 │2022-04-24│2024-04-23│连带责任│否 │是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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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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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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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
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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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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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
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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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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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依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天衡审字(2024)01374号】审计报告,确
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收入1814118621.21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35291867.4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310032.32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0310
032.32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31003.23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339322887.83元,减2022年度利润分配12863927.55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362737989.3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公司资
金使用,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48467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人民币
(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484673.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
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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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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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准先
生通知,获悉刘准先生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购回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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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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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阴工厂于近日取得由江苏省应急管理
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如下:
编号:(苏)WH安许证字[B00033]
企业名称: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刘准
单位地址: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效期:2024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许可范围:2-丁氧基乙醇(500吨/年)、2-甲氧基乙酸乙酯(150吨/年)、乙二醇单甲醚
(5500吨/年)***
江阴工厂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已经有序安排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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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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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说明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1月2
5日届满到期,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前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目前处于
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中。公司决定江阴工厂于2024年1月26日起进行停产检修。江阴工厂已提前
做好销售准备工作,期间销售不受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及销售不受影响
。
二、公司后续整体生产、销售计划安排
公司计划将江阴工厂主要产品暂时调节至吉林怡达、珠海怡达生产。本次停产检修临近春
节假期,吉林怡达春节期间继续生产不放假,珠海怡达提前返岗尽快组织生产。吉林怡达、珠
海怡达均为醇醚及醇醚酯类生产装置,可以生产江阴工厂的产品。公司依托“三江战略”的产
业布局,协调整体生产、销售,江阴工厂的停产检修预计对公司整体生产销售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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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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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4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申请银行授信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
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
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
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
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关联担保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
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
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
赵静珍回避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
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共2人。其中,刘准为公司股
东,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34295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配偶、公司董事。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7.2.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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