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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30072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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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724 捷佳伟创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8-01│ 14.16│ 10.4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19│ 16.59│ 2023.98万│ ├───────────┼───────────┼───────────┼───────────┤ │增发 │ 2021-03-31│ 94.41│ 24.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8│ 60.00│ 3534.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4│ 63.40│ 3667.1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 ---│ ---│ 620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 1.00亿│ ---│ 9676.78万│ 96.77│ 2.55亿│ 2022-09-30│ │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 │ │ │ │ │ │ │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 9247.21万│ ---│ 8883.90万│ 96.07│ 2.79亿│ 2020-08-31│ │片设备(新型半导体│ │ │ │ │ │ │ │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 │ │ │ │ │ │ │备)制造生产线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 9726.99万│ ---│ 8079.74万│ 83.07│ 3.25亿│ 2021-08-31│ │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 │ │ │ │ │ │ │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2.87亿│ 3081.09万│ 1.95亿│ 68.07│ 3.52亿│ 2025-12-11│ │备产业化项目—大尺│ │ │ │ │ │ │ │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 │ │ │ │ │ │ │CVD设备生产线建设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784.95万│ ---│ 9004.31万│ 102.50│ 0.00│ ---│ ├─────────┼──────┼─────┼─────┼─────┼─────┼──────┤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 3.30亿│ ---│ ---│ ---│ ---│ ---│ │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1.50亿│ ---│ 6763.41万│ 45.04│ ---│ ---│ │目 │ │ │ │ │ │ │ ├─────────┼──────┼─────┼─────┼─────┼─────┼──────┤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 6.46亿│ 1.32亿│ 1.34亿│ 20.71│ 0.00│ 2027-12-31│ │发项目 │ │ │ │ │ │ │ ├─────────┼──────┼─────┼─────┼─────┼─────┼──────┤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 4332.00万│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 │ 2.79亿│ ---│ 2.83亿│ 101.49│ ---│ ---│ ├─────────┼──────┼─────┼─────┼─────┼─────┼──────┤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 5537.91万│ ---│ 5396.91万│ 97.45│ 1.64亿│ 2020-08-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 0.00│ ---│ 9676.78万│ 96.77│ 2.55亿│ 2022-09-30│ │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 │ │ │ │ │ │ │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0.00│ 3081.09万│ 1.95亿│ 68.07│ 3.52亿│ 2025-12-11│ │备产业化项目—大尺│ │ │ │ │ │ │ │寸多腔室扩散炉及PE│ │ │ │ │ │ │ │C VD设备生产线建设│ │ │ │ │ │ │ ├─────────┼──────┼─────┼─────┼─────┼─────┼──────┤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9.99亿│ ---│ 8.44亿│ 84.54│ 4.29亿│ 2023-05-31│ │备产业化项目-泛半 │ │ │ │ │ │ │ │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 │ │ │ │ │ │湿法设备及单层载板│ │ │ │ │ │ │ │式非晶半导体薄膜CV│ │ │ │ │ │ │ │D设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 3.34亿│ 3735.71万│ 2.51亿│ 74.93│ ---│ 2026-12-31│ │备产业化项目-二合 │ │ │ │ │ │ │ │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 │ │ │ │ │ │PA R)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先进半导体装备(半│ 6.46亿│ ---│ ---│ ---│ ---│ ---│ │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 │ │ │ │ │ │ │类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 0.00│ 1.32亿│ 1.34亿│ 20.71│ ---│ 2027-12-31│ │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 │ 5.02亿│ ---│ 5.10亿│ 101.09│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4-08 │质押股数(万股) │16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58 │质押占总股本(%) │0.48 │ ├────────┼──────────────┴────────┴──────────────┤ │股东名称 │梁美珍 │ ├────────┼──────────────────────────────────────┤ │质押方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07 │解押股数(万股) │16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07日梁美珍质押了166.0万股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07日梁美珍解除质押16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16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1 │质押占总股本(%) │0.14 │ ├────────┼──────────────┴────────┴──────────────┤ │股东名称 │左国军 │ ├────────┼──────────────────────────────────────┤ │质押方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3 │解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15日左国军质押了50.0万股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3日左国军解除质押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捷佳│云南润阳世│ 2.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伟创新能源│纪光伏科技│ │ │ │ │保证、质│ │ │ │装备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 │押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和光同程光│ 1.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伟创新能源│伏科技(宜│ │ │ │ │保证、质│ │ │ │装备股份有│宾)有限公│ │ │ │ │押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捷佳创智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伟创新能源│、创微微电│ │ │ │ │保证 │ │ │ │装备股份有│子 │ │ │ │ │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捷佳创智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伟创新能源│、创微微电│ │ │ │ │保证 │ │ │ │装备股份有│子 │ │ │ │ │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SC马来西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伟创新能源│ │ │ │ │ │保证、抵│ │ │ │装备股份有│ │ │ │ │ │押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常州捷佳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伟创新能源│、捷佳创智│ │ │ │ │保证 │ │ │ │装备股份有│能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捷佳创智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伟创新能源│、创微微电│ │ │ │ │保证 │ │ │ │装备股份有│子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SC马来西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伟创新能源│、SC新加坡│ │ │ │ │保证 │ │ │ │装备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常州捷佳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伟创新能源│ │ │ │ │ │保证 │ │ │ │装备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捷佳创智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伟创新能源│、创微微电│ │ │ │ │保证 │ │ │ │装备股份有│子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捷佳│常州捷佳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伟创新能源│ │ │ │ │ │保证 │ │ │ │装备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变动受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下游行业设备需求量下降带来公司订单量下滑,设 备验收数量减少所致。 面对当前行业的经营困境,公司坚守稳健经营,持续夯实光伏主业,研发优化升级设备, 同时通过多元化布局,为公司寻求第二增长曲线。 ──────┬────────────────────────────────── 2026-07-06│股权质押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左国军先生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2026-05-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 2026-04-27│股权质押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左国军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2026-04-27│对外担保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 度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含票据池业务)、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 履约担保等融资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 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 际情况,在各子公司(包含授权期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 的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 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前期已审议且已使用的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如有)纳入本次批准的 担保额度,前期已审议但未使用的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全部失效。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由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 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合作,就日常经 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款项开展有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 3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含前期审议但尚未到期的保理融资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 使用,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 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 终止时止。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款项保理 业务具体额度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开展 应收款项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款项。 2、合作机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 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保理方式:应收款项债权有追索权/无追索权的保理方式。 4、保理金额:合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含前期审议但尚未到 期的保理融资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5、保理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6、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7、主要责任及说明: (1)针对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回购客户尚未支付的应收款项本金的 风险。依据保理合同基本条款约定,在客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合作机构支付保证金、回 收款、手续费(如有)、融资利息(如有)等的情形下,合作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全额 回购尚未支付的融资款及相关款项。 (2)针对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款 项,合作机构无权向公司及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以实际签署的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 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就公司未来三年( 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公司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 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 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或股票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后,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 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 ,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829200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40100股后的347451906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16942287.20元(含税)。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617043651.2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971595272.5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 分配利润、扣减当年已分配的利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12889 0736.5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35438317.71元。 3、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8292006股,剔除已回购股 份840100股后的347451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416942287.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416942287.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93%。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 福利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 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亦不参与公司内 部与薪酬挂钩的考核。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8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 其他福利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 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2026-04-27│银行授信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含二级子公司)拟采用质押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主 要用于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口代付、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含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 类低风险业务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业务 品种及用途以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 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 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与分 析,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2、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的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了核销。 (1)2025年全年核销应收账款432832298.58元,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2)2025年全年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2025年利润总额2432959.78元。 (3)2025年全年报废、处置存货130534450.48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6587553.84元 ,减少2025年利润总额3946896.64元。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6年度审计 工作,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 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海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 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 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宜省,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俊超,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海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宜省、项目质量复核人周 俊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 2026-04-21│其他事项 ──────┴────────────────────────────────── 1、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7166.89万元,较上年下降18.08%;实现营业利润2 97265.59万元,较上年下降7.02%;实现利润总额297817.99万元,较上年下降6.96%;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04.37万元,较上年下降5.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3.10万元,较上年下降8.0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7.52元,较上年 下降5.29%;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6%,较上年下降6.52%。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受光伏行业阶段性 调整影响,订单量下滑,设备验收减少所致。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84581.81万元,较本报告期初下降26.12%,主 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存货中发出商品持续验收转化为收入所致。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4-08│其他事项 ──────┴────────────────────────────────── 左国军、余仲、梁美珍三人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余仲直接 和间接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8635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9%;左国军直接持有24412 192股,持股比例为7.01%;梁美珍直接持有25228149股,其儿子蒋泽宇持有5225707股,蒋泽 宇持有股份所对应的投票权由梁美珍行使,因此,梁美珍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453856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74%。 ──────┬────────────────────────────────── 2026-03-30│股权转让 ──────┴────────────────────────────────── 拟参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首 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左国军、余仲、蒋泽宇、常州恒创 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创汇业”)(以下合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17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8292006股的3.38%,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347451906股的3.39%。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 2026-03-1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登记通知书》,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2677723N 2、名称: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一层至六层 5、法定代表人:左国军 7、成立日期:2007年6月18日 8、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9、经营范围:电子工业设备、光伏电池、光伏电池设备、动力电池设备、半导体设备、 电子生产设备、光电设备的销售;刻蚀机、扩散炉、烧结炉、各类自动化生产设备、光电设备 的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和利 用;与上述设备及分布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技术及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及技术转让以及合同能源管理;自有厂房租赁;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国内贸易(不含 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刻蚀机、扩散炉、烧结炉、各类自动化生产 设备、光电设备的生产、维修、改造;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 2026-02-0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3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2、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2年员工持 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截至2022年4月29日收盘,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13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 .43%,成交金额为人民币87211913.67元,成交均价为57.63元/股。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资管/信 托产品名下之日起算(即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5)。 4、鉴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3月10日届满,公司于 2025年2月21日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3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13200股已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3%。出售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已均为货币资产,根据《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管理委员会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 分配等工作。 ──────┬────────────────────────────────── 2025-12-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 2025-12-2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董事 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至9名,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1名。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刘峰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峰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 院MBA,在职结业,2001年6月至2005年1月任日东电子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助理 、PMC经理,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任冠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年6月至2013 年7月任深圳市捷华德亿精密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任深圳正阳工 业清洗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任深圳市智通新汇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任深圳市艾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G事业部总监,2021年5月至202 5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历任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公 司供管中心总经理。 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 2025-12-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于2025年 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总额度由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因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 度。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一、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 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公司拟增加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 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方案, 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 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 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 手,履约风险较小。 ──────┬────────────────────────────────── 2025-12-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鉴于董事会尚空缺1名非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本次增选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黄玮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学历。2000年6月至2007年12月先后担任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南油商业 服务公司企管部副部长、经营部部长;2013年11月至2017年4月担任江苏瑞芝康健老年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担任江苏天目湖瑞芝颐养老年产业有限公司董事;2 008年1月至2024年4月担任新疆中麦新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投资总监;2011年11月至2024年1月 ,担任深圳市微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麦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5年8月至今担任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担 任深圳市大冠新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江西联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2019年9月至今任龙江元盛和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中麦 新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25年11月曾任公司监事。 黄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 2025-12-1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公司会议室 ──────┬────────────────────────────────── 2025-11-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刘峰先生、监事黄玮先生、柯国英先 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三位监事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11月9日,本次监事职务 免除后,刘峰先生、柯国英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刘峰先生、黄玮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柯国英先生通过常州恒创汇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79股。离任后三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 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对刘峰先生、黄玮先生、柯国英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 2025-10-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SCNEWENERGY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SC马来西亚”)及二级全资子公司S.CNEWE NERGYTECHNOLOGYPTE.LTD.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SC马来西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预计为 SC马来西亚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就被担保人基础交易债务申请开立、延展或修 改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 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2025-10-14│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0月16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78420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663%3、本次归属的激 励对象人数:344人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 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每股66元(调整前)。 ──────┬────────────────────────────────── 2025-09-19│价格调整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34819961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0100股后的347335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12.00元人民币(含税);于2025年5月27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 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0100股后的3468734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元人民币(含 税)。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6-0.2-1.2) -1.2=63.4元/股。 ──────┬────────────────────────────────── 2025-09-1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就相 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除上述情况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 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5月24日为授予日 ,向431名激励对象授予1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 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 2025-09-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66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01620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3.4元/股(调整后)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5、本次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 条件的366名激励对象办理60162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 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每股66元(调整前)。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及业务 人员,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包括外籍员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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